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志》终审稿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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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260
颗粒名称: 《慈溪市志》终审稿评审意见
分类号: K295.5
页数: 3
页码: 260-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郑祖安对《慈溪市志》终审稿评审意见情况。
关键词: 慈溪市 市志 评审意见

内容

接阅《慈溪市志》这部终审稿,能强烈感觉到:经上次二审会后,慈溪此轮修志的全体人员认真、充分地吸收了会上专家以及方方面面的有益意见和建议,对复审稿全力重新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视研究,继而展开了具有相当力度的调整、修改、补充、重写,因此,目前的终审稿比前稿有极大的完善和提升。现再对终审稿予以最后评审,在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并再加修改后,我认为此稿已可交付验收,送往出版社。
  我总的看法如下:
  一、志稿总体指导思想正确,能遵循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原则,存真求实,记录和保存了大批有存世价值的文字资料、图像资料和统计数据等。作为一部特定历史时期(1988—2011)的方志,能紧紧把握改革开放这条主线,坚持与时俱进、有重点地全面反映慈溪当地各个领域的新事物和新成就。
  二、篇章结构总体得当,各级标题简明。设置了一些特色编,该升格的地方作了升格,从而使地域特色更加浓郁,地域个性更加突出。三、充分重视和谨慎对待全稿各方面的形式规范和编章节内容的衔接处理,从而避免了互相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使志稿总体加强了统一性。
  四、文字简练。
  在上面总体意见外,我个人特别比较满意的还有:
  1.这次你们重写了“综述”,使之条理分明、观点明朗、逻辑严密。最关键的是这次摆脱了“流水账”般的平铺叙述,有了激情和内在的理论高度与理论深度,从而比较宏观大气,完整地揭示了慈溪地域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各个方面具有的新气象、新面貌以及在2011年达到的发展水准。
  2.我非常同意将“街道”放在第二编,将社会大类如“居民生活”等置于前部。目前第二轮修志中,有些志书多将它们置于书的后部。以为“街道”是小志或“志中之志”,实际现今的居民也许与全区各大门类多不发生直接关系,但却要与所处街道、社区脱离不了结合和活动,故这方面的内容十分重要。还有,现今中国已到必须高度重视“人”与“民生”的地步,故社会类内容放在前面极为可取和有特别意义。
  3.“专记”包含5篇,题目都很好,堪称丰富而有特色。目前有些已出地方志不注重这一门类,简单地以三二篇充数。实际“专记”能帮助全志出彩,甚至使其大放异彩。
  在肯定的基础上,以下也就所见对终审稿再提出若干具体的意见(仅供你们修改时参考),希望在最后冲刺阶段,对全稿再细加推敲、磨炼,以求达到最佳水平:
  (1)关于地方志书前照片类放置领导人照片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持否定态度。当然,作为官修之作,不放的话恐怕一般也不行。但现今我们志稿在排版上有点不协调。第2页和第4页出现了领导人照和景观照混搭的状态。我建议:将第2页下面两张领导人照移往后页之首。这样一动,使第3页最后两张景观照自然地就移往后面一页,每页内容集中,三页都摆平,自然好看多了。我认为这样有序安排,也并不影响领导人的级别地位,比较妥当(当然,如必须要突出最重要的领导,也可采取放大他们照片的办法)。
  (2)凡例中,建议第十一项移往第五项后。因为内容与第五项比较相近。又:目前《人物》编收的是1988—2008年过世的人物,未达到2011年。这涉及全志下限。对此应在凡例中加以特别说明,否则不一致。
  (3)大事记历来最容易发生大事漏记、小事上书的情况,这往往又多是修志者自己不明,外面读者会产生疑问和提出看法的问题。如我认为不值得记录的有:第4页3月27日条、第7页7月27日条、第16页1月26日“同日”条等。
  至于漏记的大事,请各方面再多想想和征求意见。这是非常要紧的事,最怕书出后,有关领导和当事人提出遗漏了大事,这样容易被动,也会自己感到十分遗憾。
  (4)地方志传统有“述而不作”的原则。但在现今“理论盛行”和人们也重视、需要理论的当代,这一点却觉得又是个束缚和难以绝对做到的了。但我建议这个原则在我们第二轮修志中还得基本遵循(如要大突破,让我们后代去考虑吧),为此要在正文各编的资料性叙述中,尽量减少述论,需要时也只要点到即可,让读者从资料中去理解。
  如《文化》编第287页,一段结论式的总结,就属画蛇添足的专论,我认为可加压缩,并不必放在此处,可移到前面引语中。第295页杨梅节的作用,也可稍加压缩、修改,点到为止就可。
  (5)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记为专章,大为志书增光添彩,也显现慈溪的文化深度和地域个性。但在对具体项目的介绍中,有些项目没有慈溪地域孕育它们的背景和特征,这样缺少了它们能成为我市和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依据。如《文化》编第337页的“木结构”和“红铜”制作技艺,里面完全没有慈溪产生或成长的地方内容,这样没有了存在理由和慈溪特色。
  (6)文字推敲磨炼是修志后期最大工作之一。目前志稿文字确很简练,但有些地方也显得有不够润滑之感。另外有些地方属本市人看得懂,外界人却看不懂。但志书出版后,不仅是面对本市和宁波市的,还要面向全国,甚至海外。因此,该详时还得详。如大事记第59页12月28日条“慈余直达公交线路通车”,这个“慈余”,在文中颇多,外界人就看不懂。是否可在后面加个括号,注明是“慈(溪)余(姚)”?还有,如大事记第2页写出现“抢购”,却未点明原因,有点没头没脑之感。但第4页6月8日条却写明是由于“政治原因”而出现抢购。两者如同属此原因,不如将发生原因移往第一处“抢购日”。
  (7)专记《慈溪县志编纂始末》,前应加“1992年版”。志稿凡涉及此词,都要加上,因历史上有其他版本之《慈溪县志》。又专记中《慈溪县志勘误》,内容不属记述之作,或可改为“附录”。
  (8)专记“勘误”中提到,“私营商业”第三段误植很多,建议还是以具体订正为好,也即可以把正确文字重新刊出一遍。估计这段文字不是很长,因此也不会占很多篇幅(当然如过长,也可载部分)。现在只是这样点了一下,总有点不尽责任和未见其真面目的感觉(实际上,以后也许再也没有能再现这一段真实文字的机会了)。
  余不一一罗列。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慈溪市志》编纂实录》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慈溪市志》编修全过程和辑录相关资料编纂,卷首配有与修志工作密切相关的彩色照片,前置编纂回顾、编纂记事,正文由文件辑存、讲话发言、专家评审、论文选录、修枝慢谈、修志掠影六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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