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偷魚、葯魚的行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报》 报纸
唯一号: 112120020230001083
颗粒名称: 制止偷魚、葯魚的行為
分类号: S948
摘要: 本縣漁民在政府領導和帮助下,今年养殖了七万余尾淡水魚。但最近在中河、高桥一帶、發現偷魚、葯魚的現象十分嚴重。有的在黑夜无人时偷偷捕捉;有的却公开把“223”、“666”和魚藤精等葯劑投放在魚塘里,葯捕大批养魚。漁民屢次劝阻无效,反而引起了不少糾紛,造成了部分地区農民和漁民不团結的現象。如臨山鄉勤儉漁業社,曾因附近的農業社变相捕撈自己的养魚,告到縣人民法院要求介决。上述做法,不但会使漁民捕獲量大大減少而在生活上發生困难,更嚴重的是会使漁民和農民的关系惡化,使漁業生產遭到不应有的損失和破坏。
关键词: 余姚县 偷鱼 药鱼

内容

本縣漁民在政府領導和帮助下,今年养殖了七万余尾(各地農業社养殖的不在内)淡水魚。但最近在中河、高桥一帶、發現偷魚、葯魚的現象十分嚴重。有的在黑夜无人时偷偷捕捉;有的却公开把“223”、“666”和魚藤精等葯劑投放在魚塘里,葯捕大批养魚。漁民屢次劝阻无效,反而引起了不少糾紛,造成了部分地区農民和漁民不团結的現象。如臨山鄉勤儉漁業社,曾因附近的農業社变相捕撈自己的养魚(農業社把自己魚塘的魚捕完后,故意抽去了竹箔,使漁業社的养魚逃到農業社魚塘里),告到縣人民法院要求介决。上述做法,不但会使漁民捕獲量大大減少而在生活上發生困难,更嚴重的是会使漁民和農民的关系惡化,使漁業生產遭到不应有的損失和破坏。
  各地鄉、社領導,应該加強对社員和社外羣众的教育,立即制止偷魚、葯魚和变相偷养魚的行为;各漁業社(組)要善於对農業社取得联系,相互加強团結,在可能的条件下,还可采取与農業社品养和合作捕捞的方法進行捕獲。

知识出处

余姚报

《余姚报》

出版者:余姚日报社

出版地:余姚

《余姚日报》创刊于1956年5月1日,1961年2月15日起停刊,1989年7月1日正式复刊,为周七报。1996年1月1日更名为《余姚日报》。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