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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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120
颗粒名称: 二、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检察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刑事检察、经济检察、法纪检察等。
关键词: 政法 慈溪县 检察

内容

刑事检察 1955年4月,始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1956年3、4月间,通过政策宣传,促使146名反革命犯和9名刑事犯自首,5月13日召开大会,宣布从宽处理6名反革命犯和1名刑事犯。1957年,检察院批准逮捕334名,提起公诉166名。1958年,批准逮捕313名,起诉424名。1962年起,贯彻中共中央“杀人要少,捕人要少,管制也要比过去少”的方针,批准逮捕和决定起诉的案犯逐年减少,1965年批准逮捕15名,起诉26名,为建院以来最少年份。1983年8月起,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19日,第一次集中打击,批准逮捕110名,至1986年底,历时3年零4个月,共批准逮捕1450名,决定起诉1395名,免予起诉20名,不批准逮捕229名,不起诉8名。其间先后召开10次处理大会。对12名投案自首,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案犯宣布免予起诉。1987年,四次集中打击流窜盗窃、流氓和赌博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246名。
  经济检察 1956~1962年,共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和农业社内部的贪污盗窃案37件,追回赃款赃物计值2650元,逮捕案犯1名。1963年,立案查处贪污盗窃案12件;在第四季度县级机关开展“五反”运动中,对愿意坦白交代、彻底退赔、洗手不干的犯错误人员不戴帽子,不予处分,挽救一批犯错误干部。1964年上半年,首次对1贪污案犯交群众教育改造。1980~1987年,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207件,262人,计提起公诉143件182人,其中依法逮捕90人,免予起诉46件57人,挽回经济损失156.8万余元。
  法纪检察 1957年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中犯有强奸、流氓、医疗事故等罪犯10名;会同县监察室调查9名乡镇干部违犯法纪进行扣押、捆绑、搜查等事件200余起,均及时作出处理。1962~1965年,查处违法案27件。1978~1987年,共查处28件,涉及38人,除4名作其他处理外,34名案犯中,8名免予起诉,26名提起公诉,其中13名依法逮捕。在1986~1987年中,通过法纪检察,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54.2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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