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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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962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5.5
页数: 25
页码: 10-34
摘要: 本文记录了宁海县财政局西晋至1986年间发生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宁海县 大事记 史料

内容

西晋
  太康元年(280) 晋平东吴。晋将王浚克临海郡,请析临海北200户,鄞地800户置宁海县,治白峤。颁征全县户调赋额。
  唐
  武德四年(621) 复置宁海县,治海游(今三门县)。
  武德七年(624) 颁均田租调赋役制度,宁海并入章安县。
  永昌元年(689) 重置宁海县,治广度里(今城关镇)。
  神龙二年(706) 县东地海岛辽阔,析台州宁海,越州鄮县部分地建象山县。
  五代
  吴越国(907—931) 陈县令为谏加赋遭磔,遗诗一首:“按则增科不自由,未曾举笔泪先流,高田沙瘦常忧旱,沿海涂咸少有秋,要使茧丝殚地方,愿将骨肉伴枷头,一时种了黄连籽,万代令人苦不休。”县民感其恩,于城西等处建祠以纪念。
  宋
  建隆元年(960) 田赋定制:夏税五月征,八月毕;秋粮九月征,十二月半毕。
  绍圣二年(1095) 县东港头(今水车乡)置盐场监官一员,专司酒、盐、茶课。
  崇宁三年(1104) 置县丞一员,掌粮马户籍巡捕,后裁。大观二年(1108)复置,后又裁。政和二年(1112)再置。
  大观三年(1109) 盐场东迁长亭。
  绍兴十三年(1143) 行“经界法”,全县完赋经界田370416亩。
  元
  至元十六年(1279) 定输额:分土贡与田赋。田赋纳中统钞、麦、米。中统钞系中统元年(1260)定制:2贯合银1两,15贯合金1两。
  明
  洪武八年(1375) 行“钞法”:“大明宝钞”每贯值钱千文,或银1两,4贯值金1两,税课征收,钱三钞七。
  洪武二十年(1381) 造县鱼鳞图册,二十四年册成,丁田赋役详备。清咸丰十一年(1861)间,兵燹无遗。
  洪武二十二年(1389) 县丞周公辅,真定行唐人,赴京奏准免除5千余亩涂田已久废仍纳的“浮税”。
  建文四年(1402) 六月,蝗灾,获减税粮一半。
  宣德四年(1429) 颁商什税则:油坊、磨坊每月500贯、烧砖瓦400贯、表背铺300贯,店房每间500贯,菜园每亩300贯、果园每株100贯。
  明正统七年(1442) 县令张毅奏准,土贡杂色毛皮130张减为116张,箭3900枝减为1160枝,弦1950条减为580条。
  弘治元年(1488) 土贡增台芎、皂角、半夏面、栗壳、土地黄等,又增生猪37只,鹅147只,折银107两。
  弘治十六年(1503) 知县江澂,江西南城人,刚上任深察民情,盘查全县田亩,将隐报与新垦田500余亩,充抵“塌江粮”,解民累负之苦。
  倭寇犯县城水阁凌,劫掠县库。
  崇祯十五年(1642) 奉文又加赋,每亩官田3.81分、民田2.19分、寺田4.12分,则地1.2分、山0.3厘、官民塘1.2厘。
  清
  顺治元年(1644) 以明亡“横征滥敛”为鉴,废明末“三饷”。
  顺治十一年(1654) 计赋土地240步为亩,纵16步、横15步。次年颁步弓尺,5尺为步。
  顺治十八年(1661) 明将郑成功进驻台湾。清廷为断其活动,“撤沿海30里居民入内而空其地。”县沿海被迁居民1.6万余口,荒弃民涂田山28.65万亩。
  康熙四至五年(1665—1666) 四年七月大风雨,淹禾拔木,岁大歉。五年六月旱灾,两年各减赋十分之一。
  雍正五年(1727) 摊丁入地。长亭场丁多田少,奏准以鸣鹤场等涨升荡地抵补。
  雍正六年(1728) 行“均里法”。全县改53都93图为96庄,下隶1.254村,大庄40余村,面积20—30里,田地山荡万亩。小庄6—7村,5—6里,土地500余亩。庄设庄胥(后称庄书)专司田赋册串,官厅委任,不支薪给。
  雍正十三年(1735) 颁田赋征期:分上、下忙,农历二月至五月称上忙,八月至十一月称下忙。
  乾隆三十一年(1766) 田赋计算:两、钱、分、厘,以厘为断。废丝、毫、忽、微等细数。
  道光二十六年(1846) 岁大荒,采薇蕨,掘白泥充饥,患疾。于十二月才请准免水、旱灾、新旧额赋。
