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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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9》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6236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9
页码: 251-2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8年余姚市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人民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住房公积金管理、民政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老龄工作。
关键词: 余姚市 社会生活 人民

内容

人民生活
  【概况】
  2018年,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08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50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2元,增长8.9%。按一体化城乡住户调查新口径统计,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为1.69∶1。2018年,余姚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924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027元,增长5.1%。
  2018年,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精准扩面,全市户籍养老保险参保率95.2%,医疗保险参保率99.64%;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在80%以上。2018年,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37处,床位7471个,社区服务设施3201处。全市共有低保对象9131户、12825人。每月支出低保资金753万元。
  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99万个,4563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1466人。全市有3488家企业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发布就业岗位58871个,11725人达成就业意向。全年新增创业实体1.9万家,创业带动就业9.6万人,新增大学生创业53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085个。全年完成技能人才培训1.4万人:各级投入农民培训资金112万元,完成各类农民培训0.46万人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25%。
  (市发改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8年,全市9家公共场所设立母婴设施,6家乡镇卫生院成为市级三优指导中心。结对帮扶和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告知制度3项制度落实率均达100%。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合法收养一次性补助的实施意见》,向53户家庭下发补助资金265万元。成功创建为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16‰和1.94‰。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婚检率达99.52%,户籍孕妇产前筛查率98.3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77%。为全市43570名妇女免费进行“两癌”检查,“助你好孕”服务项目已累计帮助250对不孕不育夫妇怀孕。
  对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实施随访与分娩信息报告制度,孕产妇所属地的医疗卫生管理单位从梅毒感染孕妇孕36周起,每周动态掌握其分娩动向,一旦住院,第一时间与分娩机构的妇保医生联系,并汇报市妇幼保健所,共同关注产时产后母婴阻断措施落实情况,以确保在孕期、产时、产后规范做到母婴阻断,预防母婴传播疾病的发生。
  推进协会组织建设,在全省首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计生协会的工作模式,已在全市4家市级医院成立计生协会。各医院计生协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开展健康科普、义诊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2017—2018年,已承接宁波青春健康项目2个、特殊家庭关爱项目1个、家庭发展项目1个,举办义诊咨询7次,受益1000余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开展村级计生协村(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制定工作,全市324个村(居)均已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年内推广河姆渡镇翁方村村(居)民自治和临山镇邵家邱村健全网格化管理等先进典型。以“5·29”计生协会会员日的契机,推进宣传倡导活动,通过主题演讲赛、文艺演出、广场宣传活动、健康健步走等形式,宣传“全面二孩”政策和涉及计生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服务项目,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市计生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开展以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亲情陪护、综合保险、生活照料为主的关怀帮扶和慰问救助活动。2017—2018年,全市“5·29”期间共慰问计生特殊家庭成员1145人,送出慰问金345200元。
  【“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启动】
  2月6日,2018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在宁波舜韵电子有限公司举行。活动主题是“把健康带回家”。活动仪式上,外来员工代表宣读《健康生活倡议书》,市疾控中心专家作健康知识讲座。员工代表还获赠限油限盐套装等健康礼盒和慰问品,并接受了量血压、健康咨询、健康问卷调查等卫生计生服务。此次专项行动在春运期间人流密集地强化健康宣传,针对余姚流动人口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相应健康教育服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和健康用品。
  【“会员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举行】
  5月23日,市计划生育协会在市姚江中学报告厅举行“会员心向党,建功新时代”“5·29”计生协主题活动,以讲述“身边的故事”演讲比赛的形式,纪念中国计生协会成立38周年,庆祝计生协会第20个“全国会员活动日”,总结推广各地在开展计生协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12名来自乡镇(街道)和医院计生协会的代表讲述了全市各地计生协会在宣传教育、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青春健康教育、流动人口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实践以及产生的良好社会效果。活动中还宣读了主题活动倡议书,聘用余姚市晓东公益法律服务团为市计生协会生育维权普法团队。
  【市人民医院计划生育协会成立】
  8月31日,市人民医院召开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13名理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计生协会会长姚桂珍出席并讲话。
  【市卫生监督所计划生育协会成立】
  10月,市卫生监督所组建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协会设置理事10人,常务理事5人,会长、副会长各1人,由会员等额选举产生。市卫监所通过送医下乡、健康教育等载体,结合相关纪念日,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群众活动,宣传计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等知识、理念。
