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盐税收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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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唯一号: 112834020230000261
专题名称: 青田县盐税收情况
文件路径: 1128/01/object/PDF/1128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434.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盐税 宋时,向经营盐业的运销商人征收“引课”,商人经营盐业,必须先购盐引,每引400斤,代价银10两,后改150贯钱。清康熙十九年,青田定销盐450引。民国初期征收盐税。31年1月起,改为食盐专卖。34年2月,恢复征税,除正锐外,每斤食盐附征战时附加税60元及国军副食费10元。清代设有盐捕8名,民国时期设有盐务查征所,负责查缉私盐。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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