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宁波市江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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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唯一号: 112532020220000514
事件名称: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宁波市江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文件路径: 1125/01/object/PDF/112510020220000013/001
起始页: 012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4月
结束时间: 1993年3月
发生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

事件描述

五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4月至1993年3月,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人大会议4次,召开常委会会议23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41个,作出决议、决定14项,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15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重点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议“八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和科技兴农、清理整顿公司、对外经济贸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查处假冒劣质商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教育、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在会前组织调查研究活动10次。1990年8月28日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决议》,要求抓紧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1991年6月19日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出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青少年。1991年10月15日,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官山河治理和洪塘排涝圩区两项水利工程建设的决议》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1992年2月18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评议司法机关工作的决定》和调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制定《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

知识出处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宁波市江北区志下册》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时限上起所载事物的发端,下迄2008年底,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宁波市江北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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