  (张夏儿)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2018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38277.8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8%:提取住房公积金108404.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62%;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16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5%;回收贷款36078.7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7.51%;发放公转商贷款1532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1%;实现增值收益3752.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3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23017.4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301627.56万元,公积金存贷比为93.38%。
  年初,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的通知》,将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扩面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4月中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全市新市民住房问题专题调研工作会议。助推市“凤凰行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年共新增单位298家,净增缴存人员8017人,完成年度计划222.69%。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现并阻止公积金骗提事件4起。做好年度基数调整工作。树立贷款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核制度。完善贷款逾期催收办法,控制贷款逾期率。制定贷款资金分配方案,减少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发放量,尽力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的同时确保资金平衡。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保证资金的公开、透明。3月下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6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进行2017年度委托业务的考核。加强对签约楼盘的日常跟踪管理,预防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同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参与住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监督承办银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违规违法情况。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提取、贷款、还贷等流程进行优化,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收取资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其他行政权力主项4项、子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为100%。9月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以“一窗式”办事大厅为契机,整合窗口,简化流程,实现缴存、提取、贷款等审批时效的大提速。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业务,使企业办理职工公积金变更业务实现“零跑腿”。接入运行建设部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系统,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全国转移“最多跑一次”。将“12329”咨询热线与“12345”市民热线对接。全年共接听“12329”服务热线9700余人次,接通率在90%以上,群众满意率为98%。
  【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广场服务活动举行】
  4月21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6家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在龙山西麓广场举行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服务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行政执法等咨询台,并开展有奖答题活动。活动当天共接收现场咨询100余人次,现场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指南》等宣传资料400余份。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搬迁】
  9月25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迁至新址办公,新办公地址为余姚市城区谭家岭东路2号(谭家岭东路与南雷南路交叉口、交通大楼东首),行政办公位于主楼6楼,服务窗口设于附楼4楼。
  10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入驻公积金中心办事窗口,为宁波大市首例,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新举措。
  (虞雯雯)
  民政工作
  【概况】
  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出新业绩,树立新形象”为总目标,以“保障基本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为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解难创优,坚持以民为本、扎实履职,推动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社会救助事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全面落实新的《余姚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医疗支出型家庭纳入低保的实施办法》,推动医疗支出型家庭纳入低保工作,至年底,已纳入34户、84人。做好低保标准调整工作,12月1日起,从原有的720元/月提高到792元/月,提高10%。截至年末,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9131户、12825人。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做好物价补贴和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发放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户1500元,共慰问10408户,发放慰问金1450万元。继续为全市所有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购买家财险,支出资金20万元。
  医疗救助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784人次,支出救助金额1637万元。推进困难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6249名低保、五保民政补助对象签约自负部分买单,支出31.24万元。继续开展大病致贫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共为30名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基金146.6万元。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帮助73名困难群众复明。
