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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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21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人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4
页码: 215-218
摘要: 文章描述了农民、渔民、职工在解放前后生活水平的变化和改善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渔民生活 职工生活

内容

第一节 农民生活
  旧时,贫富悬殊。富者良田千亩,生活奢侈。贫者上无片瓦,下无寸土,以受雇、乞讨为生,一遇灾荒,更是苦不堪言。民国18年(1929),水、虫、旱兼害,农业减收,农民妻离子散,四出求食,饿死、自尽者无数。民国33年,天气亢旱,虫螟为害,轻者只收四五成,重者不及一二成,仅水车乡饿死12人,自尽者4人。有的靠借高利贷维持生活,“借人一百,四月对合,年还八百”,导致破产。民国37年,城关东门有116户无田或无屋,有55户三代当雇工。一般农民无地或少地,农业产量低,租税重,终年勤劳,不得温饱。同年,西门288户,有余粮的仅10户,占3.5%;一年口粮44户,占15.3%;半年口粮45户,占15.6%;3个月口粮69户,占23.9%;不足3个月口粮120户,占41.7%。山区人民生活更为贫困。
  解放后,随着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农业生产不断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1961年。由于“大跃进”的影响,农业减产,收入下降,人均分配收入36.1元,口粮164公斤,为建国以来最低的一年。此后逐渐回升,1965年人均分配收入47.2元,口粮192.5公斤,还有较多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收入。1975年人均分配收入升至68.8元,口粮220公斤。1978年后,农村落实各项经济政策,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商品生产,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收入显著增加。1986年,农民人均收入515元,口粮292公斤。
  随着收入增加,消费水平和结构发生较大变化。1980~1986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66元提高到453元,年递增15.9%。其中食品支出,由107元增至251元;衣着支出,由30元增至45元;日用品支出,由23元增至60元;住房修建支出,由11元增至71元。大部分农民温饱已基本解决,部分开始向吃好转化。建房标准不断提高,新建住宅大多为砖混结构二层楼房,人均居住面积由1981年14.9平方米,提高到1986年23.7平方米。用的方面,1986年每百户农民中,拥有自行车71辆,手表218只,缝纫机53架,收音机33台,电风扇28台,电视机17台,少数农家还有彩电、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但还有少数山区人民生活仍比较困难。
  第二节 渔民生活
  解放前,渔霸操纵垄断,多数渔民丧失生产资料,受雇于人,收入低微。而且渔业生产手段落后,常受海匪、台风等袭击,安全没有保障,渔民生活悲惨。解放后,党和政府多方扶持渔业生产,改进生产手段,开展养、捕、加工多种经营,渔业生产有较大发展,生活显著变化。1974~1978年,渔民人均收入保持在90~105元之间。此后增长幅度较大。1986年人均收入715元,比1978年提高6.9倍。其中渔区峡山镇,户均收入3093元,人均收入886元,为全县收入最高之乡镇。
  1986年,据39户渔民家计调查,户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1户,占2.6%;1001~2000元13户,占33.3%;2001~3000元8户,占20.5%;3001~5000元9户,占23.1%;5001~10000元6户,占15.4%;10000元以上2户,占5.1%,收入普遍高于农民。生活费总支出中,食品占32.6%,穿着10.1%,高档耐用品8.3%,建房费用27.8%,文化生活费5.3%,人情往来12.7%,其他3.2%。
  第三节 职工生活
  民国时期,一般职工和手工业者,收入菲薄,且常有失业之虞。民国30年(1941),小学教师月工资法币38~50元。后因物价暴涨,改发稻谷每月110~180斤。民国31年,县华成布厂工人每月工资20~75元,折合大米15~55斤。泥、木、篾、石匠,民国32年日均工资10.16元,民国34年升至169.33元,同期米价上涨93倍。民国32年、34年,根据当时《宁海县限定工资及工资、物价评议》载,手工业工人日工资如下表(单位:法币,元):
  民国36年4月27日《宁海民报》载:“本年4月份工人生活指数,以26年6月为基期,所需调查之物品,为中熟米、中等生油、盐、木柴、猪肉、中等上白布等七种,计算结果,本月份工人生活指数较战前增加10767倍。”民国37年9月,每石大米售金圆券18.5元,次年5月涨到200万元,8个月时间,上涨10万多倍。其他农副产品和日用百货也随着米价而猛涨。辛勤所得,成为一堆废纸。经职工抗争,工资按大米价格折算,月工资1石至2石不等。
  解放后,职工职业受保障,工资经过多次调整,收入逐步提高。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963年506元,1979年524元,1986年增至1229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1963年384元,1979年423元,1986年增至109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收入仍有较大增长。同时,职工家庭由于就业人数增加,负担系数减少,人均收入提高。据县人民银行城镇职工家计调查,1986年,职工人均负担系数1.57,比1980年减少0.16;人均实际收入1072元,比1981年增长118.8%;人均实际支出1381元(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是动用了上年结余),比1981年增长213.1%,耐用高档消费品越来越多地进入职工家庭。
  干部、职工还实行奖金和劳保福利制度,享受医疗卫生费、离退休金、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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