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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工商税暫行辦法問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2102
颗粒名称:
工商税暫行辦法問答
分类号:
G216.2
摘要:
是業社附段的工場作坊爲什么要征收3%的營業稅?平衡農村副業和專業手工業的稅負,五不影響。既發展多種經營,又要保護專業手工業的生產經營,產都能正常經營。、什么是農業社附設手工業工場與作坊?怎樣叫相互調劑?〓物及作價買賣等。農業社用自產原料制成產品出售如何納稅?內3%的營業税,不屬工場作坊的免納營業税。農業社設有經常性或季節性的輸,並使用机動車,答:除碾米不征税外,其余均按收益征3%管業税。
关键词:
余姚县
工商税
互调剂
内容
是業社附段的工場作坊爲什么要征收3%的營業稅?平衡農村副業和專業手工業的稅負,五不影響。既發展多種經營,又要保護專業手工業的生產經營,產都能正常經營。、什么是農業社附設手工業工場與作坊?
答:有專人負責,固定產制地點,經常經營或季節性經營的,及農業社統一經營、社員分散產制的或臨時性產制的應稅高品,都作附設工場處理。
(3)怎樣叫相互調劑?
答:相互調劑,指本農業社的社員之間,互相贈送、借貸,
〓物及作價買賣等。對外社社員、農民進行買賣,不叫互相
農業社用自產原料制成產品出售如何納稅?
應納商品流通税或貨物稅,產品出售時屬工場、
內3%的營業税,不屬工場作坊的免納營業税。
(5)怎么樣的運輸業務要納稅?
農業社設有經常性或季節性的運輸,並使用机動車,
車及船只的,征收3%營業稅;臨時的或用獨輸車、手
、竹筏、木排等運輸,收益暫不征税。
〓農業社將自產產品作價給社員出售,盈余由社員自
(6)〓負加何征稅?
答:如果是農林、漁、牧產品,農業社不征税,社員出售也不征稅,如果是手工業產品,農業社如符合暫行辦法笫三條規的征稅條件者,應征收3%的營業税,社員出售暫不征税。
7)農業社代其他社抽水,應否征税?
答:暫不征稅。
(8)農村五保戶,設灘經營商業應否征税?
答:原則生應征收3%的營業稅,如需照顧者,可酌情減免。
(9)農民在本縣境內出售自產品是否要開證明?答:爲了便於區別農民和商販,滿起征點者仍應開給證明。(10)暫行辦法的規定是否适用于國營農場或城市居民?答:不适用。(11)農業社所屬小型水力發電站,其碾米、榨油和電燈費收入應否征稅
答:除碾米不征税外,其余均按收益征3%管業税。
知识出处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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