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26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林业管理
分类号: F326.2
页数: 4
页码: 270-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山林所有制历经变革,林政管理逐步加强,森林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关键词: 宁海县 山林所有制 林政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山林所有制
  民国时期,山林均属个人和宗族所有,绝大部分为地主、富农占有。
  1951年土地改革时,从地主、富农手里没收、征收的山林,大部分为农民个人所有,小部留归村公有。1952年,竹口乡王社村4户农民首先成立林业生产互助组。1956年,县派工作组赴双峰乡搞山林入社试点。是年冬,县内山林全部入社,1961年后转归生产大队所有。1962年,通过贯彻中共中央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生产的若干政策规定》(简称“林业十八条”),核定347个生产大队山林权属,其中207个大队林权下放给生产队。有194个生产队分给社员自留山,342个生产队建立“包面积、包造林、包护养、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
  土地改革时,尚有部分山林权属未定。1957年统计,全县有用材林1万亩、薪炭林8万亩、荒山30万亩的权属不明,界线不清,经常发生山林纠纷。1975年3月起,进行“清山界,明山权”工作试点。翌年,全面推广双峰、民主2公社清山界、处理好山林纠纷的经验。至1979年,清理山界200多处。
  1981年10月,县成立山林定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清理山林权属,落实林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4年,共调处山林权属、解决争端2973处,调整插花山157块、2701亩。次年,完成定权发证工作。全县集体山林面积138.84万亩,划给农户自留山75.87万亩,占54.6%;承包责任山12.21万亩,占8.8%;集体统管山50.75万亩,占36.6%。
  第二节 林政管理
  民国时期,由建设科管理。民国23年(1934),成立县公安局杜岙等乡联合林业公会森林警察分驻所,设警长1名,警察4名,专管山林案件。民国34年,县政府颁发《禁止烧山及滥伐林木保护农林训令》,对林木采伐、购销等作出规定。民国36年,公布《乡镇保林竞赛办法》,进行森林登记和宜林荒山调查,规划保安林,推行择伐及更新作业,但收效甚微。
  建国后,首先推行采伐审批制度。1953年,贯彻执行《浙江省木材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设职能科(局),建立林政管理,停止林农采伐自有林木审批制度,但对过量采伐影响水土保持者予以制止。1957年1月,规定竹木采伐实行省、地、县、乡分级审批,产品由国家安排统一购销。1962年,根据“林业十八条”精神,社员自留山木材,取得公社证明,允许自销,但不准转手贩卖。
  1978年6月始,规定木材运输须由林特局统一签发证件,并在城关小北门设竹木检查站。1981年10月,木材采伐开始实行计划限额,凭证采伐,木材、毛竹及其成品、半成品和成批制品限额凭证出运。1982年10月,在西店、黄坛、胡陈港设竹木检查站,黄墩、大佳何设流动竹木检查站。1984年,宣传贯彻《森林法》,印发小册子3000本。1985年始,有计划实行林产品放开,撤销农村5个竹木检查站和流动检查站,保留城关竹木检查站。
  1971年起,陆续在各区建立林特站,山区乡配林管员,加强林特生产技术指导和林政管理工作。1986年底,全县有区林特站工作人员24人,乡林管员22人。
  第三节 森林保护
  病虫害防治 县内林木病害42种,虫害19目、101科、1034种。害虫天敌8目、33科、175种。常见虫害有:赭色松毛虫、马尾松毛虫、卷叶蛾、白蚁、蓟马、黄叶虫、尺蠖、毛虫、天牛、蚧壳虫、桑螟等。常见病害有:叶枯病、黄化病、炭疽病、芽枯病、膏药病、根结线虫病、褐斑病、桑里白粉病等。
  1976年10月,县林业部门对杉木病虫害进行首次普查,发现虫害1.06万亩,以卷叶蛾、白蚁为多;病害2.93万亩,以叶枯病、黄化病、炭疽病为主。合计病虫害面积3.99万亩,占普查面积4.63万亩的86%。1977~1978年,茶山林场进行杉木黄化病原因及防治分析试验。1979年,又对170余亩遭蚁害的杉木作药物设包、设堆诱杀,使植株蚁害率降低85%。同年,五山林场利用松毛虫赤眼蜂防治杉梢卷叶蛾取得效果。秋季,建设公社发生松毛虫害,平均每株松树有40~50条虫,多达上百条,受害面积1.33万亩,2100亩松木针叶全部被吃光。铁界吴大队社员上山砍柴,20多人触虫中毒,其中3人残废。后经发动群众喷药围歼,冬季摘茧灭卵,制止了虫害。1981年4月,再次开展全县性森林病虫害调查。调查面积21.74万亩,占全县有林地19.45%。其中患有病虫害5.52万亩,占调查面积25.4%;内松、杉、毛竹患病虫害5.47万亩,占病虫害总发面积99%。1983年,茶山林场发生柳杉毛虫危害,受害面积上千亩,一株最多有虫150多条。其中一片25亩、18年生的柳杉林,全部受害死亡,损失立木250立方米。1984年4月,成立县森林植物检疫站,负责对森林病虫害检查和防治工作。
  封山护林 山林封禁,向有乡规民约,违者执罚甚严。幼苗林地,一般封禁3年。建国后,山区各乡普遍建立封山造林委员会和护林组织,制订护林公约,划定封山育林区域,安排开禁时间。各成片山林均设有“山厂”,住专人管理。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护林组织涣散,护林公约失效,乱砍滥伐到处出现,致山林遭到严重破坏。1981年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保护山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加强竹木管理的规定》,各地重新整建护林组织,制订护林公约,配备护林人员。并在一些成片森林中开辟防火带、防火沟,防止山林火灾。1986年,全县建立护林组织439个,有护林人员1100余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