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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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851
颗粒名称: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5
页码: 127-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7年余姚市公安工作的概况,包含了惩治违法犯罪、护航中共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公安 工作概况

内容

【概况】
  2017年,市公安局设有7个职能科室和19个直属机构,下属23个派出所,共有民警883人,民警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4‰。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共受理案件1.86万起,同比下降8.7%。立行政案件1.23万起,查处5665起,行政拘留3440人。刑事拘留2659人;提请批准逮捕1278人,构罪不捕325人,存疑不捕161人;移送起诉2593人,相对不诉290人,存疑不诉4人。共计作出行政处罚7240人,其中局裁决3541人,所裁决3672人,警告27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同比下降154.5%;行政诉讼14起,同比下降77.7%,无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办理各类信访投诉1707件,与上年相比上升52%。其中省厅交办信访积案24件,办结23件,促成15名信访人停访息诉。组织开展局领导集中下访、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52批90人次。全年市看守所入所3036人次,出所3041人次,市拘留所入所3052人次,出所3218人次,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完成大型活动安保13次,完成各类警卫任务6起。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信访工作考核县级优秀单位,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公安局。
  年内,市公安局完成余姚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再建项目1200个,三期新建项目600个,推进二期再建项目建设工作。乡镇(街道)建成监控点位6948个,市局视频平台整合各类监控点位14097路。投入1200余万元对全局21个派出所、5个业务大队进行“三位一体”建设改造。
  制定《余姚市公安局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余姚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双对双排”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半年度全局中层干部考察各1次,调整干部43人,行政警告处分派出所所长1名,免去1名不称职的副所长职务。创新完善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选拔机制,分别入库中层正职、副职后备干部30人和45人,其中提拔中层正职20人、副职30人,交流中层干部59人。出台《余姚市公安局队伍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全年共组织各类常规检查督查205次,对37个单位和53名民警共计违规记分364分。4人被党政纪处分,9人被通报批评,1人被诫勉处理,1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4人被提醒谈话。
  社会巡控 组建除山区4所外的17个派出所应急力量中队,组织开展2次全市特勤区域应急演练和1次实战拉练,开展防暴队形演练等科目战术培训。全年累计出动巡控警力2.02余万人次,警车4500车次,盘查可疑人员2.52余万人次,可疑车辆2400辆次,城区街面盗抢发案同比下降25.8%。
  实有人口管理 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大采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采集户籍人口现住址12.5万余条,在警务E超市中人房分离13.8万余条。办理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行为案件1667起。办理出租房屋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案件5起,拘留5人。在余姚城区55家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公寓楼、45家大中型企业员工宿舍试点安装智能门禁管理系统。
  出入境管理 全年共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8.02万人次,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批准公民因私出国2.77万人次,出境5.24万人次。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2.17万人次,与2016年基本持平。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87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涉外事(案)件27起29人,其中“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案件7起,共遣返197人,行政处罚30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被省厅出入境管理局评为成绩突出一类文明窗口。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城区“保洁、保序、保畅通”专项行动、“三车”整治行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车乱开”治理专项行动、“决战60天、全力压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工程车违法的常态严管措施。全年共接交通警情92536起,同比上升2.7%,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2950起,同比下降9.23%,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64567起,同比上升22.1%。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152人,同比下降20.41%,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全年共办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503项,其中消防设计审核36项,消防设计备案182项,消防验收33项,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51项,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01项。检查社会单位8021家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89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39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12份,责令“三停”(停工(业)、停产、停课)48家,罚款78.79万元,组织火灾事故调查82起。全市共发生火灾427起,同比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349.88万元,同比下降47.64%,受伤1人,死亡2人。
  行政审批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和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等改革举措。公安机关受理事项中的9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率90%。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3954件,其中即办件3758件,承诺件187件,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差错,正确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年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收到感谢锦旗9面,6次被市行政审批中心评为“优胜窗口”。
  反恐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反恐怖防范工作,对反恐重点行业、单位及场所开展5232家次检查,下发通报18期,发现整改问题和隐患486处。完成全市36家基督教堂、2家天主教堂、28家佛教场所的内部及外部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应用。