  咸丰十一年(1861)十一月初八 太平天国军将领耿天义、潘飞熊由天台攻入县城,(知县黎廷攀、参将苏方拱弃城而逃)。耿设局崇教寺“收贡”。次年四月十六日撤出。
  同治五年(1866)四月 布政使司为严禁浮勒,颁《钱粮收纳章程》。
  光绪七年(1881)七月初一夜 临海王金满义军袭击西店厘局。
  光绪二十七年(1901) 庚子赔款,奉文地丁每两加捐300文。膏捐每钱20文。
  宣统三年(1911)十二月 革命党人华巨熔等,自杭来县扣押知县,清算钱粮库款,推清管带花春廷代理知事,清统治宁海告终。
  中华民国
  元年(1912)1月 县知事童建侯,前童人。奉令免除民前一切地丁正什钱粮实欠。
  民国3年(1914)4月 县知事委商会代售印花税票。
  民国4年(1915)1月 开征屠宰税。
  民国7年(1918)1月26日 驻白峤盐警在茶院港缉获私盐1船,当夜被抢走,县知事及警备队第三管带指名缉拿,拒捕,当场格毙。
  民国8年(1919) 北洋政府颁《县自治法》,规定县财政收入有五款,宁海县财政依附于省。
  民国9年(1920)1月 设烟酒稽征所。
  民国10年(1921)10月 县公署官俸开征所得税,至12年4月共扣俸32.19元。
  民国11年(1922)2月 征收船舶牌照税。
  6月长亭场设秤放局,隶两浙盐务稽核分所。
  民国12年(1923)8月 浮溪改统捐查验分所,隶鄞县分局。
  民国15年(1926) 程干青等立公墙会,集资于县治前西东大街两侧筑“缑西镇护”、“署东屏藩”两道防火公墙,墙成征捐,后改租,其中23年征捐2元,38年征租2.000元。
  民国16年(1927)1月 军阀孙传芳属残部自闽闯县,于12月撤。县知事仓遑离任,财政卷件遭失散。
  12月 省党部执委商人部调查宁海商民税负17种,以盐、厘最苛。
  民国17年(1928)9月14日 狂风暴雨成灾,报减免田赋银5623两零、米982石零。
  民国18年(1929)春节 雪盈尺,春、夏旱,蝗发,秋遭三次暴风雨,倒屋毁田,人以草根充饥,数千人无家可归,不少人灾死,逃荒,批准减田赋银7714.5两、米1307.5石。
  5月 举办土地陈报,于翌年结束,耗资2.09万元。
  民国20年(1931)1月 裁厘,撤浮溪统捐分局。
  3月1日 开征营业税,由商会摊分。
  民国21年(1932)1月 为声援“一·二八”与上年的“九·一八”事变,县机关职员减薪、民众捐款,至10月收国难捐960元。
  同月 征“农民银行股本附捐”,至23年共收6379元。
  10月5日 实业部浙江区海洋渔业管理局宁象南分区办事处派员驻县征渔业建设费,值百抽一,12月起升格事务所。
  12月23日 裁事务所,费委县政府代征。
  民国22年(1933)1月 税收帐率先用簿记新制。
  6月4日 征收“农民飞机捐”按田赋正税2%。
  6月13日 驻海游保安团一营营长、连长、副官、排长共4人贪污敛财、包种鸦片抽烟税,在杭伏法,大快民心。
  7月24日 首编23年度县地方岁入出预算。
  7月 筹筑奉海公路宁海段,商号认缴0.6万元,建设科同征收处向殷户派募1.4万元,省拨1万元。
  8月23日 长亭场署南迁建康塘,盐民聚众哄闹。
  民国23年(1934)1月 县长李涵夫22年度税收解款102201元,超额8873元,财政厅拟记功一次。
  6月5日 李涵夫饬追带款离职的原县公安局长罗惠海戒烟费40元、海游分局长房租国难捐31.6元。
  9月9月 群众千余人,哄抢黄墩盐栈,驻栈税警弃枪出逃,损失达万元。
  10月1日 废过境牛羊捐、桑州什捐、浮溪簰、炭捐,黄坛、梅林、县南门牛捐。
  民国24年(1935)5月27日 县政府在县大堂天井焚毁民国15年前旧欠田赋全部豁免粮串。
  7月1日 国民政府公布《财政收支系统法》。
  7月3日 宁海驻奉化方门第4队14名税警在梅林,枪缉盐贩,伤盐贩1人、村民2人。
  民国25年(1936)12月22日 捐募“国民贡献一日所得”于次年1月中止上报。
  12月31日 全县82799户(内寺庙296户)土地800566亩田赋正附税、地方捐税等共达169051元,每户负担2元多。
  民国26年(1937)6月30日 前县长唐天森因亏欠国省县款3.2万多元,由省会公安局并案押追。
  民国27年(1938)8月15日 泊白峤港台属第四十六队巡船税警郭秀山,枪劫长亭场秤放员税款,死1人,伤2人,劫款待逸,被警士击毙。
  民国28年(1939)1月1日 会计年度改历年制。
  5月18日 杜私源、增国税,推进战时经济,宁海分处成立,隶财政部浙江第三区查缉办事处。
