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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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887
颗粒名称: 财政·税务
分类号: F812.756
页数: 4
页码: 168-171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17年余姚市财政和税务的情况,包含了财政管理、国家税务等。
关键词: 余姚市 财政 税务

内容

财政管理
  【概况】
  2017年,余姚市财政总收入152.45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5亿元,增长7.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68亿元,增长9.6%。
  【财政收入】
  从征收部门看,2017年,国税部门完成收入95.63亿元,增长8.7%(上年同期营业税收入转列国税部门增值税基数);地税部门完成收入49.69亿元,增长4.1%;财政部门完成收入7.13亿元,增长74.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占比为86.3%。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2.38亿元,增长14.9%。
  【财政各项改革推进】
  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公开。进一步规范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推进乡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和统一支付平台推广应用。
  【财政运行】
  “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1.5%。对27个民生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开展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在财力上进一步向乡镇(街道)倾斜。第二期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开班。全年完成置换政府债券额度34.8亿元。
  【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余姚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7.8%,加上转移性收入60.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3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05亿元,调入资金5.0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64亿元),收入合计151.5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增长9.6%,加上转移性支出19.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5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6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8.50亿元,支出合计151.5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经宁波市政府核定,余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2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限额12亿元。全年宁波市分配余姚市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34.77亿元,新增债券2亿元,合计36.77亿元(一般债务21.63亿元,专项债券15.14亿元)。至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23.94亿元(一般债券83.28亿元,专项债券40.6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余姚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0%,增长100.3%,加上转移性收入23.3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9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1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14亿元),收入合计87.9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7%,增长86.0%,加上转移性支出2.7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5亿元,调出资金96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14亿元,年终结转结余7.29亿元,支出合计87.92亿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余姚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9%,加上调出资金2.07亿元,年终结转结余4930万元,支出合计2.64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余姚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92亿元,完成预算的94.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39亿元,完成预算的98.4%。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4660万元。
  【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调整】
  按照《预算法》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及“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控风险”的原则,余姚市制定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在财力上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全市20个乡镇(街道)(泗门镇另外实行单独的卫星城市财政体制)实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短收赔补”的财政体制,即根据乡镇财政状况,确定收入基数,分别对基数内和超基数部分财政收入进行分成,并实行短收赔补,根据目前乡镇(街道)所承担的职责核定支出基数。
  【非税收入收缴新系统上线】
  在前期做好交警罚没款和部分教育收费等非税收入网上缴费试点基础上,4月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升级改造,7月1日上线运行。截至年末,全市有49家单位纳入非税收收入收缴新系统,其中20家单位安装智能POS机67台,10家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已经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行试点收费。全年累计业务量为:POS机348笔、16.56万元;银联370笔、15.47万元;支付宝32351笔、445.68万元。
  【会议、培训定点场所招标】
  2017年,余姚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宁波太平洋大酒店等17家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培训定点场所,服务期限为两年(2018—2019年)。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内容包括会议、培训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除余姚市党政机关,全国其他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到上述单位开会也可享受协议价格。
  【国有集体资产清理】
  制定《余姚市国有集体资产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的土地和房产及各类社会低效用地、闲置厂房情况进行全面清理。2月20日,召开全市国有集体资产清理工作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对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完成各类国有集体资产的清理排查。8月初,出台《余姚市国有(集体)资产权证补办操作办法》和《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指引》,并开展权证补办工作。至2017年底,权证补办工作尚在进行中,初步形成全市不动产盘活处置方案。
  【国资国企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改革启动】
  2017年,余姚市启动国资国企整合重组及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任务是:通过2017—2019年三年时间的努力,市属国企战略定位更加清晰,功能作用有效发挥,结构布局更趋合理,资本效率显著提高,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对“两区三城”建设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市属国资集团(公司)。2017年,组建市属国企集中统一出资平台余姚市舜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启动集团改组工作。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
  【概况】
  2017年,市国税局共组织税收收入99.34亿元,同比增长21.83%。按财政总收入口径的税收收入为95.61亿元,同比增长21.97%。其中直接组织入库税收收入82.8亿元,同比增长31.07%。办理免抵调库增值税16.54亿元,同比下降9.94%:办理出口退税44亿元,同比增长7.9%。
