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部类分志的数字运用与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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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284
颗粒名称: 浅谈经济部类分志的数字运用与处理
分类号: K295.5
页数: 3
页码: 375-377
摘要: 本论文浅谈经济部类分志的数字运用与处理由黄明樵创作。
关键词: 慈溪市 论文 志书

内容

经济是社会生活中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经济部类分志自然离不开数字。运用文字记述事物的发展轨迹、规律,进行定性分析;运用数字反映情况,对事物做定量分析,是志书编纂的一种最基本的手段。定量记述是定性记述的量化、深化和精细化,它反映事物发展兴衰起伏的程度、规模等方面的情况。入志数字能否做到真实、准确,全面、系统,具有代表性、权威性,也成为影响志书质量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结合在《慈溪市志》经济部类分志编辑加工中遇到的问题,谈谈数字入志的合理运用和技术处理。仅供参考,并请指正。
  一、数字入志的合理运用
  经济部类分志一般记述的数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总量,主要记地区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效益,主要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劳动者人均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GDP综合能耗等;经济结构,主要记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变化、公有与非公有的比例变化和投资结构变化情况等;行业经济规模,包括全行业的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数,全行业总产值、增加值、固定资产原值、利润总额、从业人员情况、主要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产值、产品产量增长情况;行业经济效益,包括实现利润、上缴税金、经营单位全员年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利润率、亏损情况;行业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经营单位的情况等。以上只是就总体情况而言,比如金融、财税、农业等类分志,其记述的数字就不可能与此完全相同。需要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运用适当数据反映行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数据的使用必须遵循严谨科学、全面系统的原则,要注意记述各层次的
  宏观基本数据,避免随意性。
  二、数字入志的技术处理
  在经济部类分志中,数字的应用面广量大,各种数据纵横交错,情况较为复杂,稍有不慎,则出差错。志书中最容易出现数字错误的地方,是同一项数字,内文与列表不一致、各种体裁(如综述、大事记、各分志)之间不一致、内文中此处记述与别处记述不一致、列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不符等。引发此类差错主要有四种情况:
  1.数字
  “政出多门”。所谓“政出多门”,是指有的数字是行业的主管部门统计的,有的是政府统计部门综合统计的,有的是党政领导的总结报告统计的或是党政部门向上级报告汇总统计的,各个方面的统计数字,同一内容,有的统计结果相同,有的不相同。面对各种各样的统计数字,首先要注意它们的来源与成因,按照规定使用。按照统计法规的规定,国民经济各指标等要以政府统计部门核定并公布的为准。各经济部类分志使用的数字,首先要执行这一规定,同时还要关注统计部门以后对相关统计数字的变更。如2008年慈溪市生产总值,《慈溪统计年鉴2008》公布数为6014360万元,《慈溪统计年鉴2009》公布该项数字为6014362万元;又如2011年慈溪市进出口总额,市志《对外经济与贸易》编和《综述》采用的是主管部门统计数据101.68亿元,《经济总情》编采用的是《慈溪统计年鉴2011》公布的99.72亿元,后来全志统一使用为统计年鉴数;孰料《慈溪统计年鉴2012》公布的该项数字调整为101.68亿元,全志再次做相应变更。一些没有政府统计或政府统计缺项的数字,只好使用相关专业部门或各行业统计的数字,如各镇(街道)工业企业数及总产值等。对既不是统计部门公布又不是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数字,根据实际情况,择善核准,核定一种入志。如《慈溪市志》在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简介中,所记述的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从业人员人数等数据,来源于由企业上报的《慈溪市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
  2.统计口径不一致。在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记述中,撰稿人员有的采用不变价(如1980价、1990价、2000价等),有的采用现价(当年价),造成了同部志书同项数字前后、编章之间不统一,要注意在编辑加工过程中进行处理。在《慈溪市志》编辑中一般采用现价,尽量少用不变价,因为不变价是经过折算的数,并非真实的数,实际的数字看不到了;如果自己折算不变价的话,多了一道工序,也就多了一次出错的可能,还容易造成全书数字的混乱。
  3.除了来源不一、统计口径不一致而形成入志数字不一外,文表、图表、编章间数字不一致,通常是由于统计图表精细,而行文中使用简数约数所造成。按照通行的书写规则,量特别大的数字,可以“万”或“亿”作单位简写,小数点后的数字一般可以取两位数。如2011年慈溪市社会消费品总额、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统计表中分别为3419625万元、1292975万元,在文字记述中以“亿元”为单位,分别记作341.96亿元、129.30亿元,形成文与表均相差了25万元。也有可能是编章文字记述精细,而表格使用简数约数形成差误。如2011年某装饰市场成交额文字记述为8570万元,在“若干年份慈溪市主要专业市场成交额”表中为0.86亿元,形成文与表相差30万元。这些差误,读者虽然可以从志书行文中区分是使用简数约数而形成的,但同一内容的数值写成了两个不同的数据,给人们使用增加了疑难;此是否符合志书关于文表、图表、编章与概述间相同类项的数据必须一致的要求,也有待于商榷。
  4.列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不符的问题,有的是由于取其整数而没有处理好小数点取舍造成的。如在“1988—1997年慈溪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998—2011年慈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表中,共发现6个年份的总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不符,误差1万元(单位为万元),其中1个年份总计数大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5个年份总计数小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显然是由于统计制表取整数,报表中有2项或2项以上相同小数点按四舍五入的取舍引起的误差。因原始资料查证困难,只好将表中总计数调整为各分项数相加之和的实际数处理。同样,结构百分比相加不等于100,也是明显的差错,亦应作相应的处理。此外,数字在摘抄、编写过程中写错,在打印、排版过程中打错,而校对过程中又没有核对出来、纠正错误,这类非技术性的“硬伤”更应力求避免。
  综上所述,数字入志的处理一般要注意把握:选用权威的有代表性的数据入志,首选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次选各主管部门、行业的统计数据;注意数据的统计口径、范围,全志同一项数据尽量统一使用同一出处的数据,或在统计表格和随文穿插数据后注明资料来源;认真做好数字校核工作,主要校核表格的数据与资料来源中的原始数据是否一致,校核文表中涉及计算的数据(如增长率、年平均增长率、增加倍数、所占比重、计量单位换算等)是否准确可靠,校核表格中的分项之和是否等于合计数,校核结构百分比相加是否等于100,校核同一项数据文表是否一致、正文与综述和大事记是否一致等。同时,要注意正文不要简单地重复统计表格中已经反映得很清楚的内容,注重记述影响事物量性变化的因素,做到文表相得益彰。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慈溪市志》编修全过程和辑录相关资料编纂,卷首配有与修志工作密切相关的彩色照片,前置编纂回顾、编纂记事,正文由文件辑存、讲话发言、专家评审、论文选录、修枝慢谈、修志掠影六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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