  民国29年(1940)1月 开征防空工事捐,于店住屋捐带征。桑州、海游应征546元。
  6月13日 县划出17乡镇,从7月起归新建三门县,财税业务列册移送。
  民国30年(1941)1月 成立“一元献机”委员会。次年10月解省10万元,留县10405元转应变费。
  1月30日 征起救济兵灾捐、春节劳军捐、鞋袜代金捐共8019元。
  4月20日 宁波沦陷,奉象失守,六区前线军政机关退驻龙宫、冠庄。应付过往军队供给,动员疏散党政军警,劝募应变费,至31年9月共75.1万元。
  4月21日 日机4次轰炸县境,避免空袭,商店改早晚二市,税收查收亦于夜间办理。
  9月1日,奉令田赋征实。
  民国31年(1942)1月 成立土地编查队,次年撤销。
  同月 县税征收处成立。
  2月 直接税宁海分局设于梅枝田。
  4月1日 筹建学田制,废止小学学费、学米什捐。
  6月县库空洗,以半年营业税作保,息借地方银行9万元应急。
  11月 专署督导郑唐模查核一市田赋办事处主任串通县长赋谷舞弊,上书省田赋处。
  民国32年(1943)1月 派“一县一机”50万元,次年送温州中国银行解中央。
  同月 直接税宁海分局设“员工消费合作社”,社员38人160股、股金800元。
  7月 设财政整理委员会,于次年1月清理出公款基金243.26万元、货款24万元,积欠税款3461.33万元,积欠租金522.5万元。
  10月 第六行署派军事费120万元,至11月缴清。
  11月1日 行政院颁《公务员战时生活补助办法》。每月供给食米,25岁以下6市斗、30岁以下8市斗、31岁以上1市石。
  11月27日 嵊、奉王鼎山等三股土匪窜大里村,毁屋百间,储存赋谷万余斤被焚。
  民国33年(1944)1月 纪念芦沟桥抗战七周年,发起“七七”献金。于12月解省82964元。
  3月 派“慰劳准备”金40万元,上解37.69万元,上解派额积谷7.840石。
  5月 县长方引之,31年公债筹募成绩优良,财政厅给记功一次。
  9月 第一次县行政会议决议,国民兵团长警冬季被服,向乡镇保民征“寒衣捐”。
  民国34年(1945)1月9日 公布省督粮特派员办事处《密查检举田赋粮政人员违法舞弊实施办法草案》。
  2月 财政困难,实施紧缩办法,减薪裁员,撤并机构。
  3月25日 奉令献金3000万元,献粮(谷)7800石,月底上缴。
  6月29日 日伪军2千余人自奉宁窜县,援其闽温北溃残部,大肆烧杀劫掠,其中抢去储香山、沙柳民仓赋谷25650斤,桑州军米28石。
  7月19日 日伪军窜县政府退驻地茶院,抢走仓米64石、谷41石,烧毁县府50个机构财政收支等案卷。
  8月14日 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16日溃退,机关“复员”。
  11月23日 奉令庆祝抗战胜利,免田赋一年。
  民国35年(1946)2月22日 “六二九”事变,军警法团修复费开支514.52万元。派募378.15万元,内应变费213.17万元、整理费93.8万元、善后费71.18万元,透支136.37万元。
  4月19日 县公务员以“百物昂贵,月入难以糊口”,电省要求改善待遇。
  4月20日 县级公粮免赋无征、县税锐减,员工薪发八成,县政府令职员下乡索催房捐。
  6月2日 城内小菜场摊贩22人,“重税不胜负荷”向县政府请愿。
  11月8日 双港乡章阿为等11人,以抗捐罪名送法院。
  12月5日 成立田赋督征团。下乡督征,强征欠赋。
  民国36年(1947)2月10日 徐光才等人上书财政部,告县税处包税舞弊,增加商民负担。
  5月3日 登台乡乡民控告上金庄胥赵××,出卖庄书后,篡造粮册,挨户索费,又按正税每两诈收2万元,共得币7百万元。
  11月5日 省令限全县赋粮在12月5日前征集运送军用。
  11月5日 湖青乡民众代表5人,至县政府请愿,灾荒无力纳税。
  民国37年(1948)2月16日 奉令征绥靖费。
  8月19日 国府颁《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
  8月26日 国府颁《整理财政补充办法》。
  10月 中共台州第七办事处在西南区成立,筹集革命需费,开征爱国特捐。
  10月28日 县田粮处接办田产推收,废除庄书。
  10月30日 设宁海稽征所,裁撤税务员办公处、查征分所。
  民国38年(1949)1月19日 县长兼处长邬子匀召开法团会议,对中共游击区实施赋粮抢征抢运办法。
  5月1日 实行“税元”计税,其值同“袁大头”银元。
  6月5日 宁海县人民政府在西南区上金村诞生。设财粮科办财税。