  助房助学助困 全年完成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160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继续实行困难群众子女助学工作,将困难群众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助学补助由传统的政府直接救助变为采用购买保险服务的新模式,共支出补助金146.8万元,惠及208名困难专科生、本科生。全年安排临时救助资金320万元,其中委托乡镇(街道)审批240万元,市级审批80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376人。
  防灾减灾救灾 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2018年,全市5个社区(村)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3个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推进浙江省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58个的避灾安置点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社会福利事业】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全市有散居孤儿12人。通过发放基本生活费予以保障,标准为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482元,孤儿抚养、监护补助金每人每月200元,全年支出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56.9万元。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困境儿童455人,其中低保补差421人,其他困境儿童34人。所有困境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困境儿童保障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82元,全年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445.6万元。
  “五保”供养截至年末,全市有“五保”对象903人,全部入住敬老院,或实行户院挂钩集中供养,全年支出五保金1485万元。
  福利彩票2018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2.74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8066万元。
  【养老事业】
  机构养老完成河姆渡镇老年公寓和泰利颐养院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600张;完成17家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完成率77%;医养结合覆盖率和政策性保险参保率均达到100%。强化养老机构安全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及内部基础设施改造,所有养老机构都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按要求及时完成全国、省养老服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居家养老完成4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6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助餐点达到201个。开展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3家AAA级、7家AA级等级评定工作,居家养老站点完成医养结合协议签订率100%,所有区域性服务中心和47%的城镇社区服务站开展社会化运营。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围绕“五查五看”重点内容,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回头看”工作。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制度持续完善,“村民说事”“社区协商”形式不断创新。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指导工作,建立定时随机、固定内容、四屏联动、线上线下等村务公开工作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村级自治功能。
  城乡社区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推进农村社区建设,5个村获评省级示范型农村社区,29个村获评宁波市完善型农村社区,泗门镇获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基地创建,梨洲街道学弄社区被评为2018年宁波市级社会工作示范基地。支持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截至年底,专职社区工作者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到63.14%。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 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91428部队营区道路改建工程和变压器移位工作: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重点军事工程建设等军事任务,在相关方面给予支持、优先优惠。深入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做好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的准备工作。各级领导坚持在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驻余姚部队官兵,全年举办慰问演出2次,发放慰问金和物品,总价值500余万元。
  优抚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年支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2644.2万元;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生活困难补助审核发放工作,全年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3万余元、生活困难补助20余万元;推进优抚社会化工作,相继成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为全市退役军人提供各种政策解释、合理反映诉求的平台。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做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应采尽采。
  安置工作发 放2017年度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991万元;完成2017年度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工作;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组织做好2018年秋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社会组织工作】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成立余姚市社会组织综合党总支部。组织开展2018“余姚乐善杯”宁波市第六届公益项目设计大赛、“公益场·社会组织走进老区”公益集市等活动。
  社会组织监管 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全市200家社会组织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培训,截至年末,累计评估社会组织349家,参评率65%。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开展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至年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数34家,完成率达100%。
