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规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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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5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规约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2
页码: 673-6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青田县地区的规约民俗文化,包括禁山、防火、护鸟护蛙、禁鱼、买鼋放生、打斗折秤、讲事干等方面,展现了社会公德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关键词: 青田县 风俗 规约习俗

内容

〔禁山〕各地保护山林树木,破坏林木从严处罚。处罚分:放鞭炮、鸣锣示众,吃“罚禁酒”,分“罚禁肉”,罚演戏、放电影等。柴草平时封禁,年冬开禁。
  〔防火〕民间对火患防范甚严。禁小孩玩火,平时柴仓要浅,水缸要满,大门上张贴“〓”字警告纸,年关鸣锣告诫。大的地方还有“水龙会”组织。
  〔护鸟护蛙〕禁止掏窝捉燕,因为燕子筑窝象征发财。猫头鹰食鼠,喜鹊主喜,捉住要放生。青蛙食虫护稻,捉蛙“罪过”。
  〔禁鱼〕沿江、沿溪村庄有禁鱼规约。毒鱼、炸鱼处罚从严。
  〔买鼋放生〕县人历来有买鼋放生习俗,在鼋裙上串三个铜钱作记号,烧纸作“上路钱”,然后将鼋放回瓯江。〔打斗折秤〕“公平交易,老少无欺”是社会公德。若有大斗小秤、六叶风具、双秤砣之类行为,任何人都可以砸斗折秤。
  〔讲事干〕一般民事纠纷,由村里有威望的老人调解,称讲事干。彭括村于明正统年间(1436~1449)建有和铺,凡民间纠纷先在和铺“讲和”,若不服再行上告。该村此俗沿至清末民初。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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