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848
颗粒名称: 法治·军事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2
页码: 125-136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17年余姚市政法工作、法制工作、公安、检察等具体内容。
关键词: 余姚市 法治 军事

内容

政法工作
  【概况】
  2017年,全市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年对130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未发生一起因评估不到位导致重大矛盾纠纷发生的事件。开展“除暴缉枪顶格严管”百日大会战、“黄赌毒”专项整治,案件受理数、刑事案件发案数、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火灾起数分别同比下降8.7%、33.6%、20.42%、27%;破案总量、总破案率、刑事打处数、治安(行政)处罚总数分别同比上升15.8%、8.8%、9.9%、34.9%。全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7.46%,连续11年获浙江省“平安县(市、区)”称号,考核成绩名列宁波第一、全省第九,创历史最佳。
  年内,落实重症精神病人监管“以奖代补”政策,向71名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费用16.8万元。网络舆情信息巡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重点敏感信息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共落地查证网民368人,发现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4100余条。建立重点部位、重要物品巡查监管机制,18个乡镇(街道)成立特勤中队,巡特警人员增至614人。修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为“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意见》。建立“和为贵”“崇德堂”“河姆古渡”等一批品牌调解室,全市人民调解员达1597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14人,全年共化解矛盾9767起。全国首家移动办案诉讼平台“余姚微法院”建成投用。设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余姚工作站,妥善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238件。开展打击金融领域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全年政法战线共有114个集体和295名个人受到宁波级以上表彰,市公安局缉毒民警胡建江获评“最美浙江人——2017年度浙江骄傲人物”。
  2017年,全市针对党的十九大、各级“两会”、金砖峰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抽调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实行“2+6+X”研判会商制度和每日会商机制。运作期间共组织开展每日会商37次,搜集研判涉稳情报信息220余条,编发《维稳要情专报》19期。市公安局、兰江街道等7个集体和75名个人受到宁波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全市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保障经济秩序平稳、保障公共安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平安创建7个领域开展“迎接十九大、平安再夺冠”专项行动。
  【“雪亮工程”建设深化】
  2017年,全市启动新一轮社会治安动态时间监控系统建设,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余姚市“雪亮工程”工作的通知》。全年完成市级监控项目1800个,新建和整合各类监控点位22000余路,新建人脸卡口443路,泛卡口510路,物理地址(MAC地址)采集876套,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RFID)基站201O个。
  【“一张网”建设开展】
  2017年,全市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体系,集成市智慧城管中心、12345政务咨询投诉等平台功能,在宁波大市率先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并向基层延伸,形成市、镇、村、网格四级运行机制,全市共设立22个镇级综合指挥室,306个村级综合指挥平台,划分网格1428个,参与网格工作的网格总长312人、网格长1425人、网格指导员865人,各类专兼职网格员(含网格志愿者)4275人,全年共上报处理事件80993件。
  【“双十佳”评选活动开展】
  2017年,全市政法系统开展争做铁军先锋“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单位”评选活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阳明派出所、低塘派出所、刑事侦查大队视频技术中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执行局执行监督科、陆埠人民法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公诉二科,市司法局凤山司法所获得“十佳政法单位”称号。市公安局房敏杰、蒋杰、王芳敏、郑浙童,市人民法院盛辉、唐平君、张传宏,市人民检察院戚吉琼、宋方平,市司法局马燕尔等获得“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王徽)
  法制工作
  【概况】
  2017年,市法制办安排书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摘要8期,法制参考6期。市法制办全年共参与各种事项协调会56次,审核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267件次。3月,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全市近年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办理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2016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6年度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1份,向宁波市政府、市人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接收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13件。对全市2016年底前240件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对合同管理的审查工作,加强对PPP模式合同、基金设立运营类合同的审查管理模式的探索和学习,对以市政府名义订立的38件合同提出审查意见。
  梳理全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于10月30日向社会公告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其中法定行政执法机关56家,授权行政执法机关19家,受委托行政执法机关43家。组织全市23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通过人数187人,通过率78.6%。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76条,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3件,按期答复243件。对市政府发布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划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进行权威解读。全年共制作发布政策解读46篇。共向宁波市法制办和市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921条。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1件。其中,受理79件,不予受理2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1件被宁波市政府维持,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
