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3月余姚县平反冤假错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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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余姚历史大事记1919~1995》
唯一号: 112132020220001270
事件名称: 1978年3月余姚县平反冤假错案
文件路径: 1121/01/object/PDF/1121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228.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3月
发生地点: 余姚县

事件描述

1978年3月平反冤假错案遵照中央指示,1978年3月,县委组建了落实干部政策办公室,开展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文革”时期立案受审的881件干部案,经清理、复查,至1984年,纠正属于全错的案子749件,改正属于部分错的案子27件。其中,原受刑事处分的有3人改判无罪,原受“双开”处分的有6人恢复党籍、公职,原开除公职的有10人恢复公职,原开除党籍的有16人恢复党籍,原受其他纪律处分的有33人撤销原处分,28名长期“靠边”的干部重新分配了工作。平反了13起错判错处理的大案、要案,受刘少奇同志冤案株连的817名干部和882名群众全部彻底平反,并按政策规定,给其中有些人补发了工资,给有些亡故者家属补发了丧葬费和抚恤费。“文革”前的历史老案,在1978至1984年间也进行了复查。至1984年9月,共纠正属于全错或部分错的案子191件。其中,恢复党籍28人,恢复公职51人,改办离休8人,改办退休37人,办理退职50人,发给生活费4人,补发一次性退职费9人,补发丧葬费8人,其他安置12人。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于1984年基本结束。此后,对继续有申诉、定性不当和处理过重的案件,仍给予复查、复议和纠正。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余姚历史大事记1919~1995

《中国共产党余姚历史大事记1919~1995》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书简要记录了余姚市党组织及其领导下的党、政、军、民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建设时期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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