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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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1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资管理
分类号: F632.9
页数: 3
页码: 138-1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至1995年,邮电局职工工资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民国时期,工资标准繁多,等级差别大,仿海关税务人员待遇执行。1950年代后,开始实行工资分等级制,后改为货币工资制,并进行了多次工资改革和调整。1980年代起,执行全国统一邮电企业工资标准,逐步实行企业晋级奖励和效益挂钩工资制度。1990年代后,进一步调整工资标准和计划内临时工资,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并调整工资总额和各项津贴补贴。至1995年底,邮电局职工人均工资总额达到较高水平。
关键词: 宁海县 企业管理 工资制度

内容

民国时期,工资标准种类繁多,等级差别悬殊。邮政员工工资仿海关税务人员待遇执行。民国17年(1928年)始改订,民国19年修改,至民国22年仍沿用旧制。分邮务长、副邮务长及邮务员3类。邮务长三级,每晋一级增俸50元。副邮务长分三等,晋级增俸与邮务长同。邮务员分四等,一等邮务员分六级,每晋一级增俸40元;二等邮务员分六级,第一、二、三级每级递增30元,第四、五、六级每级递增20元;三等邮务员分六级,一级递增20元,二、三级递增15元,四、五、六级递增10元;四等邮务员分三级,每级递增俸给10元。四等三级为最低者(试用)月支40元,最高者邮务长月支800元。民国31年,县政府呈文记载,月薪话务员40元,线工35元。邮务佐薪资依当地生活状况而定。翌年,邮务员月薪一等一级270元、三等一级50元,四等三级邮务佐36元。邮差15元,听差13.5元,一般按银圆计发。后为保值,薪金依当时米价升降核算计发。
  1952年6月,开始实行工资分等级制,每1工资分根食0.8公斤、布0.2尺、植物油0.05斤、盐0.02市斤、火油2斤,按评定工资分所含市场价格计算发放,初步建立按劳付酬制度。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以货币工资代替工资分制,制订工资等级标准。分领导、生产、工程技术、勤杂人员4部分。工资测算38人,月工资总额2118.39元,月人均50.43元。其中保留工资13人,总额201.89元,月人均55.75元。工资改革后,增资201元,增资比例9.48%;月人均工资为55.72元,其中保留工资61.04元。1958年,实行学徒制,分普工和学徒工。普工3个月转正,学徒工按工种规定转正,转正后按乡邮最低一级工资标准执行。翌年后,陆续调整工资,形成四等九级工资标准。
  1963年,进行较大范围调资升级,中央国营邮电职工升级面40%,地方国营职工41%。1966年,根据省局劳资部门指示,暂改生产奖励制度为临时附加工资,每人每月2.70元。
  1971年,执行四类地区工资标准。调整1957年和1960年前参加工作的邮电职工,相似4级和相似3级工资,改用八级工资制。1973年邮电合并后,工资基金逐月由省局审批。
  1983年12月,普调工资、调改结合,执行全国统一邮电企业工资标准。调资时,考核职工1982年1月1日至1983年9月30日之间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在普调中晋升158人。人均工资由原47.84元增至53.35元。翌年起,实行企业3%晋级奖励,县局晋升一级工资9人。1985年,晋升半级工资18人。是年,进行工资改革套级升级,制订新工资标准,改原八级工资制为生产工人正副级八级制,企业干部正副十七级制。翌年4月,全局增加工资172人。1987年7月1日起,按本人标准工资向上增加半级级差效益工资。1988年1月1日起,改为固定工资。4月1日,符合条件的职工,改基本奖为升半级工资。5月18日,执行省局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试行办法,印发《宁海县邮电局效益活动工资包干试行办法》,分总则、包干考核形式、分配形式、效益工资、组织领导第5章14条。9月1日起,基本奖停止执行。1989年12月,执行六区类别工资标准,制订《关于1988年浮动工资纳入邮电行业工资和1989年企业发放浮动工资考核升级实施细则》。按邮电部规定实行工资封顶制度,封顶线为:职工按企工标准工资八级正向上浮2个级差,干部按标准九级副向上浮1个半级差。
  1990年3月9日,制定《宁海县邮电局工效挂钩奖励分配办法》,分适用范围、试行时限、承包责任制形式、分配、考核办法等项。翌年9月9日,执行浙江省邮电管理局《贯彻邮电部关于调整邮电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在邮电部颁布工资标准基础上、按每个等级增加6元,5月1日起执行。10月28日,取消本企业工资,改为“邮电行业效益工资”,按档案工资、邮电行业效益工资两类别进行。1992年7月,调整计划内临时工资标准,每日1.70-3.65元调整为1.70~4.00元。翌年,执行相当十一类地区工资标准,实行工资总额计划和职工人数计划弹性管理。10月1日,将临时工日工资1.70~4.00元调整为2.00~10.00元,并调整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套改工资399人,人均月增资85.27元。1994年7月1日起,执行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停止工资区类别工资。9月,调整计划内临时工日工资,2.00~10.00元为5.00~15.00元。
  1995年,执行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关于部分县(市)局正职领导和部分农村支局长执行岗位工资问题的通知》,规定1994年业务收入、业务总量达到或超过6470万元的县(市)局正职领导和业务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农村支局而未被任命为副科级的支局长,其管理六岗或管理三岗的岗位工资从3月起执行,执行期一年12月1日起,调整新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标准。是月,工资总额467.57万元,标准工资212.12万元,奖金194万元,津贴15.36万元;物价补贴26.76万元,其他工资19.35万元。至年底,平均人数483人,年人均工资总额9680元;其中,标准工资4392元,奖金4016元,津贴318元,物价补贴人均540元,其他收入人均400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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