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电信业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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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09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电信业务管理
分类号: F632.755
页数: 2
页码: 127-128
摘要: 本文概述了从民国4年(1915年)至1995年间,宁海县地区电信管理的历史演变。起初,交通部颁发了《电信条例》以统一管理制度。随后,县乡村电话管理所成立,负责综合事务。在1950年代,执行了多项经费及营业收支处理办法,并设立了护线组织以保护电信线路。1960年代后,逐步规范了电信业务的各项制度,如交接班手续、维修计划等。在“文革”期间,电信管理受到破坏,但随后进行了恢复和规范。1980年代后,电信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设立了电信股进行全面管理,并开展了多项活动以促进用户装机和无线通信业务销售。同时,也执行了多项行为准则和服务忌语以规范电信营业人员的行为。
关键词: 宁海县 通信发展 电信业务

内容

民国4年(1915年)交通部颁发《电信条例》,统一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时限、准确、保密等要求。各项业务由各级业务长专管,工种由领班管理。民国32年4月1日,县乡村电话管理所成立,县府建设科指派指导员兼主任,综理事务。管理经费及营业价目呈报县府核定,报省建设厅备案。业务收入及经常性支费列入地方预算。
  1951年2月17日,执行省电话局经费及营业收支处理办法。5月,执行省人民政府颁布《保护电信线路奖励暂行办法。1953年3月17日,县局委托银行代收报活费。翌年3月2日,执行省人民政府财政厅、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地方电信长途电话暂行营业简则和军政通话及企业通话暂行办法》,提高军政通话效率和通话质量。11月30日、宁海至宁波干线凫溪大桥过河飞线、宁海至三门线新岭头等地常被破坏,设立护线组织,以沿线乡政府治安员为核心,吸收民兵、共青团员、积极分子参加,进行分段分区护线工作。1955年4月,贯彻全国第四次邮电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电信通信指挥调度制度》、《电信通信质量管理办法》、《市内电话业务规程》、《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国内公众长途电话业务规程》、《农村电话业务规程》等法规。
  1962年,集体所有制公社以上线路转为全民所有制管理。县以下农村电话维修、建设所需资金物资及其营收支出,纳入地方计划。年底,制定交接班手续制度、农话来转话回叫制度、市内电活回叫制度、机线维修计划和各工种分段负责制度等。
  “文革”期间,电信管理规意制度受破坏。1972年,执行省管理局《长途话务员值机操作法》,以规范电信企业管理和操作。1982年3月1日,执行邮电部《农村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
  1984年7月,设电信股,股长1人,农话管理员1人,报话指导员1人。下半年,增设报话指导员1名,农话管理员1名,技术设备管理员2名(其中1名兼管市话),全面管理农话、市话及电信业务。11月,试行话务员超定额劳务补贴。1988年1月1日,执行《公众电信业务使用规则》,加强公众电信业务管理。
  1993年5月,贯彻省局《关于加快市话装机工作的通知》,全年新增市话用户2119户。翌年,在全县“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中,电话信息班成绩显著,被评为巾帼建功示范岗。1995年始,开展“迎新春、优质服务月”活动,以“电话村、电话街、电话楼群”为主促用户装机和无线通信业务销售。发展电话村(街)24个,电话楼群2个,用户1544户。9月,发展用户2000户。10月执行电信总局《电信营业人员行为准则》,《电话装、移、修人员行为准则》及《50句“服务忌语”》等。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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