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厂承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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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浙江大梁山集团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2031
颗粒名称: 二、分厂承包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4
页码: 3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2年,浙江大梁山啤酒厂兼并天明啤酒厂后,实行“一厂两制”和总厂与分厂承包的经营管理模式。1994年,通过“六定”承包责任制,实现了产量、收入、税利提高,消耗降低的“三高一低”大好形势。
关键词: 宁海县 落实承包 分厂承包

内容

1992年兼并国营天明啤酒厂后,宁海啤酒厂更名为浙江大梁山啤酒厂,下设第一分厂(即在东南溪的原宁海啤酒厂)、第二分厂(即在辛岭的原天明啤酒厂)。在人事管理体制和待遇上实行“一厂两制”,即对原“天明”兼并过来的这部分全民所有制职工,保持其全民所有制性质不变,其经济福利待遇不变。但在分配制度上,原“天明”的按月工资制也改为浮动工资制。在经营管理上,两个分厂均一样,在原厂与车间承包的基础上,改为总厂与分厂承包,总厂与经营公司承包;然后再由分厂、公司把承包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岗位、到人。
  以1994年为例,其具体做法如下。
  两个分厂 在总结前两年承包经验的基础上,对承包办法作了一些修改,然后由总厂与两个分厂分别签订承包协议,实行定人员、定产量、定质量、定消耗、定报酬、定奖赔等“六定”承包责任制。
  (一)承包指标。参照前两年承包的结果,经过反复商讨,留有余地,确定承包指标。
  人员,共795人,其中一分厂401人,二分厂394人。
  产量,全年生产啤酒5万吨,其中一、二分厂各2.5万吨。
  质量,啤酒合格率为99.4%,不合格啤酒不计产量,不给工资,允许回收;次品率超过或低于0.6%,由质检部另定奖赔标准;出厂啤酒在保质期内变质退回允许许0.3‰,超过或低于此数的每吨奖赔500元。
  消耗,12度吨酒粮耗188公斤,节约或超过部分每吨奖赔500元;吨酒煤耗150公斤,节约或超过部分每吨奖赔30元;吨酒电耗90度,节约或超过部分每度奖赔0.15元;空瓶损耗率,生产段3%,场地段3‰(厂负瓶损2.5‰),分段考核结算,节超每只奖赔0.3元;瓶盖损耗率3%,节超每只奖赔0.025元;商标损耗率2%,节超每张奖赔0.005元,等等。
  工资,按吨酒计算,每吨合格品牌啤酒的工资,一分厂43.13元,二分厂44.03元。吨酒工资按生产一线(生产车间)、场地、科室后勤服务三个部门分解,各部门之间工资额度不得互占,部门内部分配由分厂综合平衡。吨酒工资含加班工资、夜餐费、夏令冷饮费、工种营养费及其他有关法定的各种补贴费。
  (二)承包方的责任。承包方有权从原材料入库开始到成品出库为止的全过程中的人、财、物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但是,必须遵守总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报送按规定的各种报表;必须严格控制核定的人数,除季节性临时工外,对新进人员应报总厂有关部门认可;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核算账册,并要单据齐全,记录准确,装订整齐,妥善保管,接受总厂监督;必须认真贯彻工艺纪律,做好车间卫生和厂区环境卫生,确保产品质量;必须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法制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做到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等等。
  (三)考核和结算。按项目考核和计划成本考核相结合,以分项考核为主体。各项考核,除工伤、医疗、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出差补贴等费用按规定时间拨给外,其余各项按月考核,按月结算,按月兑现。
  经营公司 对总厂直属的啤酒经营公司,实行“六定”销售承包责任制。
  一是定销售任务。全年核定销售基数为啤酒5万吨。超过5万吨部分(剔除宁波销售总部1万吨超额基数),在完成年末应收货款500万余额指标的前提下,超出部分每吨奖14元,未完成部分每吨罚14元。
  二是定人员工资费用。核定经营管理人员17人(不含驾驶员),吨酒工资、费用7.98元。销售员吨酒工资、费用为11元。
  三是定损耗。规定酒损率5‰(宁波总部2.5%o),按月结算。价格按每瓶1.3元计算。酒损在1.5%以内,低于部分奖50%。酒损超出1.51‰~1.7‰的部分赔20%,超出1.71%以上的部分赔50%。空瓶损耗率,除宁波总部另行核定外,其余各地均核定给经营公司,总损耗率为10%,每只瓶按0.5元计算,全奖全赔。
  四是定运输补贴费。核定全年汽车运输补贴费17万元。小客车费用3万元(含养路费、修理费、保险费以及驾驶员工资等)。
  五是定货款回收额。核定每月应收货款最高限额,按月结算。超额部分按月息2%奖励,不能完成限额任务的停止发货。年末,对往来客户必须逐户核对,结清货款,收回应收的包装物。
  六是定责任。经营公司对所属宁波经营总部及各地经营机构的经营活动负全部责任。为此,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对各门市部和销售客户做到账清、款清、包装物清;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调价;必须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调整营销策略,开拓销路,保证完成销售任务,等等。
  兼并“天明”后,由于优势互补,拓展规模经营,不断改进管理和完善承包机制,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1994年,出现了产量提高、收入提高、税利提高、消耗降低的“三高一低”的大好形势。
  (1)产量提高。全年生产啤酒61885.58吨,比上年43941.81吨增加17943.77吨,增长41%。同时做到增产不增人。
  (2)收入提高。工业总产值为11297.3万元,比上年5659.11万元增加5638.19万元,增长99.6%;销售收入10462.46万元,比上年4525.6万元增加5936.86万元,增长131%;职工年人均收入4470元,比上年3267元增加1203元,增长37%。
  (3)税利提高。全年税利2387.65万元,比上年1336.33万元增加1051.32万元,增长78.6%。其中利润412.65万元,比上年433.67万元增加21万元,增长4.8%。
  (4)消耗降低。粮耗,厂部规定吨酒粮耗188公斤,而实耗为177.92公斤,比厂部下达指标低10.08公斤,比上年179公斤下降1.08公斤。电耗,厂部规定吨酒电耗90度,而实耗75.51度,比厂部下达指标低14.49度,比上年83.2度下降7.69度。煤耗,厂部规定吨酒煤耗150公斤,而实耗为129.18公斤,比厂部下达指标低20.82公斤,比上年162公斤下降32.82公斤。

知识出处

浙江大梁山集团志

《浙江大梁山集团志》

本志共分八章,内容包括:艰苦创业 开拓奋进;加强管理 从严治厂;质量至上 敢创名牌;扩展市场 拓宽销路;增进效益 惠利各方;企业兴旺 事在人为;展望未来 再铸辉煌;大事纪略 钩佚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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