第三节 柴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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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2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柴炭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传统薪炭业历经变迁,建国后供销社收购外调,1986年供销社收购木柴木炭主供外调。
关键词: 宁海县 薪炭业 供销社

内容

柴炭是宁海传统产品,民间主要燃料。向由农民自采、自用、自销。民国37年(1948)城关有薪炭商8家。是年县政府调查,年均产松柴(柴爿)3859万担,销上海610万担;木柴2.78万担,销上海2.19万担。
  建国后,提倡薪中取材,炭窑逐渐停歇。然砖瓦窑增多,耗量颇大。全县薪炭常年出产8.36吨,年收入约5.17万元。交易仍以集市为主。1951年供销社开始收购,大部外调,供应军需。1953~1957年,平均年收木柴8460吨,木炭2434吨。1958~1962年,平均年收木柴13460吨,木炭2645吨。最高年份:1957年收木炭5461吨,1960年收木柴20375吨。1963年后,薪柴资源败落,炊柴渐趋紧张,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柴实行定量凭票供应。1975~1978年,木柴收购量回升;木炭收购量下降,1975年仅收450公斤。1979年后居民柴票取消,供销社经营量逐年减少。1983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县薪柴出产14.23万吨,其中农村自用烧柴13.23万吨,出售1万吨。薪中取材,加工各类制品556立方米,产值5万元。1986年,供销社收购木柴67吨,木炭24吨,主供外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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