  6月 国民党青年军二〇二师自4月溃入县境,霸占国税稽征所办公室,所内人员四散;县税处、财政科亦人逸室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
  7月5日晚10时 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一军第六十师一八二、一八三团,在地方武装部队配合下解放宁海。县人民政府迁城关镇。
  7月25日 县府发财字第1号通知,8月起开征屠宰税。
  10月 县财粮科代接管“宁海稽征所”,次月起设宁海查征站于城内当店4号,隶临海分局临海稽征所。
  11月30日 设县公有款产委员会,主任童先林、副主任应可宗。
  1950年
  1月 贯彻《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全县征税9种。
  1月 落实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任务,于6月底完成。
  4月1日 撤查征站、财政科地方税股,设立县人民政府税务局,址城内司基巷。
  5月18日 税务局干部7人赴杭学习,在临海大道地遭残匪伏击,成林夫当场牺牲,被劫持6人,有3人逃回、3人经解放军救还。
  6月3日 城内药铺严永汉窃完税照6张出卖,经税干多方查获,送法院处理。
  9月5日 中央人民政府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大部分农业税负比解放前减轻。
  1951年
  1月 全县党政干部改供给制为包干制。
  3月1日 农村开展查“黑田”,揭露地主等隐瞒土地。年终计田623645亩,增加220592亩。
  9月17日 城关镇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成立,主任杨邦才(工商界)、副主任徐皓(工商科)、庆一乔(税局)。
  9月 全县农村土地改革告成,县人民政府对农户颁发《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年终结束。
  11月8日 建国后第一本农业税征收清册编造成,计81361户。
  12月17日夜 桥头胡税务所被窃税款、办公费706.5元(折新人民币)、手枪1支。
  1952年
  1月 以税务局为重点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学习,全县税干深受现实的“廉政”教育。
  10月 县工会联合会税务局委员会成立,主席孙全福。
  11月20日 中共宁海县委贯彻“全党办税”。区镇乡书记抓税收工作。
  11月26日 召开全县106乡镇不脱产农村税务委员会议,历时3天。评选出优胜乡11个。
  1953年
  1月 建立县财政预算制度。
  1月5日 贯彻修正工商税制,因仓促应征,全县执行不
  一、县税务局集中税干补课。
  2月 财粮科设立农业税册籍室。
  11月5日 开征牲畜交易税。
  1954年
  1月 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全县人民踊跃认购超任务9.74%。
  8月1日 县税务局建立中共党支部。
  12月16日 税务局设税务干部考绩委员会,11人组成。苟玉华、李惠坤任正副主任。
  1955年
  3月1日 人民币实行新币制,新老币比额为1:10000。
  7月 实行国家工作人员货币工资制。
  1956年
  3月8日 县委、县人委通知渔业乡从4月开征渔业税。
  6月11日 财贸部批准香山洪福海农业社、古渡高级社代征农村税收试点。
  8月1日 台灾、拔树折木,税局联系有关部门收废材,山区税干动员山农投售,并帮木材收购站木材检尺,年终收木材5.100立方米,山农,国家得益。
  8月10日 税务局办《宁税通讯》,吴洵熙为编委会主任。
  8月1日 黄坛所岔路专管员帮岔路农业社用早豆冷榨出油及油饼饲猪;深圳所帮双湖农业社试用三张帘生产土纸,比二张增33%。
  11月 财贸部采纳税务局建议,召开粮食、商业、酒厂三方会议,解决了黄酒产供销。
  12月 税务局订计会统同工种竞赛办法。
  1957年
  3月 机关肃反审干,财政科16人,税务局47人,分批集中学习1个月,整个工作1958年毕。
  5月1日 部分农村发生闹事,农村工商税收暂行办法仍获贯彻。
  11月 黄坛税务所配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税法宣传,省《公文通报》表扬。
