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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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观乡志》 图书
唯一号: 1129200202300014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宗族
分类号: C913.11
页数: 3
页码: 354-3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农村宗族制度和家族、房、族产以及宗谱等方面的情况。宗族由外地迁入的大家族建立宗祠祭祖,制定家规族约,男性成员去世后灵牌要送入祠堂,女性则随配偶附祀,形成了列祖列宗。宗祠也是家族公共娱乐场所,祭祀或庆丰收时演戏。宗族下分各房,负责经营房产、组织祭祖和神权系统。
关键词: 龙观乡 宗族 家族

内容

本地氏族多在宋后由外地迁入,子孙繁衍后聚族而居,遂成村落。龙观村落必有一姓或数姓大家族,建宗祠(家庙)以祭祖,修宗谱以清血缘脉派,订家规族约以制家风,故一宗祠立一家族立,一家族立则必有制度秩序立。巨家细族均此成规。
  宗祠供始祖灵牌,其后族内凡男性成员亡故必送灵牌入祠,女性则随配偶附祀。久之,则成一族的列祖列宗。家祠前殿多有戏楼,中厅可议事,后堂祭祖;也有中、后厅堂合一。平常开旁门,由族内值年负责常供。正月初一开门祭祖,凡伤风不正、违犯家规者被禁止参加祭祖,视为族内奇耻。本族男性成员可于祭毕领取吉饼,人手一双,有功名或年事已高者加倍。祭祖实为每年一届的族藉认定,平日凡大事需全族议决,则开正门集家人公议,由族长主持,所议多为纠纷,处分荡妇。旧时妇女生死掌于家族,视为不贞、不节,可课以体罚污辱,乃至死地。故称家族非常事件为“开祠堂门”。族内处决调停一切事务,均不受官法约束。然本地民性温敦,罕闻有处死等严酷处罚。宗祠又兼族内公共娱乐场所,凡祭祀或庆丰收,常约戏班在戏楼演剧,其时族内人等均搬座观看,并向邻村旁族开放。
  宗族下分各房。本地农村建筑格局与各房祭祀相统一,多采用“前厅后堂、四明二廊”式。两边廊屋住人,厅堂称“堂前”,供本房始祖,故又称祖堂。大房则另立祖堂如家庙。巨房分立支祠。房的结构见下节《家庭》。房为宗族的基本经济兼祭祀单位,负责经营房产(田产)、组织敬神(神权系统)和祭祖(宗族系统),并较值族产和祭族祖。
  各宗族均有不等量的土地、山林和共房产称族产。其中地产在本地又称“公堂地”。以其年租充公共费用,除祭祀又常兴办族塾供子弟就学,或义塾供全社会教学。也有办义庄以恤孤贫,办义冢以收野尸孤骨。
  家族内各辈均有排行以序尊卑。排行一般为一首四言、五言或七言诗,各辈依次用其一字取名或字,历数十代用完后重定新排行以续。迁居分族后重订排行,迁居不分族则沿用。族内现存者选最高辈份中年长者为族长,称“太公”,各房以房内最高辈份中年长者为房长。族内以辈论身份,不为经济或社会地位左右。
  族内数年进谱一次。事先告诉各地同族将新生或已故者生卒八字查明,记入宗谱。宗谱为家族源流、卜居移迁、家族排行、家规族训以及各房各辈名册和传承关系,因用红线表明血缘传承。故又称谱为“吊红线”。入谱者具有族籍,受家族保护和制约。养子、赘婿非经家族议允不得入谱,从军或三教九流及优伶娼妓不得入谱,细则均有族规写明。各家族家训约大同小异,基本内容为敬祖宗、序尊卑、睦族邻、严闺阃、恤孤贫、勤耕织之类,然约束的程度与细节及处罚规矩各不相同,处罚轻则晋香酒以谢族人,重则削籍鸣官以平民愤。
  封建宗法制度至土改后随经济基础瓦解而分崩,宗祠多作学校、仓库等公用,宗族意识逐渐淡化,然不尽泯灭。

知识出处

龙观乡志

《龙观乡志》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政区沿革、自然环境、土地人口、政党政务团体、种植业、林业特产、农电农机水利、畜牧业、工贸、税务财政、交通城乡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邮电、宗教崇拜、民情方言谚谣故事和人物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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