  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 成立余姚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余姚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暨余姚“公益场”,招募入驻团队20家。推进街镇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截至年底,已建立法人登记乡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12家、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30家。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地名管理 完成第四轮界线年度联检,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17份。地名普查通过国务院验收,普查档案及时归档。发文公布第二批历史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40个地名列入。《余姚市地名志》完成编撰,完成三轮审稿。
  婚姻收养登记 共办理结婚登记5953对、离婚2034对,办理收养登记27件,解除收养登记2件。开展婚姻历史数据核对,完成2010年7月1日以来婚姻登记证数据电子签名工作。
  殡葬管理 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大类11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无名逝者骨灰树葬活动。开发余姚市殡葬数据采集系统,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节地生态安葬率比上年度提高30%以上。继续实施余姚市惠民殡葬政策,2018年减免各类基本丧葬费用408.3万元,惠及6632户。
  钦寸水库移民安置 推进移民资金后扶项目建设,2016年三季度末及以前的移民资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率达到100%,资金结报率100%;2016年四季度至2018年三季度末的移民资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率达到83%,资金支付率83%。开展后扶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
  【余姚市“公益场”创新启动】
  3月29日上午,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落成暨余姚市“公益场”启动仪式举行,成为宁波市成立的首家县市级“公益场”。启动仪式上,向首批19个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颁发团队入驻证书,余姚市农村商业银行慈善基金会在启动仪式上与宁波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和余姚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首批社会组织结对帮扶仪式,对为余姚市的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十大“民”星和优秀公益项目进行表彰。
  【新成立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会举办】
  4月26日上午,余姚市新成立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会在余姚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举办。全市90余家社会组织的100余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会由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鲁世聪主持,邀请余姚市晓东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冯晓东和宁波信息中心主任尹志军进行专业授课。
  【“公益场·社会组织走进老区”公益集市活动举行】
  6月30日,“公益场·社会组织走进老区”公益集市活动在梁弄镇白水冲村欢乐大舞台广场举行。有余姚市爱心之家公益服务中心、余姚市影视协会、余姚市小强公益服务中心等6家社会组织参与活动。近30名志愿者身穿红色马甲,为村民提供小家电修理、理发、证件照拍摄、测血压等近10项服务,服务近200人次。
  【“黄手环”扶老公益项目升级】
  7月3日,全市为城区自愿登记的失忆老人免费发放“定位黄手环”。此次活动发放的“定位黄手环”全部来自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2016年全市启动“黄手环”扶老公益项目。2018年,“黄手环”扶老公益项目升级,在原有产品上加入了“定位黄手环”。“定位黄手环”具有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安全围栏、紧急呼叫等功能,老人家属可以通过手机APP跟踪老人所处位置,变被动寻找为主动看护。
  (市民政局)
  民族工作
  【概况】
  2018年,市民族宗教局通过组织人员“走出去”,学习考察了杭州新颜苑社区等3家全国民族工作先进示范点,及时启动位于季卫桥社区的市民族工作展示馆项目,并完成展馆建设。同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帮助凤山街道季卫桥社区、余姚市梨洲小学、华孚纺织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展少数民族服装秀、少数民族“篝火节”等各类活动21次。
  年内,立足“邮掌柜”平台,对全市少数民族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并完善了涵盖10个大类、37个品种的农产品数据库,并把这些农产品纳入“邮掌柜”销售平台。至10月底,通过该平台帮助少数民族农户销售各类农副产品160余万元。政府以少数民族项目发展、结对帮扶、关心关爱、困难救济四大工程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发展致富。从原来的以资金扶持为主向资金技术双扶持转变。全年对12个民族发展帮扶项目进行帮扶,补助帮扶资金11万元。深化“四微五进”服务,指导梨洲小学等办好校园民族文化节,帮助华孚纺织等企业做好流动少数民族员工的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等工作,支持季卫桥社区等民族文艺服务小分队发展。发展“微组织”,建立“新余姚人调解委员会”等“微组织”42个:设立民族之家等“微窗口”;开通热线电话、微信等“微热线”:搭建帮扶会等创业就业“微平台”。
  物色选拔新的优秀少数民族代表,完成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换届工作。举办全市民族团结骨干培训班。推荐张碧珍参加全省少数民族“和谐融入之星”评选。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与创新新形势下统一战线联络联谊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与民族界代表人士交谈,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办理公民民族成分变更手续,完成28名高考少数民族学生、286名中考少数民族学生的优先录取和加分资格审查工作。配合宁波市民宗局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调研,完成调研报告3篇。
  按照清底数、除隐患、强服务、促团结的总体要求,加强与国保大队等部门联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设置民族舆情信息调解员。全年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2起。联合公安、属地乡镇等做好民族节日期间的维稳工作。按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了市政府与温州文成周山畲族乡结对帮扶对接和项目资金落实工作。
  【市民族工作展示馆落成】
  年内,余姚市民族工作展示馆落成。展示馆集宣传、教育、服务、联谊、展示于一体,分设一楼互动区和二楼展示区。一楼互动区主要有民族“邮掌柜”店、“民族之家”作家工作室、季卫桥社区特色民族工作展示、民族大讲堂和民族书吧。二楼展区主要围绕“启梦”“追梦”“筑梦”“圆梦”“绚梦”五个篇章,集中展示近几十年来余姚民族工作所取得成就。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工作
  【概况】
  2018年,市民族宗教局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三治联动,五进场所”工作,完善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全年共培训182人次。做好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建设的审批工作,深化涉宗教场所违法建筑整治整改工作。加强宗教团体班子教育培养力度。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
