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盐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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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213
颗粒名称: 二、盐民生活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2
页码: 348-3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盐民生活的发展情况,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
关键词: 民众生活 慈溪县 盐民生活

内容

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沿海滩涂,直至海边,均属丁主所有;涂老地淡,丁主围塘耕种,盐民被迫迁至塘外,另开盐场,并须依例缴纳小丁租。清代后期,改灶煎为板晒,盐民须向板主租板晒盐,每块盐板每年租费高达原盐100斤,也有缴银元者,相当原盐123斤。篷长原是廒商所雇秤手,属仲卖性质,有经手盐场官照特权,收盐时从中捺秤、吃空码、“毛判”(以多估少)、放高利贷,因而直接捆扼盐民命运。民国2年(1913)盐场设由帝国主义控制的秤放总局及秤放员,从而又增加一层剥削。再加上捐苛税杂,兵燹成祸,盐民已到几乎无法生存的境地。余姚乡土读本记载:“25年10月,盐区粮食须从外地运入而价高,贫苦盐民只能以粥度日”。37年,余姚场公署调查制盐人生活,云:“(盐民中)赤贫占21%,贫穷占49%,生活过得去的仅占30%;能住瓦屋的占10%,其余均住草房,有的还住‘火洞舍’”。
  解放后,盐民生活改善。1949~1959年,盐民收入高于邻近农民。庵东盐区日用消费品购买力,1958年比1952年增长3.3倍。至1959年,盐民已能过温饱生活,盐区部分草舍改建瓦屋。户均收入1348元,大部分盐民得以改造房屋,添置家具。80年代,盐区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工、渔等副业生产,盐地减少,盐业收入在盐民全部收入中的比例下降。1987年底对西一乡钱江村调查:全村288户,解放前仅有瓦屋25间,其余均为草舍,1987年,全村已无草舍,瓦屋增至885间,其中楼屋165间;全村有自行车432辆,摩托车7辆,黑白电视机120台,彩色电视机15台,收音机200台,手表504块,录音机45台,缝纫机140台,金首饰202件,储蓄存款230400元,人均储蓄274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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