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購銷的物資不准自由購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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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2785
颗粒名称: 国家購銷的物資不准自由購銷
其他题名: 省人民委员会又發出布告
分类号: F327.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布告,加强农副产品市场管理,取缔黑市投机活动。规定国家计划收购的物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农民完成国家分配的计划收购任务后,多余产品只能卖给国家或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内调剂,不准卖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用于支付工资、调换其他商品或制成复制品自行出卖。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处理。检举或查获黑市投机违法活动者将受到表扬或物质奖励。
关键词: 农业生产 经济建设 余姚县

内容

浙江省人民委員會于十九日發出關于加强農副產品市場管理,取締黑市投机活動的佈告。
  佈告规定,凡是國家計划收購的物資,農業生產合作社和農民在完成國家分配的計划收購任務以后,多余的產品只能繼續實給國家或在農業生產合作社内進行調劑,不准賣給任何單位和个人,不准用國家計划收購物資支付工資、掉換其他商品或制成復制品自行出賣。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民和農場所生產的國家統一收購物資,只能在當地賣給國家指定的國營商業、供銷社和國家批准的采購單位。如有違反者,得据情節輕重分別處理;凡檢舉或查獲黑市投机違法活動者,予以表揚或物質奬勵。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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