  【惩治违法犯罪】
  2017年,市公安局深化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在10个主要派出所成立基础打击中队,开展“除毒瘤、净土壤”、打击侵财型犯罪、“除暴缉枪顶格严管”百日大会战等专项行动,打击黑恶势力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
  惩治刑事犯罪 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281起,同比下降33.6%,破案率32.9%,同比上升5.8%,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593人,同比上升6.5%。
  侦破命案全年共发命案3起,发案数同比下降72.7%,破获3起,命案破案率100%,另破命案积案2起。
  惩治黑恶势力 全年共破获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案件120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45人。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5个,成员94人。
  惩治侵财型犯罪 全年共立“盗抢骗”侵财型案件9319起(包括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3.7%,破获1421起,同比下降8.5%,破案率15.4%。刑拘“盗抢骗”侵财犯罪嫌疑人1319人,同比上升27.93%。其中刑拘通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29人,同比上升573.53%。
  惩治毒品犯罪 全年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64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7人,查处吸毒人员713人。侦破公安部“2017-44”号目标案件。创新毛发检测技术用于吸毒人员管控,是年,余姚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有效管控率95.25%、毛发检测阴性率98.3%,居浙江省第一位;新滋生率仅2.89%,居浙江省末二位;吸毒人员管控实现“零滋事、零肇事、零出事”目标。12月26日,宁波市禁毒工作现场会在余姚召开,学习推广余姚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经验做法。
  惩治经济犯罪 全年共受理经济案件64起,其中立案33起,破案3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06人,移送起诉67人,涉案金额1.8亿余元。受理逃废债案件12起,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6人,为银行挽回损失1200余万元。先后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500余人。
  惩治涉黄涉赌犯罪 全年共破获涉赌案件248起,刑拘涉赌犯罪嫌疑人386人,破获涉黄案件25起,刑拘涉黄犯罪嫌疑人41人。
  惩治食药环违法犯罪 全年共协调、指导和为主侦破各类危害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等案件3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7人,其中侦破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件2起。
  惩治网络犯罪 全年共查处涉网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9人,其中破获省公安厅督办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起。
  【护航中共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以“白加黑”“5+2”的工作态势,确保中共十九大期间余姚社会大局稳定,取得公安口重点对象管控到位,实现“零滋事、零上访”,并为61名非公安口重点对象有效管控提供支撑。维稳安保期间未发生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和安全事故,接警数同比下降9.1%,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4.09%,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2.4%。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14.32%,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零伤亡”,火灾起数同比下降82.76%。实现余姚“不去人、不出事”总目标。余姚市9个离开余姚通道核查“过滤”离余姚人员32.18万人次,
  发现、拦截(缉获、劝返)各类重点人员130人。中共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在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专项活动中名列宁波大市第三,得到余姚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肯定。
  【市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建成】
  2017年,市公安局以“企业投资+政府实施”形式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率先建成物联网RFID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全年共安装电动车智能防盗标签354668辆,实现已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电动车被盗案件破案率65.11%,追回率75.28%,比未安装的分别增长60.73%、71.03%。8月24日至25日,宁波物联网电动车防盗工程建设现场会在余姚召开,推广余姚经验做法。
  【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开工】
  2017年,市公安局成立“看守所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同文广、规划、国土、发改、建设等单位对接协调,按照发展改革委要求,在6月初完成220千伏华溪线电力铁塔改迁、文物影响保护评估报告的批复等开工前的所有13项工作。市看守所迁建工程于2015年5月立项,列入余姚市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3.1858亿元,获得中央投资补助6390万元。工程选址在余姚市马渚镇菁江渡村,占地面积9公顷,建筑面积55849平方米,设计关押容量1900人。
  【市公安局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1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公安系统功模表彰大会,市公安局3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余姚专案组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一等功,共有1个集体和1名个人立一等功,4个集体和4名个人立二等功,6个集体和40名个人立三等功。
  【向胡建江学习活动开展】
  2017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向“铁军先锋·人民卫士”胡建江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学习胡建江同志,做党和人民的金色盾牌”主题活动。开辟学习专栏,报送各类信息、简报、材料20余篇,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平台上发布报道50余篇,深化对胡建江先进事迹宣传。
  4月22日,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胡建江和同事在外地执行一起抓捕行动时,被一名贩毒嫌疑人刺伤,伤势严重。6月26日,“浙江省第三届最美禁毒人”评选活动在杭州举办,胡建江获得“特别致敬奖”。9月,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决定,授予胡建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1月30日,全省公安系统举行功模表彰大会,胡建江获“全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12月25日,全省“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胡建江获评全省“最美公务员”。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8

《余姚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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