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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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嶺口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913
颗粒名称: (三)婚礼
分类号: K892.26
页数: 2
页码: 188-1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岭口村的婚礼礼仪发展情况。
关键词: 岭口村 礼仪 婚礼

内容

旧时婚姻,皆由父母作主,媒妁说合,讲求门当户对。一般由男方托媒,经女方同意,行聘定亲,俗称“过书”。男方提出迎娶吉日,以红贴由媒人送至女方,称“送日子”。
  结婚之日,男女双方家里都贴喜庆大红对联。男方拂晓祭神,上午发花轿。新娘是日祭神开面,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午后迟迟上轿,穿戴凤冠霞披,头蒙红帕,称“盖头颅”,由长兄抱上轿,鸣鞭炮启程。临行时母亲哭别,兄弟送至一程,男方则于途中“接轿”。花桥至男方门庭,撒盐米后启轿门,由“出轿娘子”请新娘出轿,脚下青麻袋铺地(称“传袋”,意为传种接代),扶入新房。然后至堂上,举行揖拜婚礼,即“拜堂”。晚宴称“拜堂酒”、“贺郎酒”,宴间有新郎新娘敬酒。入夜众人喜闹洞房。入房之前,得唱“开门诗”,请新郎入房又一番热闹。待吃过“和气食”后才散去。翌日,新婚夫妇给长辈敬茶,(此礼有的在结婚当天晚上)。第三日,新娘兄弟担礼物至男方,称“做舅”,男方设宴款待,谓之“请舅”。后新娘与新郎一起回娘家,称“回门”。
  民国时期曾推行“文明婚礼”,新娘身穿旗袍,头披纱罩,举行新式婚礼。但本村甚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婚姻自主,婚礼简化。50年代初,由秧歌队送新娘,也有黄包车送新娘。近年来有旅行结婚。大部份用轿车迎新娘。聘礼婚宴极丰,嫁妆亦趋高档。
  旧时婚俗,除以上所述明媒正娶外,尚有童养媳、换亲、纳妾、典妻、卖妻、抢亲、招赘等,今尚有招赘,其他均已废除。

知识出处

嶺口村志

《嶺口村志》

本书记述了岭口村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人系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和历史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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