  年内,重新聘请8名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两年。根据省法制办要求,指导完成余姚市21个乡镇(街道)及28个市直部门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人员输入登记工作与日常服务记录工作。先后于9月、11月,组织全市法制干部集中培训班,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法制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培训。
  【行政执法监督员招聘】
  6月,市法制办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共有13名监督员被提名,并于10月17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持证开展监督工作。暑假期间,市法制办带领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市卫监所的执法过程中,开展对市游泳场所的突袭检查行动。从许可证、设施设备、水样检测、标识标志、保洁措施等方面展开监督检查。存在隐患的游泳场合在监督之后进行自我整顿。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8月,市法制办开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的案卷检查工作,抽取28家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共260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现场检查3家执法部门,案卷46本。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给出整改意见。在报送宁波市案卷质量检查评比的案卷中,市交通运输局选送的案卷被评为宁波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市法制办)
  公安
  【概况】
  2017年,市公安局设有7个职能科室和19个直属机构,下属23个派出所,共有民警883人,民警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4‰。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共受理案件1.86万起,同比下降8.7%。立行政案件1.23万起,查处5665起,行政拘留3440人。刑事拘留2659人;提请批准逮捕1278人,构罪不捕325人,存疑不捕161人;移送起诉2593人,相对不诉290人,存疑不诉4人。共计作出行政处罚7240人,其中局裁决3541人,所裁决3672人,警告27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起,同比下降154.5%;行政诉讼14起,同比下降77.7%,无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办理各类信访投诉1707件,与上年相比上升52%。其中省厅交办信访积案24件,办结23件,促成15名信访人停访息诉。组织开展局领导集中下访、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52批90人次。全年市看守所入所3036人次,出所3041人次,市拘留所入所3052人次,出所3218人次,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完成大型活动安保13次,完成各类警卫任务6起。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信访工作考核县级优秀单位,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公安局。
  年内,市公安局完成余姚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再建项目1200个,三期新建项目600个,推进二期再建项目建设工作。乡镇(街道)建成监控点位6948个,市局视频平台整合各类监控点位14097路。投入1200余万元对全局21个派出所、5个业务大队进行“三位一体”建设改造。
  制定《余姚市公安局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余姚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双对双排”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开展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半年度全局中层干部考察各1次,调整干部43人,行政警告处分派出所所长1名,免去1名不称职的副所长职务。创新完善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选拔机制,分别入库中层正职、副职后备干部30人和45人,其中提拔中层正职20人、副职30人,交流中层干部59人。出台《余姚市公安局队伍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全年共组织各类常规检查督查205次,对37个单位和53名民警共计违规记分364分。4人被党政纪处分,9人被通报批评,1人被诫勉处理,1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4人被提醒谈话。
  社会巡控 组建除山区4所外的17个派出所应急力量中队,组织开展2次全市特勤区域应急演练和1次实战拉练,开展防暴队形演练等科目战术培训。全年累计出动巡控警力2.02余万人次,警车4500车次,盘查可疑人员2.52余万人次,可疑车辆2400辆次,城区街面盗抢发案同比下降25.8%。
  实有人口管理 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大采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共采集户籍人口现住址12.5万余条,在警务E超市中人房分离13.8万余条。办理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行为案件1667起。办理出租房屋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案件5起,拘留5人。在余姚城区55家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公寓楼、45家大中型企业员工宿舍试点安装智能门禁管理系统。
  出入境管理 全年共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8.02万人次,与2016年基本持平。其中批准公民因私出国2.77万人次,出境5.24万人次。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2.17万人次,与2016年基本持平。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87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涉外事(案)件27起29人,其中“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案件7起,共遣返197人,行政处罚30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被省厅出入境管理局评为成绩突出一类文明窗口。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城区“保洁、保序、保畅通”专项行动、“三车”整治行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车乱开”治理专项行动、“决战60天、全力压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工程车违法的常态严管措施。全年共接交通警情92536起,同比上升2.7%,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2950起,同比下降9.23%,查处各类交通违法764567起,同比上升22.1%。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152人,同比下降20.41%,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全年共办理消防行政审批事项503项,其中消防设计审核36项,消防设计备案182项,消防验收33项,竣工验收消防备案151项,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01项。检查社会单位8021家次,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89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39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12份,责令“三停”(停工(业)、停产、停课)48家,罚款78.79万元,组织火灾事故调查82起。全市共发生火灾427起,同比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349.88万元,同比下降47.64%,受伤1人,死亡2人。
