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县人民委員会发出關于加强农村業余劇團领導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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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3135
颗粒名称: 余姚县人民委員会发出關于加强农村業余劇團领導的指示
分类号: G127.55
摘要: 縣人民委员會於最近向各鄉、鎮人民委員會發出了「關于加强農村業余劇團的領導」的指示。指示說,几年来,我縣農村業余劇團在配合各个時期的政治中心的宣傅和满足人民的文娱生活,是有一定作用的。
关键词: 余姚县 农业社 文娱生活

内容

縣人民委员會於最近向各鄉、鎮人民委員會發出了「關于加强農村業余劇團的領導」的指示。
  指示說,几年来,我縣農村業余劇團在配合各个時期的政治中心的宣傅和满足人民的文娱生活,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部分業余劇團的活動,最近却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现象,這就是:在演出内容上極大部分是古装大戲,有的甚至上演有毒素的開放的禁戲和連台本戲,質量不高,教育意義不大;積極進行買賣演出活動,將演戲作爲「副業」,长期出外流動,甚至有的還高價請来「戲師父J教戲,以致精力和财力上消耗過大,影響了工作和生產。
  為了更好的引導農村業余劇團參加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满足下半年豐收以后農民的文娱生活的需要,指示要求各鄉、镇人民委員會必须加强對農村業余劇團的领導,正確貫澈「業余自願,靈活多樣,自我教育,自我娱樂,為政治、為生產服務」的農村業余文藝活動的方針,並在結合整顿農業社的同時,對業余劇團進行一次整頓;教育劇團應當積極為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服務,大力提倡排演反映现代斗爭生活、緊密配合政治中心的戲,注意勤儉節約,反對舖张浪费。
  指示最后還對一些具體活動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農村業余劇團的正當费用,可由農業社内公益金项目下酌情支出,或采取收少量化装费用,而不得賣票演出,更不允許借此「搞副業」,特殊原因要作賣票演出,须經縣文教局批准。
  第二,農村業余劇團的活動地區一般應限於本鄉本社,如到外鄉演出,须經雙方鄉人民委員會批准,但各鄉人民委員會應很好控制。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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