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权、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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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1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权、政协
分类号: D628.55
页数: 8
页码: 216-2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县政权、政协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国时期政权与参议会、县署等。
关键词: 政权 政协 慈溪县

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
  1950年2月,建立慈溪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3年召开10次会议。1954年起建立县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1978年12月恢复,至1987年3月,历经10届21次会议。自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起设常务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机关、党派、团体和各阶层民主协商产生。历次大会代表人数最多为323名,最少为141名。县第一至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基层革命委员会扩大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选举产生。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差额选举原则,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选率分别达98.3%、98.10%、96.5%。县第十届人大代表353名,工农代表占36.53%,知识分子代表占25.78%,解放军代表占0.57%,党政干部代表占29.75%,爱国人士代表占7.37%。代表中有回族代表6名;女性代表占26.06%;非中共党员占33.7%;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占29.18%;35岁以下青年占19.55%。1950~1954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依次为刘春泉、毕向荣、任子诚。
  二、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1981年3月召开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始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为县人大常设机构。11月设办公室。1984年7月设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科教文卫4个工作组。1987年6月改设法制、财政经济、科教文卫3个工作委员会。
  1981~1987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依次为苏丁和、王雅根、苏丁和。
  1981年起,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10次,政府部门负责人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工作报告95次,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37项。先后组织县人大常委委员和县人大代表调查视察31次。1987年8月作出在县级机关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同年10月组织干部对公安、法院、土管、工商、卫生、教育等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共查出6个方面84起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先后任命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47名,免去19名,接受辞职3名;任命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27名,免去27名。
  1981年3月至1987年,县人大代表累计提出议案、意见、建议3269件,分别由“一府两院”及所属工作部门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
  1981年,全县各区、乡(镇)相继建立代表中心小组、代表小组,学习时事政治,视察讨论当地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大事。1986年4月起,建立每月1次接待人民代表来访日制度,至1987年5月,共受理代表及群众来信603件,接待来访1181次。汇编《会刊》45期,《人大工作通讯》、《人民代表反映》各35期。
  三、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 1949年5月24日慈溪解放,6月在孝中镇(今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成立县人民政府。1954年10月随调整行政区划,迁浒山镇。1955年县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后,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改上级任命为选举产生。
  1949年6月至1987年,历任县长依次为刘春泉、毕向荣、任子诚、郭子栋、陈观亭、叶靳、黄建英、李金溪、李士忠、张昭福、高成裕、华克明(以上四人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谢建邦。
  县政府(人委)的工作机构,解放初期有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公安局、实业科、粮食局、文教科、武装科等,到50年代中期,科多数改局。1958年11月,省委在慈溪试点,按照人民公社联社模式,下设办公室、政法公安部、工业交通部、农林管理部、财贸粮食部、文教卫生部、工资福利部、人民武装部、经济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等10个部委,原科、局等机关悉裁撤。1961年9月,恢复科、局建制,保留人民武装部。
  “文化大革命”初期,政府机构瘫痪。1967年3月,县人民武装部主持建立县生产办公室。同年5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县人委机构,不久被“造反”组织冲垮。1968年11月,再次成立慈溪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其间,部分局先后建立革命领导小组,行使部分行政权力。1973年4月,撤销人民保卫组,恢复县人民法院和公安局。1977年5月,撤销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逐步恢复委、办、局。
  1981年3月,撤销慈溪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党政职能逐步分开。又陆续恢复和增设一些委、办、局机构。至1987年底,县人民政府共设置47个单位、8个区公所、1个直属镇(浒山镇)人民政府。
  基层人民政权 1949年6月后,废除保甲制,建立区公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各区设区长及民政、财粮、公安、武装,生产助理员各1人。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各乡、镇配半脱产干部3~4人。区、乡(镇)负责人由上级任命。