  行政审批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和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等改革举措。公安机关受理事项中的90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率90%。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3954件,其中即办件3758件,承诺件187件,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差错,正确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年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收到感谢锦旗9面,6次被市行政审批中心评为“优胜窗口”。
  反恐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反恐怖防范工作,对反恐重点行业、单位及场所开展5232家次检查,下发通报18期,发现整改问题和隐患486处。完成全市36家基督教堂、2家天主教堂、28家佛教场所的内部及外部视频监控安装和联网应用。
  【惩治违法犯罪】
  2017年,市公安局深化打击犯罪新机制建设,在10个主要派出所成立基础打击中队,开展“除毒瘤、净土壤”、打击侵财型犯罪、“除暴缉枪顶格严管”百日大会战等专项行动,打击黑恶势力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
  惩治刑事犯罪 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281起,同比下降33.6%,破案率32.9%,同比上升5.8%,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593人,同比上升6.5%。
  侦破命案全年共发命案3起,发案数同比下降72.7%,破获3起,命案破案率100%,另破命案积案2起。
  惩治黑恶势力 全年共破获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案件120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45人。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5个,成员94人。
  惩治侵财型犯罪 全年共立“盗抢骗”侵财型案件9319起(包括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3.7%,破获1421起,同比下降8.5%,破案率15.4%。刑拘“盗抢骗”侵财犯罪嫌疑人1319人,同比上升27.93%。其中刑拘通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29人,同比上升573.53%。
  惩治毒品犯罪 全年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64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27人,查处吸毒人员713人。侦破公安部“2017-44”号目标案件。创新毛发检测技术用于吸毒人员管控,是年,余姚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有效管控率95.25%、毛发检测阴性率98.3%,居浙江省第一位;新滋生率仅2.89%,居浙江省末二位;吸毒人员管控实现“零滋事、零肇事、零出事”目标。12月26日,宁波市禁毒工作现场会在余姚召开,学习推广余姚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经验做法。
  惩治经济犯罪 全年共受理经济案件64起,其中立案33起,破案32起;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06人,移送起诉67人,涉案金额1.8亿余元。受理逃废债案件12起,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6人,为银行挽回损失1200余万元。先后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500余人。
  惩治涉黄涉赌犯罪 全年共破获涉赌案件248起,刑拘涉赌犯罪嫌疑人386人,破获涉黄案件25起,刑拘涉黄犯罪嫌疑人41人。
  惩治食药环违法犯罪 全年共协调、指导和为主侦破各类危害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等案件3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7人,其中侦破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件2起。
  惩治网络犯罪 全年共查处涉网刑事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9人,其中破获省公安厅督办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起。
  【护航中共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
  2017年,市公安局以“白加黑”“5+2”的工作态势,确保中共十九大期间余姚社会大局稳定,取得公安口重点对象管控到位,实现“零滋事、零上访”,并为61名非公安口重点对象有效管控提供支撑。维稳安保期间未发生一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和安全事故,接警数同比下降9.1%,案件受理数同比下降34.09%,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2.4%。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14.32%,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零伤亡”,火灾起数同比下降82.76%。实现余姚“不去人、不出事”总目标。余姚市9个离开余姚通道核查“过滤”离余姚人员32.18万人次,
  发现、拦截(缉获、劝返)各类重点人员130人。中共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在全省“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专项活动中名列宁波大市第三,得到余姚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肯定。
  【市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建成】
  2017年,市公安局以“企业投资+政府实施”形式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率先建成物联网RFID电动车智能防盗管控系统。全年共安装电动车智能防盗标签354668辆,实现已安装防盗电子标签的电动车被盗案件破案率65.11%,追回率75.28%,比未安装的分别增长60.73%、71.03%。8月24日至25日,宁波物联网电动车防盗工程建设现场会在余姚召开,推广余姚经验做法。
  【市看守所迁建工程开工】
  2017年,市公安局成立“看守所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同文广、规划、国土、发改、建设等单位对接协调,按照发展改革委要求,在6月初完成220千伏华溪线电力铁塔改迁、文物影响保护评估报告的批复等开工前的所有13项工作。市看守所迁建工程于2015年5月立项,列入余姚市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3.1858亿元,获得中央投资补助6390万元。工程选址在余姚市马渚镇菁江渡村,占地面积9公顷,建筑面积55849平方米,设计关押容量1900人。
  【市公安局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11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杭州召开全省公安系统功模表彰大会,市公安局3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余姚专案组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一等功,共有1个集体和1名个人立一等功,4个集体和4名个人立二等功,6个集体和40名个人立三等功。
  【向胡建江学习活动开展】
  2017年,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向“铁军先锋·人民卫士”胡建江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学习胡建江同志,做党和人民的金色盾牌”主题活动。开辟学习专栏,报送各类信息、简报、材料20余篇,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平台上发布报道50余篇,深化对胡建江先进事迹宣传。
