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要巨公社合作图书馆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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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义县文化志》 图书
唯一号: 112220020220001479
颗粒名称: 附:要巨公社合作图书馆管理制度
分类号: G259.275.5
页数: 2
页码: 324-3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义县要巨公社合作图书馆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 要巨公社 图书馆 管理制度

内容

要巨公社合作图书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性质与任务
  第一条 公社合作图书馆是在公社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大队和社属单位自愿参加、自愿投资而组织起来并为建立公社文化中心,兴办农村俱乐部打基础的基层图书事业机构,它在业务上接受公社文化站的管理和辅导。
  第二条 合作图书馆的任务。是对参加单位统一采购图书,办理集体借阅手续,负责管理图书业务,按时召开图书流通例会。帮助大队办好俱乐部图书室,使图书工作在为四化建设服务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章 组织与经费
  第三条 设合作图书馆管理委员会,经参加合作的单位代表集体讨论,民主选举,报公社批准。
  第四条 经费由参加合作的单位投资,每年投资一次,每次投资现金20元。(示发展情况,今后,单位年投资数可逐步扩大)。
  第三章 流通与借阅
  第五条 图书财产为合作单位集体所有,不得分散。要做好图书财产帐目。
  第六条 购进图书统一编目,按参加单位分别设立图书流通箱存放,并按参加单位编好流通序号,每箱图书均须附有目录和书价清单。
  第七条 图书流通定一月交换一次(双抢农忙时期定.7——8两个月一次)一般以每个月一号集中交换,听广播或书面通知为准,按时集中公社合作图书馆,办理交换流转手续,规定日期不来交换,图书管理员要罚款2元整。
  第八条 图书租款,每本借书卡1角,借期一年,租款上交合作图书馆。
  第九条 要共同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发现转借者要罚款2角。图书原价1元,押金1.5元,按此类推。看阅期限为15天,每超过1天,罚金1角。损坏图书(古书)按原价加百分之五十赔偿;撕破一页按价赔款百分之三十。如违章不赔,也要从生产队收益分配中扣回。

知识出处

武义县文化志

《武义县文化志》

本志上限起于事物发端、下限至1988年。内容包括:概述、大事记、文化行政机构、群众文化、戏剧事业、电影事业、文博事业、图书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职工文化、文艺社团、集成与史志、风俗和语言、历代文化名人、诗词艺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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