  1958年
  5月1日 税务局、财政科,人民保险公司合并为财政局。
  5月17日 县财政局首创台州专区税收“四无”(偷漏、拖欠、差错、政策事故)县。
  9月13日 国务院公布《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宁海10月起执行。
  10月1日 “大办人民公社”,全县建立人民公社13个。财贸体制:下放人员、资产;统一政策、计划、流动资金管理;实行财政包干。税务所并入公社财务部,部分税干调去“大办钢铁”。
  10月4日 宁象合并称象山县,迁力洋办公,次年4月迁宁海城关。
  1959年
  1月20日 县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定10条措施,节减公用经费和基建费25万元。
  10月10日 财贸体制收回,设财政管理所。
  10月24日 发放159个穷队资金103万元,占年度预算支出17.61%。
  11月 西店、深圳税务所划奉化县,1961年11月划回。
  1960年
  10月7日 财政银行合署办公,址西山巷。1961年6月分迁原地。
  12月23日 冻结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建的银行存款32.7万元。
  1961年
  1月 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发的12条财政纪律,以勤俭建国、全国一盘棋加强财政管理。
  3月 处理人民公社化时平调集体和社员土地、劳力、财物。全县(含象山)应退赔款707.27万元。
  8月28日 财政局通知,纠正大跃进兴起的无会计帐,恢复建帐建制。
  9月 大额调减农业税负,给天灾、“五风”造成困难的农民休养生息。
  10月1日 宁海恢复建制,设财政局与税务局。
  11月 税务局成立红旗竞赛委员会,主任芦明祥、副主任潘功杰、潘展。
  12月20日 税务局发布通告,开征集市交易税。
  1962年
  4月21日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十条决定。
  7月 响应县委号召,承担国家当前暂时困难,18名财税干部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12月5日 县委决定分田到户,社队的农业税采取加成征,社员自留地并入计征。
  是年预算收入计划未完成,节支不多,逆差6.13万元,由省调减任务,增加补助解决。
  1963年
  1月2日 长街税务所被评为县先进单位,出席省1962年工交财贸系统先进代表会议。
  1月22日 为改变全县上年企业亏损80万元,成立扭亏增盈领导小组。
  1964年
  2月28日 清理企业“小家当”结束,计资金5.77万元、物资3.13万元、物资报废1.15万元、留县3.62万元、解省2.15万元。
  3月1日 规定全县发票统一由税务局印制、销售和管理。
  3月13日 1961年公社财务清理毕:14个老公社资财75.19万元,交财政23.08万元,还贷款4.58万元、预购定金10.44万元、退赔手工业0.78万元、还其他债款5.82万元,余留公社。
  9月17日 全县17个预算单位会计用百分制互审评比。
  1965年
  3月4日 财税干部参加县举办的四清(社会主义教育运动23条)学习。
  3月26日 财政局迁税务局合署办公。
  4月 粮价调整,发生活补贴每份2.5元。全民4681人、集体355人,需费9.88万元,追补预算1.45万元。
  7月6日 设矿业公司,统管全县砂石等矿产资源,隶财政局、1973年5月划物资局。
  10月17日 财税系统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在一市税务所召开现场会,参加48人。
  1966年
  6月18日 商业局清出5年结余资金3.64万元,留0.75万元,余缴县财政作支农基金。
  9月6日 县财税局接管部分“红卫兵”非法抄家的金银财物。
  1967年
  2月6日 批斗局“当权派”。参加省委社教工作队的财税干部于上月初回局后,组织革命造反战斗兵团(队),大字报上墙,造反夺权,成立财税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开展“革命大批判”,制造混乱。
  12月31日 农业税尾欠2.405吨,除8月2日至11月6日天旱,晚秋作物减产外,主要是后期缺人征收。