  4月22日,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胡建江和同事在外地执行一起抓捕行动时,被一名贩毒嫌疑人刺伤,伤势严重。6月26日,“浙江省第三届最美禁毒人”评选活动在杭州举办,胡建江获得“特别致敬奖”。9月,中共浙江省委作出决定,授予胡建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1月30日,全省公安系统举行功模表彰大会,胡建江获“全省模范人民警察”称号。12月25日,全省“最美公务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胡建江获评全省“最美公务员”。
  (市公安局)
  检察
  【概况】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963件、1361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5件、2786人,提起公诉2145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24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873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28人。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7人。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6人。在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节点期间排查信访风险案件25件,全年共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76人。
  强化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25人,不起诉3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件,追加逮捕、起诉4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两级法院采纳5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对606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执行8人。依法提请宁波市院抗诉6件,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查实虚假诉讼标的额857万元。向市公安局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人3人。对12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决定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1件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被浙江省院评为民行监督优秀案件。
  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3个职能机构及15名检察人员转隶。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协作配合,设立专门办案组织,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3件、3人。完成两批共37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新型司法办案组织,组建检察官办案组17个;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承办案件53件,一线办案力量得到充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3个。会同市公安局在宁波率先出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实施办法》。探索开展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制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向市公安局派驻环保检察室,合力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起诉48人。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33人。加大打击骗取惠农帮扶资金、失业保险金犯罪力度,起诉48人。修订《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82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37人,发布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
  制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力“剿劣战”专项行动等工作指导意见,1起案件获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0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505次。在全省率先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模式,采用“四公开”方式保证案件办理的质效。推进“智慧姚检”建设,全面部署完成远程庭审、高清远程案件会商系统建设。
  探索构建保护为先、回归为重、预防为主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2起案件入选宁波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姚·蓝工作室”。注册成立“检爱公益服务中心”,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活动进校园。成功办理全市首起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6万元。全年在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75条,法律文书1952篇,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到98.5%。利用新媒体“余姚e政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阳明思辨”文化品牌建设】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打造“阳明思辨”余姚检察文化特色品牌,推进精神文化、理论文化、专业文化、制度文化、兴趣文化等5种文化建设。
  4月,市人民检察院推行机关干部夜学制度,拉开“阳明思辨”理论文化建设的序幕。每月集中全院干警开展夜学,采取邀请专家讲学、业务能手经验交流、专题学习等形式,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政策解读、专业技能和检察实务等方面。6月,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检爱”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9月,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一星一影”评比活动,推选优秀党支部和党员干警分别参与市直机关第五期“组织之星”和“担当之星”的评比。12月1日,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一轮“姚检论坛”活动,全院青年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毒品犯罪”主题做深入交流。同月,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姚检人”优秀作品集中展出活动,展示内容健康向上、反映余姚检察文化及检察精神风貌的书画摄影作品。此外,市人民检察院推进院志(史)编纂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编纂工作办公室,聘请曾在院工作过的老领导和退休人员任编纂顾问,搜集、整理、编写体现余姚检察事业发展和变化轨迹的历史资料。
  【《廉政约谈办法》出台】
  9月,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廉政约谈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约谈的原则,明确各级约谈主体和对象,明确约谈次数、应当启动约谈的情形等,限定各责任主体每年进行廉政约谈工作的次数,并填写上报相应的《廉政约谈情况表》,形成廉政约谈倒逼机制。市检察院针对不同阶段的廉政防范风险,根据“没有问题、有倾向性问题、有一般问题”三个层次,将廉政约谈分为工作性约谈、警示性约谈和告诫性约谈三类。
