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产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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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26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林产品购销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273-2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木材、毛竹、柴炭等传统林产品产量及经营方式历经变迁,其它林产品也有相应发展变化。
关键词: 宁海县 木材 毛竹

内容

第一节 木材
  民国时期,县内木材消费有限。民国26~35年(1937~1946),产木材39万立方米。民国37年,产木材10万株。大多运销外地。
  建国后,购销逐步由国家管理,实行统、派购政策,列入计划分配。1954年,省定宁海为木材产区。1955年9月,宁波木材支公司在县境设组收购。1958年,县建木材收购站,单独核算。1962年改称森林工业站。1955~1965年,收购木材77562立方米,除县内供应外,调出35869立方米。收购量最多为1956年,因台灾收购风倒木15911立方米,全年共收16107立方米。1958~1959年,又收“跃进材”26935立方米。自木材购销部门单独核算后,8年实现税利38.24万元。1965年后因可伐资源减少,收购量逐年下降,县内供应短缺,转向外地调入。1966~1978年,调入53794立方米,政策性亏损91.82万元。1979年起,森工站兼营市场贸易木材。1985年,统、派购取消,开放木材交易市场,提倡产销直接见面,允许多渠道经营。森工站改称木材公司。1986年,调入木材5646立方米,销售5547立方米,实现利税19.95万元。
  1949~1986年,县内共收购木材9.35万立方米,占采伐量15.98%。
  第二节 毛竹
  民国时期,年产竹材10~20万支。1951年,供销社开始经营。1953年后,国家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计划销售。1953~1955年,全县采伐量152.53万支,收购82.53万支,占54%。1956年台风,大批毛竹吹倒,供销社收购59万支,为历史最高收购年份。1957~1960年,采伐量268.78万支,收购168.78万支,占63%。以后,毛竹资源萎缩,收购量减少。1971年,采伐量77.41万支,恢复1960年水平。1973年后,年均采伐量超100万支,最多为1980年,采伐181.5万支。随之购销逐步放开;供销社收购比重下降。1986年,全县采伐量150万支,供销社收购2.7万支。
  1953~1986年,供销社共收购毛竹849.43万支,占同期采伐量3080.46万支的27.5%。
  70年代前,有大批竹筲箕、竹箩、竹椅等竹制品远销全国各地。近年为塑料制品所取代,销势渐减。
  第三节 柴炭
  柴炭是宁海传统产品,民间主要燃料。向由农民自采、自用、自销。民国37年(1948)城关有薪炭商8家。是年县政府调查,年均产松柴(柴爿)3859万担,销上海610万担;木柴2.78万担,销上海2.19万担。
  建国后,提倡薪中取材,炭窑逐渐停歇。然砖瓦窑增多,耗量颇大。全县薪炭常年出产8.36吨,年收入约5.17万元。交易仍以集市为主。1951年供销社开始收购,大部外调,供应军需。1953~1957年,平均年收木柴8460吨,木炭2434吨。1958~1962年,平均年收木柴13460吨,木炭2645吨。最高年份:1957年收木炭5461吨,1960年收木柴20375吨。1963年后,薪柴资源败落,炊柴渐趋紧张,对城镇居民生活用柴实行定量凭票供应。1975~1978年,木柴收购量回升;木炭收购量下降,1975年仅收450公斤。1979年后居民柴票取消,供销社经营量逐年减少。1983年森林资源调查,全县薪柴出产14.23万吨,其中农村自用烧柴13.23万吨,出售1万吨。薪中取材,加工各类制品556立方米,产值5万元。1986年,供销社收购木柴67吨,木炭24吨,主供外调。
  第四节 竹笋
  笋类品种繁多,四季皆有。春季鼎盛,有毛笋、早笋、雷笋、鳗笋、淡竹笋、金竹笋,以毛笋为主。夏有黄干笋,秋有鞭笋,冬有冬笋。向为山农经济来源之一,亦是民间主要菜肴。民国时期,年均产笋12万担,自由交易。
  建国后,竹林面积扩大,常年产笋1261.6吨。以售鲜笋为主,亦有加工成笋干、笋丝、笋鲞、绿笋等出售。主产地分布在双峰、西溪、双湖、建设、大佳何、东仓等6乡及全县杂竹林地。70年代始,推广护笋养竹,鞭笋断市。80年代,开辟专用笋山和笋、竹两用山。1985~1986年,发展专用笋山2100亩,笋、竹两用山5500亩。马岙乡力裕村俞连兴的高标准笋山基地亩产春笋1250公斤,创最高纪录。1986年,全县笋产量1352.15吨,经济收入54.08万元。
  第五节 “三籽”
  乌桕籽、油茶籽、油桐籽,俗称“三籽”。乌桕籽以岔路区为著,油茶、油桐籽分布各山区。解放前,均自产自销,或籽或油入市贸易。
  建国后,“三籽”及其油制品由国家统一经营。1953年始,国家对发展“三籽”实行经济扶持政策,双湖、马岙、双峰、东仓等山区开辟油茶、油桐基地。全县播种油茶、油桐2.1万亩。50年代,年均产量:乌桕籽229吨,油茶籽119.5吨,油桐籽10吨。1960年后,“大办食堂”,砍树作炊,“大办农业”,毁林种粮等,“三籽”产量下降。60年代年均产量:乌桕籽201.8吨,油茶籽76.85吨。油桐略有发展,年均产籽16.33吨。70年代,开辟乌桕基地,播种乌桕1926亩。1979年起,取消经济扶持政策,茶叶、柑桔崛起,“三籽”生产忽视,产量剧减。1986年,全县产乌桕籽12吨,油茶籽43吨,油桐籽9吨。
  此外,利用野生资源,1958年始每年开展“小秋收”活动,分别由有关部门收购野生淀粉、野生纤维、野生油料、野生药材、野生化工原料(合称“五野”)。1978年后,因生产经营结构发生变化,此项活动逐渐减少。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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