  1954年,县境调整:新辖境设7个区公所,92个乡(镇)、4个直属镇。1956年2月,撤区并乡,全县合并成35个乡(镇)改称乡(镇)人民委员会,3月庵东区划入,次年恢复区级建置。1958年10月,全县成立7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1961年11月恢复区级机构,下设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始,基层政权瘫痪,1969年3月,各区建立革命领导小组、公社,镇建立革命委员会,至1981年撤销。区级党政机构分设,重建8个区公所,恢复观城、浒山、周巷、庵东镇人民政府,1983年4~10月,农村实行政社分设,重建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以下设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四、人民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慈溪县委员会于1956年3月建立,1963年后,受“左”的影响和“文化大革命”干扰,政协停止活动,1980年10月恢复。1956~1987年,历经四届。一届任期1956年3月~1981年3月(1963~1980年9月停止活动),委员75名;二届1981年3月~1984年7月,委员129名;三届1984年7月~1987年5月,委员195名;四届1987年5月起,委员206名。各届政协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8次。每次会议均听取县委负责人报告,审议政协工作,选举或补选领导成员,列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协商重大事项,并作出相应决议。
  历任县政协主席依次为王淮亭、鲍纯甫、叶靳、徐长源、郑斌瑞。
  工作机构 县政协委员会每届均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一届政协有常委21名,设学习委员会和医务卫生、工商、宗教、侨眷4个工作组。二届政协有常委29名,下设8个工作组。三届政协有常委34名,四届常委增至40名,均设有办公室,学习、提案、文史资料研究3个委员会和工业、农林、财贸、教育、文体、城建交通环保、医卫、祖国统一、法制、民族宗教10个工作组及观城、逍林、白沙、坎墩、周巷、长河、庵东镇7个活动组。
  主要活动 自政协成立起,委员们对党政机关在工商、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技术、市场供应、物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1984年3月,还组织政协常委和部分委员参观考察种植、养殖专业户,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发展商品生产、完善乡村企业承包制度和供销社体制改革等5项建议。12月上旬,工商经济工作组在调查视察浒山、逍林、观城3地的酱品厂后,向县府提出提高酱油质量、增加酱制品品种的5条建议。1984年9月下旬,医卫工作组调查彭东乡卫生院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有关部门即采纳落实。1985年建立三北书画院、工商经济咨询服务部,举办青年文化补习班,并与浒山镇联合创办职业技术学校。1987年,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236条,采纳率64%;帮助工商企业引进资金1060万元、外汇122万美元、生产设备10套。
  五、民国时期政权与参议会
  县政府 民国元年(1912),设县公署,易知事为民事长,旋又复称县知事,主管行政兼理司法。16年,县公署改组为县政府,知事改称县长,由省府直接任命。30年4月22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县城,成立汪伪政府机构,民国县政府转入流徙。
  民国31年11月、12月、33年4月和34年8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分别成立慈镇县办事处(后改镇海县政府)、慈姚县办事处(后改慈溪县政府)、余上县办事处(后改余姚县政府)和庵东特区政府等县级抗日民主政权。
  民国34年9月,民国慈溪县政府县长赖云章入县城接收汪伪县政府,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慈溪县城,民国县政府解体。
  工作机构 民国初期,设民治科(即民政科)、财政科、劝学科、警察所等机构。民国16年,县警察所改公安局。24年,县政府改局为科,共设5科,一科掌民政保甲事项;二科掌财政土地事项;三科掌公安保卫事项;四科掌教育事项;五科掌建设事项,另配秘书1人。27年,增设兵役科。29年,县政府主要工作机构有:秘书室、会计室、政工指导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兵役科、地政科、田粮科等。30年增设社会科和合作指导室、户政室。31年裁户政室,设户政股。32年设军事科。35年设土地登记处、税捐稽征处。37年1月,将土地登记处改地籍整理处,废地政科。是年5月调整县政府机构设置和员额编制,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社会等科和秘书室,至次年5月解体。
  基层政权 民国元年至16年,乡村政权仍沿清旧制。17年后,先后改为街村制和村里制。19年,改乡镇制。22年,全县划6区、103乡、21镇。各乡(镇)分别成立乡(镇)公所,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2人。23年初,撤销自治区公所,实行县、乡(镇)二级制,取消自治,至24年编办完成。乡(镇)工作由县政府保甲督导员负责。25~30年先后恢复区行政机构,称区署。现境有逍林、周巷、观海卫、龙山、庵东等区署,分别为余姚、慈溪、镇海县政府派出机构。抗战期间,各区署仍以“游击”状态保存建制。34年9月,慈溪县政府迁回县城后,建庄桥、丈亭、陆家埠、观海卫4区署、25乡镇,区署设区长1人,区指导员3人,技佐、会计各1人;乡(镇)公所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2人、总干事1人、干事3人、会计1人。35年,裁撤各区署,县政府派区指导员负责。庵东区署裁撤后由庵东警察所长兼区指导员。37年,重设观海卫区署、陆家埠区署,另置25个乡镇公所。同期,现境原镇北地区设龙山区署,原姚北设浒山、周巷、逍林、庵东4区署。区署设区长1人、指导员3人、事务员2人,区辖警察所,置所长1人。乡(镇)公所设乡(镇)长总干事等若干人。
  县参议会 民国11年前,成立过第一届县议会,12年,组成第二届县议会,有议员21名,至16年止。民国33年12月25日成立由25名议员组成的县临时参议会。34年11月12~16日召开第十次县临时参议会,有临时参议员22名,候补参议员6名。35年6月25~28日召开县参议会成立大会,出席参议员50名,县级各机关、团体代表列席,选举产生议长,副议长。县参议会自成立至民国37年8月,共召开8次会议和1次临时大会。出席人数最多50名,最少20名。县参议会设秘书室,配有秘书、事务员和书记。
  六、县署
  官制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慈溪县,辖万户以上为上县,置令、丞、簿各1人,尉2人。宋改县令为知县,以朝臣为知县。初不设丞,熙宁四年(1071)设丞1人,另置簿、尉各1人。庆历四年(1044)始置学官。盐场多由知县兼管。元设达鲁花赤(蒙古语,意为掌印官),主要有蒙古人、回族人担任。理县事兼管劝农,称监县,与县尹并治。县尹多由汉人担任。另设主簿、尉、鸣鹤巡检、教谕各1人及典史2人。大德三年(1299),鸣鹤场设所,置盐司令、司丞、管办各1人。明废达鲁花赤,改县尹为知事,设县丞、主簿、教谕各1人及训导2人。鸣鹤场置盐课司大使1人、副使1人。洪武二十年(1387),置观海卫,设指挥以下官员95人,内有管理民政之知事1人。清初沿明制,顺治四年(1647),裁撤县丞、县尉。设教谕、训导各1人。鸣鹤场置官沿明制。
  历任县官 据旧志记载,自唐立县至清末,可知者有唐县令9人,宋知县113人,元达鲁花赤20人,县尹28人,明知事99人,清知事134人,合计403人。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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