  (陈朝旺)
  法院
  【概况】
  2017年,市人民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81人,其中员额法官71人。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4296件,办结24614件,同比分别上升14.27%、16.01%。其中,新收刑事案件1567件,审结1596件,分别同比降低14.88%、15.56%。新收民商事案件12614件,审结12845件,分别同比下降1.14、0.31%。新收行政诉讼案件59件,审结63件,分别同比降低45.87%、42.73%。新收执行案件7917件,执结7969件,同比分别增长28.36%、33.87%。先后被评为宁波市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宁波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
  深化团队办案模式改革,组建59个新型审判团队。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随机分案和裁判文书签发机制,由法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成立专业法官会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制定《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已在多起案件中实现关键证人出庭作证。
  出台《为“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推动17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创新运用“清算式”重整手段,既保留企业优质资源,调动重整人积极性,又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动设立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余姚工作站。出台《“大脚板走访企业、分类别服务企业”若干意见》,全年共走访市重点企业123家,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编发《防范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手册》。
  协调市委成立“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市“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意见》,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法治余姚”建设考核。开展“夏季雷霆攻坚”系列执行活动,促使123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建立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助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难题。在全省首创VR全景技术展示拍卖品。截至年末,共对1187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布控,司法拘留286人次,将3305名“老赖”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实际执行率、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等主要指标位居全省法院上游,在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擂台赛中获宁波地区唯一优胜单位,执行标的到位率64.31%,居宁波全市法院第一。
  建立准单亲家庭未成年人无痕关爱、家事巡回审判点、红十字心理咨询帮扶等机制。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未成年人审判法庭获评宁波市级优秀法治教育基地。在宁波率先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4件。打造以执行办事大厅为前台、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推进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接待当事人2万余人次。设立律师服务中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广网上立案、延伸立案、跨域立案,在临山镇、河姆渡镇试点设立自助立案终端机。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6万元。立案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与妇联等12家部门、行业组织开展诉调对接,诉前化解1715件,诉前化解率达13.68%。施行立案环节先行调解,组建6个一体化审判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累计调撤案件1372件,立案调撤率达50.88%。
  【“余姚微法院”正式投入使用】
  11月17日,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移动互联网全业务生态平台——“余姚微法院”正式投入使用。
  “微法院”借助微信小程序、远程音视频等技术手段,实现移动在线案件送达、调解等诉讼程序。当事人可通过余姚法院微信公众号或搜索小程序“余姚微法院”登录,在完成身份认证后,即可在微信上进行立案,实时查看案件进展。
  【“一站式门诊”立案服务开通】
  3月初,市人民法院成立讼诉服务中心,开通“一站式门诊”立案服务。诉讼服务中心面积700平方米,同时成立“立调中心”,组成6个固定先行调解团队,编入具有独立编制的诉讼服务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即时接收当事人申请、指导填写有关文书、引导签署调解同意书,并开展诉讼释明、程序指引、风险提示等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
  7月14日,市人民法院组织举行余姚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仪式。调解中心为全市首个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下设机构,主要负责三类行政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一是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和谐和涉及影响重大、复杂或诉讼人数较多的行政争议案件;二是上级督办和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或重大疑难的行政争议案件;三是政策性强,不适宜采用行政诉讼方式裁决的重大敏感行政争议案件。此外,该中心还将通过对重大行政争议的协调,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
  【概况】
  2017年,市司法局相继完成重大活动期间“两类”人员的管控工作。“平安护航十九大”期间,摸排全市“两类”人员3200余人次,对重点对象落实严管措施,对违规矫正对象警告102例,收监5人。截至年末,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43人,减少613人,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06人。全市共拥有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23个,宁波级46个,余姚级19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达标率突破97.3%。17家单位入选全市首批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年内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称号。5家调解组织获评宁波市首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丈亭镇三江老娘舅工作室、三七市镇和为贵调解工作室、梁弄镇崇德堂志愿者调解工作室等一批个性化调解室成立。
  2017年,全市共组织开展纠纷排查942次,预防纠纷377起。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12541件,成功12101件,调处成功率达96.5%,涉及金额18063.9万元。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步调解法”,形成纠纷预防、责任落实、化解结案的一体化工作模式。