  2017年,市国税局全年税收总量在宁波市14个征收单位中居第6位。全年入库增值税65.1亿元,同比增长32.12%,剔除前5个月新扩围“营改增”税收后同比增长21.57%;入库企业所得税13.87亿元,同比增长30.35%;入库消费税0.09亿元,同比下降10.26%;入库车辆购置税3.73亿元,同比增长18.55%。全市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209家企业全年入库直接税收收入26.21亿元,同比增长16.25%,占全市直接税收收入的31.65%。
  2017年,市国税局共落实减免税14.15亿元,同比增长21.13%。“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三农”和“改善民生”四项合计减免税9.31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65.8%。2017年,市国税局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累计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际抵扣10.8亿元,同比增长59.25%。全面推进“营改增”,新增不动产进项抵扣1.29亿元。
  年内,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条压缩办税时间举措。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8项,幅度达92%;对143项办税事项实行即时办理,比例达97%;取消253种报送资料,对251个涉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全力推广“二维码”代开发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完善电子税务局,升级网上申领发票、自助代开发票等8项功能,使74.4%的事项实现“零上门”:在国地税相互进驻办税全覆盖的基础上,试点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新模式。深化纳税信用管理:年内与6家金融机构合作为137家中小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款8022万元。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继2016年获全国第十名、宁波第四名的成绩后,2017年获宁波第二名。
  【“营改增”后续管理】
  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税负分析、部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基本实现所有行业纳税人税负下降的目标。推进征管模式转变:全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风险管理,全年通过风险应对入库税款5.12亿元,其中纳税评估入库7889万元。铺开社会化管理试点:构建“国地税牵头、部门参与、乡镇(街道)共管”的小规模税源社会化管理新格局,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面和税款征收率实现双提升。
  【法治税务建设】
  推进国家税务总局“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建成宁波国税系统首家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人数比例居系统首位。成功创建为宁波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联合地税、司法等部门在阳明学院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成为宁波首批示范基地之一。创立市办税员协会。整顿税收秩序,依法重点推进“打票”“打骗”行动,全年共查补收入9784万元,其中立案检查企业405家,查补收入3784万元,突破大要案5件。
  (黄慧)
  地方税务
  【概况】
  2017年,市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107.51亿元,增长3.3%,其中,税收收入44.27亿元,下降12.1%;社会保障基金收入57.82亿元,增长23.6%;其他非税收入5.42亿元,下降21.2%。税收收入增长原因主要是制造业复苏和契耕两税、土地增值税清算、司法拍卖等一次性税收增收及征收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减收原因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两个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整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期变动及跨年度、股权交易、委托代征、利息股息红利等一次性税收减收。其他非税收入减收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基金停征,剔除水利建设基金,增收0.56亿元,增长11.5%。
  年内,落实宁波市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指引》。落实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管理规程。对12个风险项目、2433家企业进行风险应对和纳税评估,入库税款6400万元。开展税收网格化管理模式、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试点。做好进驻点及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工作,全年共计征收地方税5000余万元。全面清理数据质量,共清理数据40948条。完成14150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评出A级1591户、D级60户。贯彻落实各项减税轻费政策措施,2017年地税部门共减免税费10.7亿元。制定贯彻落实环保税法实施方案,做好环保税开征前的准备工作。以“问计求策优服务,齐心合力促发展”为主题,开展纳税50强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开展以“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的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国地合作开税课,知行合一助创业”、余姚e政厅网络直播访谈、“直递通深化放管服,网格化为企添活力”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全年共查补税费1881万元。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全年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69项,其中可实现“最多跑一次”的63项(实现“零上门”办事事项10项),不能实现、列入负面清单的6项。做好减证便民工作,推进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四减少”,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行政审批事项1项,取消库外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若干,精简“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等事项材料。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2项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实现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其余事项均能在分局“一窗受理”,部分分局探索“快递通”服务实现办结件快递送达。
  【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3月30日下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在市职成教中心学校报告厅举行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设在市职成教中心学校,基地面积136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200平方米,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讲解员,设置税史钩沉、税种概览、法治实践和税收带来家乡美4个板块。拥有实训教室6个,面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定期组织税收专业知识和税法宣传辅导培训。此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宁波市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被评为宁波市级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内控机制建设推进】
  2017年,市地税局成立以局领导为正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内控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构建基本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风险目录4个方面内控制度体系。编制符合余姚地税管理现状的内控操作指引和风险目录,梳理并明确了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务政务管理等9大类900多条风险点,部署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防控措施。
  【税收执法大督察开展】
  2017年,市地税局成立大督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大督察联席会议和动员会议,明确8个方面30项督察内容,实行自查、重点抽查及与日常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自查阶段,累计分析疑点数据570条,最终确认疑点299条,自查覆盖面达到100%。重点抽查阶段,共发现10大类20个问题,涉及纳税人329户次。整改落实阶段,通过逐户逐项整改、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动态的方式抓好问题整改。市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
  (市地税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8

《余姚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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