  年内,指导乡镇(街道)将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四个平台一张网”。指导基督教两会和各场所稳步开展堂所管理组织的集中换届工作,全市38个堂所完成换届。推进宗教信息化工作,首批29家宗教场所实现财务上线,平安宗教场所活动场所创建管理系统正式上线,11月初,完成首轮线上巡查工作。迎接宁波市委对余姚宗教工作的督查。
  全力做好芦城庙会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按照《关于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宗教场所实现国旗升挂全覆盖。做好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和抵御渗透工作,联合公安开展处置韩国“耶和华见证人”专项行动,对10名在余姚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的外籍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及时阻止部分信徒赴象山参加“国度代祷团”等非法活动。指导佛协和属地乡镇妥善处置甘露寺僧人意外死亡事件,有效处置各类信访10余起。
  根据《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通过规范票据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报账时间等环节,佛教场所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佛教场所文明敬香活动。响应宁波市佛协号召,号召全市佛教界开展“佛诞一日捐”活动,共筹集善款20.5万元。成功承办宁波市基层宗教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经验交流会。
  出台《余姚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通过“一课、一册、一试卷”的形式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12个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培训,培训800余人次,印发宣传册1000份,300余人次参加知识测试。对47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指导,将全市302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纳入基层单元网格。组织网格长(员)培训,全年收到网格员上报的信息132条,成功处理2起非法活动。完成302家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对24处漏报少报场所进行踏勘。对不符条件的以“清单交办”的方式落实属地乡镇(街道)管理责任。推进“一庙一故事”编撰工作,近百家场所完成编撰工作。加强与文保所等单位联动,对部分场所红色元素进行挖掘提升。以规范场所制度、组织、活动、管理、服务社会为重点,完成桐下湖庙等10余处示范点创建。举办宁波市民间信仰工作培训会。
  【宁波市民间信仰工作培训会召开】
  5月29—30日,宁波市民间信仰工作培训会在余姚召开。宁波市民族宗教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常晓波出席会议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培训会邀请杭州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祝平作题为《中国民间信仰40年的回顾与前瞻》的授课;省民宗委宗教三处调研员贺再军就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并为学员们答疑解惑。培训人员实地参观考察梁弄镇上岳庙和余庆庙两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并赴横坎头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宁波市基层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经验交流会召开】
  10月25日,宁波市基层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经验交流会在梁弄镇召开。宁波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宁波各县(市、区)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各功能区分管民宗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分重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宁波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有关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余姚市基层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专题片,余姚市、北仑区、鄞州区和奉化区莼湖镇、宁海县越溪乡就基层宗教和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实地考察了梁弄镇东明寺、上岳殿、庆余庙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市民族宗教局)
  老龄工作
  【概况】
  2018年,全市老龄工作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开展各种形式的敬老惠老活动。继续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全年发放资金2276万元。577名家庭困难、高龄、空巢老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4200余户老年人家庭享受“一键通”电话服务,73名失能失智低保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39万元。
  年内,开展以“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全市各地抓住敬老月时机,依托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敬老月活动期间,组织老年文体活动50余次,参加活动的老年人8000余人次;开展以医疗服务、家政服务、理发服务等为主要形式的服务活动100余次,参与享受的老年人7000余人次。
  截至年末,全市共设老年电大及教学点208个,在校人数达8917人。老年电大招生人数多于上一年度,老年电大3个教学点送课24课时。阳明街道舜水社区老年电大教学点等6个教学点被评为宁波市级老年电大教学示范点。
  通过“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科学文化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发挥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党员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倡导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以老助老”“银龄互助”行动,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形式。张守高、毛松水、陈春晓三位老人参加宁波市“最美老年协会带头人”“最美老有所为人物”推选活动。
  【老龄工作表彰活动举行】
  年内,开展了2017—2018年度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并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余姚市第六届“敬老先进单位”和“孝亲敬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三七市镇幸福村等10家单位被授予“敬老先进单位”称号,马松苗等10人被授予“孝老爱亲之星”称号;三七市镇三七市村村民委员会等20家单位被评为2017—2018年度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毛月满等27人被评为2017—2018年度市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市民政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9

《余姚年鉴201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8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8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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