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退伍军人与军休干部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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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12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退伍军人与军休干部安置
分类号: D632.2
页数: 3
页码: 1713-17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市1988—2011年退伍军人与军休干部安置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民政 优抚安置 退伍军人 军休干部

内容

退伍军人安置
  1988—2011年,共安置退伍军人12250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安置2889人、农村退伍军人安置9361人。
  城镇退伍军人安置 1988年,推行征兵、优待、安置一体化,至1998年,以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方法安置城镇退伍军人,共安置1156人。1999年9月,出台《慈溪市城镇退伍军人安置暂行办法》,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实行政府指令性安置与指导性就业、用人单位无偿安置与有偿安置、政府安置与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相结合,尝试“按比例承担安置任务,任务实行有偿转移”的办法,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是年,全市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105名退伍军人,自谋职业有偿安置20人,指令性安置85人。2000年,按《慈溪市城镇退伍军人择优安置实施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部队服役表现考核和文化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安置城镇退伍军人58人。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按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期限不超过7个月)。2001年,提高退伍军人一次性自谋职业启动金标准,两年兵按上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发给,以后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加0.4倍,最高为7倍。2003年始,城镇安置对象除转业士官等重点安置对象外,全部按自谋职业的办法进行货币化安置,享受国家和地方有关创业、求职、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社会保障。2004年始,对服役前城镇待业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由农村入伍的进藏退伍义务兵及服役期间因公致残的5~10级残疾军人,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发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一次性自谋职业启动金。对服役满10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等重点安置对象,实行自谋职业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符合城镇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本人不愿自谋职业的,市安置办给予保底安置,安置范围为市内非国有企业。2008年始,在校期间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的义务兵退役时基本实行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启动金。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退役后复学的参照发给助学补助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的义务兵退役时按相同服役年限城镇退役士兵标准的2倍发放自谋职业启动金。2009年,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1名转业士官,由政府指令性安置到事业单位。
  农村退伍军人安置 农村退伍军人安置长期实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政府部门在帮助安家落户、优先招工录用、鼓励自谋职业等方面给予支持。1989年,市政府增加经费1万元、水泥20吨,帮助解决退伍军人实际困难。择浦、逍林、胜西、高王等乡镇对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发放200~1000元安置费,各镇(乡)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990年,补助当年回乡退伍军人32人1.45万元,帮助解决住房困难。民政部门每年查访,为回乡退伍军人补助建房经费,提供困难补助。市退伍军人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镇(乡)开发人才组织,推荐农村入伍退伍军人当选镇(乡)、村干部,安排进乡镇企业,帮助进集镇经商,鼓励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入联户企业等,1988—2001年,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90%以上。2006年始,全市农村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发放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军龄两年的农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按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超过两年的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1000元),所需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各半负担。是年,回农村退役士兵415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61.90万元。2007年,农村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实行当年退伍年底发放,次年补差,2008年6月底前全部兑现。2011年,全市有农村籍退役士兵365人,累计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576.50万元。
  军休干部安置
  1986年6月,建立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站。1987年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军队离退休干部(简称“军休干部”)接收,共安置军休干部3人(其中改离休2人)、退休干部4人(其中批次外1人)、退休志愿兵(士官)1人。1990年,完成第三批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安置2人。1991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改名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简称“军休所”)。此后,陆续接收安置军休干部5人。至2011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15人,除去自然减员,尚有离休干部2人(团职)、退休干部10人、退休志愿兵(士官)1人。
  市军休所组织学习参观,坚持走访慰问,落实政治待遇;同时落实住房、用车、看病等生活待遇。1987年,县军退干部服务站购置专用轿车1辆。1987—1999年,第三批、第四批军休干部落实安置房3套。1999年,符合房改政策的6名军休干部办理房改售房,总面积399.27平方米;其他军休干部按房改政策落实待遇。此后接收的军休干部住房实行货币化安置。1992年,市军休所为军休干部落实煤气优惠供应卡、优质面粉和粳米优惠供应,帮助多名军休干部子女落实工作岗位,补助因患病生活困难的军休干部2人。1994年,市军休所相继开办慈溪市南德通讯设备厂和慈溪市明德金属五金公司,至2001年2家企业停止运作,共创收25万余元,全部用于改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福利待遇和相关活动。

知识出处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慈溪市志(1988—2011)下》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慈溪1988-2011年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这24年慈溪改革开放的奋斗史、经济建设的创业史、各行各业的发展史,以及著名人物、风俗民情等,着重记述了进入21世纪以来慈溪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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