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志有关沿革内容的几处改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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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293
颗粒名称: 续志有关沿革内容的几处改动
分类号: K295.5
页数: 3
页码: 411-413
摘要: 本文续志有关沿革内容的几处改动由岑华潮创作。
关键词: 慈溪市 市志 续志

内容

《慈溪市志》将沿革内容列于第一编,此编责任编辑初为年轻编辑宓罗丹,后由我承担。其内容大多为沿袭前志,但也有几处改动,现略述如下。
  一、关于慈溪概念的一致问题
  此编为第一编,其开篇几句的语言总是格外令我关注。在责任编辑把此编稿件给我时,看到稿件第一自然段开篇如下:
  慈溪历史悠久。据河姆渡文化遗址出土文物测定,远在公元前约50
  0年前之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活动。
  对于此开篇两句,总感到有什么问题,但又不能明确述说。与责任编辑沟通,责任编辑说此两句为沿袭前志内容。后与其一起分析、细品,发现其问题之所在:因慈溪境域变化巨大,志稿的叙述中,前后两句“慈溪”概念并不统一。此两句,第二句为第一句之根据。第二句省略了主语“慈溪”,但第一句之“慈溪”与第二句省略之“慈溪”却非同一概念:因为河姆渡文化遗址所在地1954年县境调整时划入余姚。第二句省略之“慈溪”其境域为1954年前之慈溪县。而第一句之“慈溪”,则应指编纂志书时之慈溪县。此外,从续志的角度看,第二句有犯志书越境而书之嫌。
  因此,统一叙述角度,定为续修志书时的慈溪市境域,在志稿初审稿形成时,此两句改为:
  慈溪历史悠久。据童家岙遗址(属河姆渡文化)出土文物测定,远在公元前4500年的新石器时代已有先民活动。
  同时修改此节中由于同一原因而出现的一句:“自秦始皇二十六年置句章县至唐武德四年废,凡842年,慈溪地域归其属。”此句中的“慈溪地域”概念也应是指县治设于慈城的老慈溪县地域。
  二、查核引文出处
  对于慈溪县名来历,前志中说明曾被广泛引用,少有献疑。续修志稿沿袭前志,其叙述如下:
  县名据《延祐四明志》载:“汉句章董黯,母尝婴疾,喜大隐溪水,不以时得。于是筑室溪旁,以便日汲。溪在今县南一舍。故以慈名溪,又以溪名县。”
  对于此材料,我没有怀疑过。但在志稿初审会议前,王志邦教授发来对志稿的书面意见稿,其中一条指出:查《延祐四明志》,志稿引文内容与原文有出入,应查核。
  于是查核《延祐四明志》,在卷第四《人物考·先贤·董黯》中找到原文,具体如下:
  黯母尝寝疾,喜饮大隐溪水,不以时得,于是筑室溪傍,以便日汲,厥疾用瘳。溪在今县南一舍,故以慈名溪,又以溪名县。
  三、“慈谿”二字的处理
  因永乐时失印,改“慈溪”为“慈谿”“慈谿县”一直使用至1956年。在前志志稿中,从永乐后至1956年之慈溪沿革,的叙述,均用“慈谿”而不用“慈溪”。在一页之中,出现10处“慈谿”,且均无引号,如“1954年为建设商品棉基地,对县境作了调整,将以植棉为主的镇海、慈谿、余姚3县之北部划为慈谿县,并移治于浒山镇。”
  “谿”为“溪”之异体字,为非规范字,1956年后在正规出版物中已禁止使用。前志如此使用,无疑不符合出版物文字规范。因此,续志《慈溪市志(1988—2011)》在叙述此内容时必须更改,“谿”字出现两次:一次为永乐十六年,交代改“溪”为“谿”之始;一次为1956年,交代复“慈谿”为“慈溪”,且此两处出现处,均使用引号,以显示其特殊之处。其余地方,均不再出现“谿”字。如此,更符合文字使用的规范要求。
  四、简化字、异体字的考证
  续志志稿中,有以下叙述:“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复‘慈谿’为‘慈溪’。”此内容亦为沿袭前志内容,但有史实错误,其发现者为童银舫,发现此错误时已在市志复审稿评审会议之后。经童银舫查考,“谿”为“溪”之异体字,“溪”非“谿”字的简化字,废止“谿”字非国务院公布之《汉字简化方案》,而是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自1956年2月起,慈溪县委文件行文中不再出现“谿”字,但县委公章却迟至1965年初才改刻为“慈溪”。续修志稿对于此部分内容作了一定调整,并用页下注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述说此4处改动,窥修志之艰且难之一斑。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慈溪市志》编修全过程和辑录相关资料编纂,卷首配有与修志工作密切相关的彩色照片,前置编纂回顾、编纂记事,正文由文件辑存、讲话发言、专家评审、论文选录、修枝慢谈、修志掠影六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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