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武义县中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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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唯一号: 112231020220000546
机构名称: 武警武义县中队
文件路径: 1122/01/object/PDF/1122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143.pdf
起始时间: 1949年

机构描述

武警武义县中队始建于1949年的公安警备队,1950年改为军队建制。1955年8月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隶属公安建制,当时武义有干部战士23人,宣平有27人。经过撤县、复县,1962年2月,复建武警部队武义县中队,干部战士集体转为现役。1963年2月,改为公安建制,1966年7月又改为军队编制,归县人武部领导。1968年11月中旬,根据浙江省军区关于县(市)中队调防命令,武义县中队与开化县中队对调。1976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又改为公安建制,县中队归金华地区公安局民警科领导,其所担负的逮捕、警戒、看押的任务同时移交,县中队的武器装备、营房营具、在用物资、交通通讯工具、单独耕种的土地、生产和生活的节余经费等全部移交。 县中队交由公安机关建制领导后,改称为人民武装警察武义中队,仍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制度,供应标准和福利待遇。战士继续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期限由2年改为3年。 1980年8月,又改编为武警部队武义县中队,归武警金华地区大队(1983年1月改支队)领导。1989年1月1日,又实行武警部队与公安系统双重领导。 县中队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队伍。在解放初期,县公安队冒着牺牲的危险积极参加剿匪工作,彻底清除武义(宣平)县境内的武装土匪。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时期,武警武义县中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县中队参与了处置武义县柳城地区村民冲击区、乡政府的突发事件;1994年,中队参与处置武义东风莹石公司大规模群众械斗事件;1995年,中队官兵在“3.30”西霞桥倒塌抢险中,不畏艰险,不怕寒冷,下河打捞起尸首数名;2000年中队主动参加“6.23”特大洪水抢险;2001年中队担负了处置武义县桐琴镇“3.15”群众闹事事件;2002年,参加西联乡“8.15”泥石流抢险救灾,参战官兵牢记使命,英勇顽强,奋力抢救受灾群众,圆满完成任务;2003年中队参与公安机关“武阳惊雷”扫毒抓捕行动1次,出动兵力15次,抓捕吸、贩毒人员18名。 1992~2005年,中队官兵先后参加大小近60余次的山林火灾扑救工作,在扑救过程,参战官兵英勇顽强、不怕困难,圆满完成任务,连续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武警中队主要任务之一是负责武义县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协助看守所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1998年,中队在历届官兵的辛勤工作下,协助县看守所取得了28年安全无事故的好成绩并荣获“全国模范看守所称号”,中队也因此荣立集体三等功。 县中队还积极与地方部门、单位开展各类警民共建活动,支持地方建设。先后与武阳中学、县职工学校等单位建立共建关系,发挥中队特长,指导共建单位开展军事训练,进行内务观摩、文体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中队自组建以来,虽然编制体制多次改变,但历届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官兵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军政成绩历来名列支队前列。以顽强的作风和过硬的素质在地方树立了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中队自组建以来,先后被武警省总队评为先进中队一次,记集体三等功0两次,三次被评为先进集体,集体嘉奖两次,连续十九年被评为金华市文明单位。中队先后有十四名战士提干和考入警校,20名官兵荣立三等功。

知识出处

武义县军事志

《武义县军事志》

本志设概述、大事记、军事环境、军事组织、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方勤务、兵役、民众武装、国防动员、战事、军事人物等十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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