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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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9》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6081
颗粒名称: 中共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090-0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8年中共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余姚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分别记述了综述、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党风政风监督等。
关键词: 余姚市 中共余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余姚市监察委员会

内容

综述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抓好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研判,刚性实施“一案双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党纪政务处分数量继续保持在高位。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力度。全面推进巡察监督,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室设置,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推进清廉余姚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等特色创建活动。
  (市纪委办公室)
  重要会议
  【市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
  3月6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宁波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余姚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市委书记奚明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瑾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市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
  8月7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宁波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余姚市纪委关于开展“七抓七促”活动高质量落实“八大行动”为清廉余姚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的决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瑾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市纪委办公室)
  重要活动
  【概况】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协助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细化明确了18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47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事项,以上率下强化履责意识。严格落实“四项报告”和廉情谈话制度,对11名新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三交底”廉政谈话。刚性实施“一案双查”,全市2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根据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省纪委和宁波市纪委的领导指导下,于7月23日前完成了全市21个乡镇(街道)的派出监察办公室设立工作,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21人、副主任10人、监察员83人,其中专职监察员26人,实现全市乡镇(街道)监察机构、监察人员和监察职能的“三到位”。
  【清廉余姚建设推进】
  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推进清廉余姚建设的决定》,出台《开展“七抓七促”活动为清廉余姚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等特色创建活动,细化推进清廉余姚建设。
  (市纪委办公室)
  党风政风监督
  【概况】
  2018年,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担当、不廉洁、不作为、不实干等问题,全年对垃圾围城、围挡整改、违章建筑等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问题,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规问题,下发监督函、监督提醒通知书316份,问责131人。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全市上下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320次,发现问题654个,处理人员472人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0起、41人,党纪政务处分23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0起、147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开展多种类型专项检查,查处违规出入高消费营业性娱乐场所党员干部14人,工作时间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党员干部9人,违反出国(境)相关规定人员5人;排查并移交“吃空饷”相关问题35个,抽查发现违规外出培训和学习考察问题29个,问责处理9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党员干部酒驾和醉驾问题等多个主题,下发通报7期,曝光典型案例25起、41人。
  (市纪委办公室)
  纪律审查
  【概况】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初信初访139件,立案210件,结案208件,党纪政务处分204人,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2起、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235.71万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9人次,同比增长275%。全年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提出整改建议31条,堵塞制度漏洞25个,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诫勉谈话、免职处理3人。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检查监督,共纠正8人,追缴违规多发资金75万余元。
  (市纪委办公室)
  巡察工作
  【概况】
  2018年,市委召开全市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印发《市委巡察工作部门协作机制暂行办法(试行)》,对6个乡镇(街道)、9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6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针对典型问题印发《巡察专报》,共发现问题375个,移送问题线索58个。做好巡察与纪检监察“融合”,通过“快查快办”机制移送问题线索11条,党政纪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中职务犯罪立案3件、7人,移送司法处理3件、7人。
  (市纪委办公室)
  宣传教育
  【概况】
  2018年,不断深化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综合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案例剖析(点评)会、庭审旁听、“会前一刻钟”案例警示微教育、“益起廉”“清风吟”党纪党规微考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深入开展重要节点廉政风险提醒防范工作,针对市管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比较常见且容易触碰纪律红线的15种情形,通过书面提醒单的形式,及时告知其面临节点时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全年累计向160余人次市管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风险提醒。持续开展“清风宣讲”活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累计开展“清风宣讲”360余场次,听课人数近22000人次,并全面开展监察法专题在线学考活动。开设“清廉余姚”微信公众号,开展党风廉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市纪委办公室)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9

《余姚年鉴2019》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8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8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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