  1968年
  2月18日 贯彻中央紧急指示,除生产、社救用款外,各单位的银行存款全部冻结,于次年处理解冻。
  1969年
  6月12日 设白蚁防治站。1979年划城建局。
  1970年
  11月1日 财税与银行合并称财政金融局,址银行。局分政工、办事、房地产管理、一、二、三生产等6组,区设财金所。
  1971年
  2月16日 助征员25名批准为职工,16名调出。农村税收征收乏人,1973年6月调回转干部。
  5月19日 安排县财政26.48万元,建国营糖厂、电厂、橡胶厂、化工厂、棉纺织厂、钢铁厂等,年终超支41.95万元。
  1972年
  4月15日 贯彻国务院办公室(72)9号参阅文件,检查部份集体企业,偷税严重。
  1973年
  1月2日 设税改领导小组,徐涨厚任组长,贯彻《试行工商税条例(草案)》。
  2月15日 撤销财政金融局。设立县财政税务局。
  2月15日 县革委会通知,省授权于县的税收权限,由县财政税务局处理。
  1974年
  12月31日 减免1972年至1974年7月农业税尾欠7640.2吨。又减当年8月19日13号台风、天文潮(11.8万亩农田受淹,6人灾死)农业税181.8吨。
  1975年
  9月12日 财税局向县革委会报告:收入任务比1966年增加一倍多;征收人员反减28%,要求从速解决人员,避免税收大量漏失。
  1976年
  1月1日 国家预算内、省机动财力安排的基建拨款改由人民建设银行办理。
  10月31日 粉碎“四人帮”后,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运动。为克服“四人帮”所造成的财政经济困难,冻结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业的银行存款。于1977年2月14日清理解冻完。
  1977年
  1月15日 县生产指挥组批准财税局招用“亦工亦农代征员”35名,1980年被辞退。
  2月 结合“一批双打”互审社队企业财务,培训会计102人,健全帐证。年终长街区8家企业评为区级财务税收先进。
  9月5日 财税局设“双学”办公室。开展财税“学大厌、学大寨”。
  1978年
  12月31日 工商税收突破千万元。
  1979年
  1月 贯彻农业税新起征点,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年终全县无尾欠。
  4月12日 中共宁海县委批示,县财税局建立党组。
  7月17日 清产核资扭亏增盈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组长武景坡,副组长王景泰、张世根、杨毅、童遵锵。
  7月23日 桥头胡财税所荣获省委、省府授于“学大庆、学大寨”先进单位称号。
  8月1日县房管所划县基建局领导。
  12月31日 支持茶、砖、酒、丝织、橡胶、通用等厂(连上年)资金73.6万元发展生产。种糖蔗5974亩,产蔗15600吨,制糖1400吨,比上年各增3010亩、11560吨、1040吨。
  1980年
  1月1日 实行财政“分灶吃饭”新体制。
  1月24日 财税局建立共青团支部,书记杨从军。
  3月20日 税政股首次用县机动财力贷红卫橡胶厂等21户集体工业,资金43万元,在黄坛等税务所配合下,年终获增产增税。
  6月23日 县珠算协会成立。
  12月31日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来,改正在反右整风等各项政治运动中被错划为“反、坏、右”分子的干部11名,恢复名誉,安排工作。
  12月31日 是年县财力35万元扩建国营一酒辛岭、二酒黄酒车间;支持新办岔路、西店、长亭等社队酒厂上马,增产黄酒2300吨,缓解供酒难。
  1981年
  1月1日 国营工交企业流动资金改为有偿占用。
  1月10日发行国库券,当年超任务9%。
  1月11日 公费医疗定额管理,核算到人,节余留用。
  5月5日 贯彻税务总局“清查偷漏欠税的通告”。发动内外各界开展大检查,至9月底清查出偷漏欠税53.19万元。
  6月30日 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税结算到户征收。
  10月16日 地区财政局批准减免上年9户贫困社队企业工商税32.05万元。
  12月20日 招考录用公社财政员48名。
  12月31日 承担国家财政困难,上缴国家财政103.51万元。
