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经费校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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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青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820020230000404
颗粒名称: 第八章 经费校舍
分类号: G467.2
页数: 2
页码: 565-566
摘要: 本章记述了青田县在科举时代和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通过学田租、县财政预算、学校自筹等方式解决。校舍主要设在祠堂庙宇或民房中,直到1949年后才开始兴建校舍。
关键词: 青田县 教育事业 校舍

内容

第一节 经费
  科举时代,县学、书院经费及学廪生膳食费、乡试生员路费等,由县学、书院学田租支出。私塾经费由学东自筹或学生家长分摊。明隆庆五年(1571),有学田300亩。万历十六年(1588)增至320亩,年收租谷200石左右。
  民国时期,地方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民国17年(1928),教育经费8000元,占县行政费14%。30年,3.57万元,实际需要22.76万元(小学16.12万元、中学6.64万元),不足数依靠学校或地方采取田租摊派、土特产抽成、社会捐献、学生缴纳等自筹办法解决。
  1949年下半年至1951年,国家对教育经费实行补助办法。青田县立中学经费按政府预算发给。1950年10月份起小学经费每月补助大米5万市斤。1952年起,公办中小学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是年拨款17.8万元。1957年拨款44.7万元、1966年90.8万元、1971年99.9万元、1979年199.8万元、1983年362.9万元、1987年增至656.6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34.52%。
  1983~1987年社会集资办学经费237.8万元。
  第二节 校舍
  民国时期,除县城、玉溪、东源、高市等部分学校建有校舍外,大多数学校设在祠堂庙宇或民房中。
  1949年后,县人民政府拨款和群众集资,兴建一批校舍,并对部分校舍进行维修、拆建。1959~1966年兴建中小学校舍31592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校舍遭受破坏。据1973年统计,被破坏校舍9400平方米。1979年,中小学1006所,其中以祠堂庙宇作校舍的321所,占31.8%。是年起至1985年,通过国家拨款、社会集资、华侨捐助共筹集资金629万元,修理、拆建、新建校舍10万平方米。
  1980年后,177所设在庙宇中的小学,因敬神拜佛等迷信活动频繁,教学秩序受到干扰。1983年,中共青田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批示,组织工作组分赴8个区镇检查处理。
  1987年,全县学校占地面积52.1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59万平方米,其中危房3.44万平方米,被外单位长期占用1062平方米。
  1988年1~6月份,全县发生校舍倒塌事件18起,其中6月20日东江乡平山小学倒塌,学生死亡6人,受伤13人。

知识出处

青田县志

《青田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本书全面记述了青田县的历史、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以及风土人情,是一部门类齐全、资料翔实的地方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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