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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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2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2
页码: 199-2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解放后逐步实行计划管理,涉及农业、工业、基建和物资,后逐步放宽审批权限。
关键词: 宁海县 计划管理 农业生产

内容

解放后,逐步实行计划管理。1955年3月,县成立计划委员会,开始编制年度计划。尔后,逐步对农业、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和主要物资等实行计划管理。
  农业生产计划管理 1953年底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实行统购统销。1955年后,根据“以粮为主,粮棉并举,全面发展”的农业生产方针,对粮、棉、油等主要作物,每年由计委下达指令性计划。除对农民加强计划观念教育外,并采取相应的政策和奖励措施,因此全县农业种植计划长期来较为稳定。1958年以前,每年粮食作物面积保持在40万亩以上,棉花面积1万亩左右。1959〜1973年,粮食作物面积稳定在35〜40万亩之间。此后,棉花面积扩至5万亩以上(其中1980~1984年达9万亩上下),粮食作物面积相对减少。1985年起取消粮食、棉花、油料统派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制,农业作物种植面积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计划。同时调整种植业结构,允许承包户在完成定购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种植其他作物。1986年,全县粮食作物面积减至29.24万亩,棉花7.46万亩。
  工业生产计划管理 50年代后期起,逐步对工业生产实行计划管理。
  60年代开始,根据“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总方针,在编制工业生产计划时,把支农产品列为首位。先后列入支农产品有打稻机、碾米机、磨粉机、制茶机、饲料粉碎机、喷雾器、插秧机、农机配件,以及各种小农具,共100多种。对这些产品的数量、质量、时间、价格均列入计划管理。70年代现代工业发展,亦均下达生产计划。1984年后,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1986年,列入指令性计划的仅铜管和原盐2种,列为指导性计划的有棉纱、棉布、水泥、合成氨、粘土砖、白厂丝、丝织品、机制糖、机制纸、配混合饲料、钢丝绳设备、水泥农船、啤酒、中成药等32种。
  基本建设计划管理 60年代开始,把基本建设逐步纳入计划管理,其中投资在2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部门上报县计委,转报省计委审批,2000元以下的由县计委审批。70年代起,规定全民生产企业的基建项目,投资在1万元以上的报省计委审批,1万元以下的由县计委作零星土建处理。集体单位参照办理。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各项基建项目的审批权限放宽。全民单位投资10万元以下、集体单位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主管局审批;此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由县计委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由省计经委审批。至1986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指示,实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凡全民单位实行指令性计划,集体和个体为指导性计划。规定基建的审批权限为:全民单位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与1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由省计经委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省主管部门或市计委审批,50万元以下的由县计委审批;集体单位100万元以下由县计委审批,100~500万元的由省主管部门或市计委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省计经委审批;乡镇企业的基建投资均由县计委审批。
  主要物资计划管理 50年代后期起,对钢材、木材、毛竹、水泥、煤炭、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以及有色金属等国家统配物资,实行计划管理。由县计委综合平衡,采取“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将分配计划下达各主管部门,然后按计划供应。1980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对上述物资逐步实行“双轨制”,缩小计划统配量,扩大市场调节量。1986年,除煤炭、石油仍以计划管理为主外,钢材、水泥、机动车辆、化工产品仅有小部分实行计划管理,绝大部分通过市场来解决。对外贸出口产品,组织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原材料、能源和运输等优先,以保证完成出口任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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