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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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18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控制
分类号: C923
页数: 5
页码: 170-1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计划生育工作历经变迁,逐渐完善,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优生优育。
关键词: 宁海县 计划生育 节育措施

内容

第一节 组织管理
  管理机构 1963年,县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卫生科。各区(镇)、公社相继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后机构几经变动。至1979年,单独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县府分管此项工作的职能机构。各区(镇)、公社和厂矿企事业单位亦建立相应管理机构或确定专管人员。同年冬开始,各区(镇)、公社先后配备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1984年,建立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负责宣传、技术、药具服务工作。1986年,全县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和业务人员76名,区镇乡和厂矿企事业单位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168名,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1510名。
  技术队伍 1963年,能胜任绝育手术医务人员54人,能作人流和放环手术20人。是时开设绝育手术点3个,人流手术点6个,放环手术点8个。次年,建立县节育技术领导小组,后改称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对节育手术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和技术考核鉴定,提高手术质量。1986年,能胜任绝育手术医务人员109人,能作人流和放环手术129人。除人工引产需送县人民医院外,其他节育手术均可在区镇乡医院进行。
  宣传指导 1957年,县卫生部门首次在机关干部中开展避孕节育宣传。翌年初,在城关蒲湖居民区进行计划生育模型宣传,提倡“生得少,养得好,生一个,壮一个”。并开始出售避孕工具和做输卵管结扎手术,但为数甚少。
  1963年,贯彻中央《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县、区、公社各级领导开始重视这一工作,医疗单位开设定期计划生育指导门诊。同年秋,县卫生部门和妇联在长街区、力洋区和竹口公社进行计划生育试点。1964年在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上,县委号召各级党员干部带头避孕节育。1966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33.99‰和27.46‰,比1963年下降4.26‰和4.3‰。
  “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生育组织涣散,宣传指导停顿,生育重新陷入无计划状态。
  1977年,根据“晚”(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稀”(两个孩子年龄间隔4~5岁)、“少”(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的生育原则,县革委会作出《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重新部署这项工作。1979年起,从“晚、稀、少”转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年冬,在全县开展首次大规模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县组织200多名干部和医疗人员下区、社帮助工作,完成各类节育手术14456例,有1634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11月,召开全县首次独生子女父母代表会,表彰267对一孩夫妇。是年,人口出生率19.26‰,自增率13.69‰,多胎率(三胎以上)30.7%,计划生育率为61%。
  1980~1981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动员党团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
  1982年开始,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经常与突击工作结合,每年冬季开展一次群众性“宣传服务月”活动。其间,组织大批机关干部和医务人员下乡,上门服务,广播、标语、墙报、文艺等宣传活动遍及城乡。1985年,双峰、青珠、峡山3乡(镇)率先实现无多胎生育。县广播站、青珠农场两单位和朱瑞骏等3人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
  同年,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在双峰乡进行“开小口子”生育(即农村双农户第一个为女孩,间隔4年以上,本人有生育要求,报经乡镇政府批准照顾生第二胎)试点。然后,陆续批准大蔡、凤潭、回浦、白溪、力洋等乡镇“开小口子”,逐步完善生育政策,使计划生育工作趋向经常化、制度化。1986年,全县人口出生率降至12.8‰,自增率7.16‰,多胎率2.7%,计划生育率升至77.6%。
  第二节 节育措施
  晚婚 民国时,提倡“早生贵子早得福”,普遍存在早婚、早育现象。建国后,随着计划生育开展,把晚婚列入这一工作措施之一。1979年,县革委会下达文件,规定晚婚年龄为:女23周岁,男25周岁。对某些特殊情况,如一方年龄已超过晚婚年龄两岁以上,另一方离晚婚年龄尚差一岁左右,或父母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需其独子、独女结婚照顾,而其子女一方离晚婚年龄尚差一二岁者,可酌情照顾。同时严格结婚登记制度。是年,全县晚婚率达71.8%。1980年后,由于部分干部、群众片面理解新《婚姻法》精神,晚婚
  率逐年下降。1986年,晚婚率56.1%。
  避孕 1957年开始以避孕服药为主节育,开展避孕指导和供应避孕套等避孕工具。是年秋,出售避孕工具1335件,避孕指导9842人次。1963年,除继续进行避孕指导和推广使用避孕套外,开始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年出售避孕工具1266件,放节育环266人。次年出售避孕工具25977件。1969年,推广口服避孕药,免费供给避孕药具。1981年,累计放节育环21982人,注服避孕药10733人,用避孕套324人,外用药物388人。至1986年,全县累计采取避孕措施共42388人,其中放环35291人,注服避孕药6359人,外用避孕药206人,用避孕套532人。
  绝育 对应终止生育对象则采取绝育措施。1957年秋,县人民医院首次进行输卵管结扎手术5例。1963年做绝育手术81例,其中男性11例。次年在县四级干部大会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男扎手术34例。此后,均以女性腹式输卵管结扎术为主。1979年,共施行结扎手术7300例,超过此前历年结扎数之总和。1982年,累计结扎13676例,其中男性189例。至1986年,累计结扎38064例,其中女性37848例,男性216例。
  第三节 优生优育
  50年代开始,培训农村接生员,逐步推广新法接生。至1981年,农村新法接生率为96.9%,达省规定普及标准。1982年起,为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对孕妇和婴儿逐步建立系统管理制度。
  婚前体检 建国初,曾实行婚前体检制度,旋停。1986年,县妇幼保健所首先在城关镇和黄坛区(除双峰、西溪乡)建立婚前检查制度,根据卫生部规定,对一些应禁止和暂缓结婚对象,不准登记结婚。当年检查男性203人,女性205人。
  孕妇管理 80年代起,对孕妇建立系统管理制度,从怀孕12周开始到产后6周内进行定期检查。1982年,对全县896名孕妇建卡制档。1986年产前检查5429人,发现胎位异常560人,矫正458人;妊娠中毒症121人,治愈104人。并宣传孕期保健知识,提高新生儿素质。是年共出生6911人,其中体重2500克以上5196人,占75.2%。产后视访检查13565人次,平均每个产妇2.1次。
  儿童优育 1981年,建立儿童保健档案6860人。1983年,对全县独生子女体检2258人,占应检人数85.5%。其中患营养不良症等149人,治疗106人。1984年受检儿童4586人,患各种疾病215人,治疗106人。1985年,县妇幼保健所和各区(镇)中心卫生院开设儿童保健门诊。1986年又有17个乡镇卫生院开设儿童保健门诊。是年,全县受诊儿童4467人次,其中115人作血色素测定,发现严重贫血1人,中度贫血52人,轻度贫血62人,佝偻病1人,均分别作治疗。并建立儿童保健档案3077人。县妇幼保健所还印发《儿童保健应注意些什么》、《对独生子女的教育》等资料,以普及优育知识。

知识出处

宁海县志

《宁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首冠序言、概述、大事记,设专志25编。配以地图10幅,图表200余张,彩色、黑白照片100余帧。如实地展现了宁海的政治、经济、自然、人文、风情等各个方面的全貌,观点新颖,史料翔实,文笔洗炼,风格独特,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并记载了宁海从自然到社会、从历史到现状各方面的演变和发展状况。这是一册记载宁海县情的学术资料,是一部服务当前、传诸后世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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