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96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财政支出 |
| 分类号: | F812.7 |
| 页数: | 12 |
| 页码: | 17-28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从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至解放初至1975年的财政支出情况。清乾隆时期,宁海县的财政支出包括官员俸禄、祭祀、户役、战船民六料、衙门皂隶、民壮马快等杂役以及孤贫囚粮等费用。民国成立后,宁海县被列为二等县,政务费和警费由省民政司、财政司核定,并逐渐增加。民国23年后,支出分为经常与临时两门类,包括党务费、自治费、公安费、教育文化费、财务费、建设费、救恤费等。民国26年后,经常门类支出更加详细,包括党务费、行政费、自治费、公安费、保卫费、财务费、教育文化费等。民国28年后,宁海县改为二等县,行政费核支有所调整。在民国后期,由于战争和紧缩政策,支出项目有所变动。解放初至1975年,宁海县的财政支出经历了经济恢复时期、“一五”时期、“二五”时期、“调整”时期、“三五”时期和“四五”时期的不同阶段,支出项目包括农林水气事业费、工业交通商业事业费、文教卫生费、行政管理费、基本建设投资等。其中,不同时期对于教育、农业、工业、基建等方面的投入有所不同,也经历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历史事件的影响。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地方财政 财政收入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