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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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北湖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963
颗粒名称: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2
页码: 36-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北湖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北湖村 联产承包

内容

1978年以后,农村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本村3个生产队分为10个承包小组。生产队将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固定给小组,并按土地落实产量指标,包工分,包成本,包产量,超产奖励,减产赔偿。1982年实行组、劳结合,责任到劳。1983年,口粮承包到户,商品粮承包到劳,生产队与承包者订立合同书。1984年冬,本村268户农户,与生产队重新订立由县府统一印发的家庭联产承包合同书,全面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同书规定:“坚持土地公有,农户承包经营的政策长期不变。”根据农户承包的耕地面积落实产量指标;农户必须按时完成国家征购任务。鼓励农户管好用好耕地,向耕地追加投资,合同期限从原来的3年调整为15年(1985~2000年)。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大量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向工业、商业、服务业转移。土地征用的招工,更加快了这个转移过程。据1984年统计,全村406个正半劳动力,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及运输业的劳动力,多达363人,占全村劳动力的总数的89.4%。其中国营、二轻系统和其它大集体工业企业43人;镇办工业企业175人;村办及个体工业企业20人;商业11人,运输业14人,五匠16人,服务业及其它行业81人,改变了原来单一型的劳动力结构,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知识出处

宁海北湖村志

《宁海北湖村志》

本书记述了北湖村的历史和现状,是北湖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北湖村位于县城中北部,先民勤劳勇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显著成就。编纂村志是为了反映本村各方面情况,发挥“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为村民提供爱祖国、爱家乡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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