  1982年
  2月4日 财税局设经济职称考评小组。由9人组成,董承业、戴庄之任正副组长。
  7月5日 设县会计技术职称评定小组,组长董承业。
  9月1日 贯彻税务总局通告,举办工商企业税务登记,月底结束,登记2431户。
  9月18日 县府批准,启用“浙江省宁海县税务局”公章。
  12月28日 全县上年30户经济困难社队企业经地区财政局批准减免工商税189.18万元。
  1983年
  1月 贯彻国务院规定,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6月14日 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
  8月1日 实行商品批发单位代扣个体户商业零售税。
  10月1日 对预算外资金和各种自筹资金等建筑投资,开征建筑税。
  12月22日 县会计学会成立。
  12月31日去沙柳乡于下年起划三门县,该乡为宁海西南区一大集镇,年财政收入达22.58万元。
  1984年
  1月1日 全县税务干部按国务院规定统一正式着装。
  2月10日 财税局设立计划会计股。
  9月18日 国务院发布产品、增值、营业、盐、资源、国营企业所得等税条例,除资源无税外,宁海于10月起执行。
  9月21日 财税局设立直属所。
  11月25日 县府领导出席城关镇召开的个体市场税收会议,解决个体户多、市场混乱,税收流失严重问题。
  1985年
  1月17日 西店、城关小北门、胡陈港、桑州设立税务检查站。
  1月22日 设立西店财政税务所。
  1月28日 通知国营企业申报1984年奖金税。
  2月15日 省税务局分配宁海税务查缉二轮摩托车两辆,在5月7日提用。
  4月16日 县十届二次人代会,县长陈启宏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税部门以“欲取先予”精神,支持企业发展,涵养税源,1984年收入比上年增加6.3%,支出增加27.6%,收支平衡。
  4月23日 财税局借峡山乡政府会议室开股所长会议,确定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试行办法。
  6月1日 治理南门大溪、自来水厂扩建、白峤岭公路改道,发行宁海县地方建设债券150万元,认购89.05万元。
  9月9日 50岁以下税务干部154名参加县办工商税业务考试。
  9月15日 招聘第一批税务干部16名,任期3年。
  10月 贯彻国务院关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通知,设办公室,年终查补税款入库187万元。
  11月1日 县府批准桑州镇、王爱、白溪、麻山三乡的农业税3年收入全返还镇乡政府发展教育与开发性事业,当年返还309.25吨。
  12月31日 是年财税干部帮68户重点企业清理债务,筹集财政短期借款1942.4万元,实现产值1.4亿元、利润1400万元、税金110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40%、174%、120%;帮助贫困山区实现工业产值5273万元,利润400.37万元。
  1986年
  1月1日 全面建立乡镇一级财政。
  1月7日 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
  9月15日 设财政中专自学考试办公室,王荣兰、凌玉英任正副主任。
  10月1日 恢复征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10月9日 财税局设检查组,税收征、管、查分离起步。
  12月25日 市财税学会宁海分会成立。
  12月28日 重点乡镇企业厂长座谈会,在黄土岭召开,共商发展经济。财税局长王成群说“发展经济,财税部门与企业是同一战壕的战友”。
  12月30日 财税系统电视大学经济类财政专业86届23名干部获毕业证书。
  12月31日 连上年扶持13个贫困乡镇减免工商税、农业税298.19万元,扶持资金235.05万元,无偿86.38万元。财政信贷27.5万元,照顾税前还贷95.36万元。
  12月31日 财政税务局办公大楼竣工,面积2470平方米,投资50.7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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