  为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办理各类招投标公证和国土出让公证127件。7月,开展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专项行动,走访企业3007家,参与企业大走访2385人次,召开座谈会84次,举办法律讲座26场,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698份,发现法律问题(漏洞)92个,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风险提示函72份,帮助解决问题354个。办理各类借款抵押协议公证100件,规范民间借贷总金额达7000万元。
  建立“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开展“指尖”法律服务,累计开展法律咨询764次,法制宣传1729次,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233次。与市人民法院开设“家长课堂”加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监管帮教,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全年共衔接878人,落实责任田558人,提供就业服务315人次,社会救济5人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0件,解答来电咨询2983件,接待来访2753批、364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年内,推行法律援助工作站代为受理申请制度,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机制,推进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市8名律师成功申报三级律师,11名律师成功申报四级律师;钱荣麓律师当选为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成立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
  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50余场,推送普法微信500余条、微博400余条,发送普法短信30余万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新增38名“七五”普法讲师,开展专题讲座18场次。各级法律顾问共修订涉法文书23件,开展法治宣传和讲座80场次,配合调解纠纷156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54人次。全市共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92个,村(社区)入群覆盖率79%,提供法律咨询25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74次,化解矛盾纠纷52件次,进行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指引114人次。
  选址陆埠镇龙虎草堂打造“黄宗羲法治思想基地”。与国税、地税、教育等部门合作建成市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联合市职工疗养中心在四明湖开元山庄、阳明温泉山庄等地开展“法律进疗休养基地”工作。创作市普法卡通使者“明明”。与市公共文化配送中心合作,将法治元素纳入公共文化配送单。精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建成案例库定期向社会发布。与多部门联合开展“防治校园暴力、共建法治校园”舞台剧评选、演出活动,“平安法治”征文活动和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普法卡通形象“明明”启用】
  6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宣布启用普法卡通形象“明明”。该卡通形象原型来自獬豸,代表中国传统的法治精神,象征着公平正直。取名灵感源自余姚四先贤之一的王阳明先生,明又有清明、廉明、明白之义,与普法主旨相契合。“明明”颜色以红、橙、咖啡色等暖色调为主,胸前绘有“12·4”宪法宣传图形标识,喻示法在心中。普法卡通形象的推出在宁波市尚属首例。
  【宁波律师协会余姚分会成立】
  11月10日1上午,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成立大会召开。会议首先由宁波市律师协会会长叶明宣读律师协会成立批复及协会组成人员,随后由宁波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王明珍向余姚分会授牌。接着,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会长徐敏作表态发言。最后,余姚市副市长黄和庆讲话。余姚现有律师事务所12家,律师132人,2016年业务创收近6000万元,市、镇(街道)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成】
  11月中旬,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司法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打造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初步建成。基地总面积共136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200平方米。展厅围绕税史钩沉、税种概览、依法治税和税收带来家乡美4个板块展现了税收基本知识和余姚地区的税收实践情况;拥有实训教室6个,200人阶梯教室和580人阶梯教室各1个。该基地将面向全市领导干部、广大企业会计和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开展税收知识宣传、举办税收实务培训。
  【市首届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评选结果出炉】
  12月,由市司法局联合市普法办、市总工会开展的首届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评选活动结束,17家普法工作室脱颖而出,其中马渚镇“阿良”工作室获评五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三七市镇“和为贵”调解工作室等9个工作室获评四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河姆渡“同心”法律服务基地等7个工作室获评三星级职工普法工作室。
  (市司法局)
  军事
  【概况】
  2017年,市人武部完成新兵征集任务,大学生比例为68.7%。9月6日,在市龙山剧院举行欢送新兵大会暨文艺演出。10月13日,组织2017年度退役士兵欢迎仪式暨专场招聘会,到场企业55家,推出219个岗位,81人达成意向,28人现场签约成功。对专武干部进行考核,1名副部长提拔为部长,1名部长交流调整为乡镇副书记,8名干事提升为副部长。
  投入资金近20万元,购买各类物质器材,在二等甲级医院设立征兵体检站。对国防工程进行治理整顿,成立领导小组和管理小组,把工作纳入市军警民联防工作。
  逐步走开“兵员工作地为主编组”的路子,按照“三便于”的原则合理调整编组,同时加强对外出民兵的教育管理。
  【军事训练】
  全年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灭火、水上救援和反恐维稳等训练。10月25日至27日,市人武部对全市专武干部和民兵连长进行集中强化训练。集训围绕“平时服务、急时能急、战时应战”的要求,进行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国防形势教育、征兵业务学习、民兵训练组训能力提高等内容的学习训练。11月,组织民兵应急连到奉化区丰岭岙训练基地,进行跨区机动,快速部属、开展临战训练、现地考核等训练。组织2期民兵信息员集训。
  【新兵征集任务完成】
  9月4日,全市举行2017年度定兵会议。会上,市人武部相关负责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宣布预定兵员名单。随后,体检组、政治考核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综合确定定兵意见。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还就定兵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人武部)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8

《余姚年鉴201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7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