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私营工业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1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私营工业改造
分类号: F121
页数: 3
页码: 181-1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手工业与私营工业经历合作化改造,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与公私合营。
关键词: 土地改革 手工业 私营工业

内容

手工业合作化 传统手工业有铁、木、竹、泥水、陶器、砖瓦、榨油、
  雕刻、编织等行业,有的在家经营,有的外出营业。据县商会登记资料,民国25年(1936),有纺织、造纸、皮革、造船、打钉、铸镬、木器等7个行业,计厂、坊389家。民国36年,县政府《社会情况调查》,有砖瓦、土纸、草纸、卷烟、土烟、木匠、篾匠、石匠、铁匠、中式成衣、西式成衣、鞋匠、雕漆等13个行业,从业人员5400人。因战事连年,经济萧条,至解放前夕,手工业者多处失业、半失业状态。
  建国后,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扶植手工业生产,通过银行贷款,供应原材料,安排生产,收购产品,组织物资交流,生产得到复苏。1952年,全县有铜匠、铁匠、铸镬、石匠、木匠、箍桶、篾匠、串棕衣、编草帽、漆匠、车辆修理、钟表修理、钉秤、制鞋、制伞、制笔、印染、缝纫、织布、砖瓦、陶器、造纸、迷信用品、磨粉、糕饼、豆腐、制面等30个手工业行业,计1682户,7729人,年产值332.74万元,比1950年的50.91万元增长5.5倍。
  党和政府及时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合作生产道路。1952年10月,城关铁器生产合作社率先成立,社员20人。1954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增至10个,社员469人,生产小组20个,组员268人。是年,召开县第一次手工业者代表大会,贯彻“积极领导,稳定前进”的办社方针。1956年3月,召开县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成立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0月底,手工业社增至131个,社员7631人,生产小组8个,组员107人,共占全县手工业人员84%,基本实现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工业改造 民国20年(1931),奉化县刘尧峰在城关桃源桥创办成丰米厂,开县内机器生产之始。民国26年,城内永明电厂开业。民国27年,缑城布厂有职工40人,规模最大。抗日战争期间,甬、奉等地相继沦陷,工厂内迁,当地政府采取战时奖励政策,工业有所发展。民国32年,县内有私营电厂1家,纺织厂6家,化工厂4家,碾米厂10家,印刷厂1家,职工共200余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倒闭。至解放前夕,仅存电厂和几家米厂,职工80来人。
  1951年,人民政府接收印刷厂和大湖五丰米厂为公营企业。同时,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等办法,鼓励和发展私营企业。1953年,全县私营酿酒作坊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群众”原则,合并为7家,产品由专卖公司包销。1955年,合成布厂经过扩并,改为棉织生产合作社。1956年,县成立工业企业综合公司,加强对私营工业改造。是年2月,19家碾米厂首先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计职工158人,私股资金2.85万元,有砻谷机17台,碾米机26台,采取联厂不并厂,集中领导,分散经营,统一核算办法,成立3个中心厂。酿酒业合并称公私合营宁海酿酒厂,下设3个分厂,共职工58人,资产2.13万元。4家布厂并为公私合营宁海布厂,职工72人,有铁木机36台,摇纱机31台。至年底,全县私营工厂全部实行公私合营。1962年转为国营。对私股实行赎买政策,按股付息,年息5%,付至1966年第3季度。对原私营企业人员,量才录用,适当照顾,合理安排。企业按行业归属有关部门分管。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