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嶺口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808
颗粒名称: (三)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49-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岭口村人民公社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岭口村 生产关系 人民公社

内容

1958年10月,实行“一大二公”的公社化,成立西店(大)人民公社,宣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扩并,本村成为西店人民公社的一个大队。公社化后,推行“工资制”、“供给制”,搞“一平二调”,大办食堂,大办钢铁。为了“钢铁元帅”升帐,岭口村开办了13支炭窑,其中一支为万斤窑,将山上的木材和薪柴砍下烧成白炭,无偿运往西店钢铁厂,为炼铁作燃料。并出现高指标,瞎指挥,大搞劳动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在“共产风”之下,西店一带,不管哪村村民来岭口村山上砍树、砍竹、砍柴,不仅不付款,还可以在岭口食堂吃饭不付钱。顿时岭口村山上的木材、毛竹全被砍光,山林遭到彻底破坏。由于种种不切实际的措施接踵而至,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下降,群众生活极度困难。
  1960年下半年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制止“一平二调”,退赔了部分平调财物,并解散了食堂。1961年4月,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60条,12月撤销西店(大)人民公社,成立香山人民公社,确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本村又分为13个生产队,并实行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四固定”。把山林也划给生产队管理,
  分给社员占总土地面积的7%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为此,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人民生活趋于安定。
  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的建制,人民公社制度无形中消亡。

知识出处

嶺口村志

《嶺口村志》

本书记述了岭口村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人系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和历史文化价值。

阅读

相关地名

岭口村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