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741
颗粒名称: 文件选编
分类号: D630.1
页数: 33
页码: 347-3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9年余姚市文件选编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2019年余姚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发展计划、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领域“五难五多”问题的实施方案、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等。
关键词: 余姚市 文件选编 2020年

内容

2019年余姚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
  2019年,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突出科普信息化,加大四大重点人群和五项基础工程建设力度,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为推动余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纲要》实施
  1.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对科技创新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十三五《纲要》实施,贯彻落实《宁波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市纲要办、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激发公众创新创造活力。
  2.认真落实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举办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大型重点科普活动及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日(节),宣传普及生态绿色、清洁核能、安全生产、疾病预防、食品安全、应急避险、减灾防灾等方面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公民科学素质。针对社会热点焦点中的科学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加大应急科普力度,迅速回应社会关切。
  3.联合集成,协同推进,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机制创新。科普信息化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带动科普升级的必然趋势,是实现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的强力引擎。要做好科普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开放、共享、协作、参与”的互联网精神,有效动员社会力量和各方资源,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大力推动信息化与传统科普的深度融合,创新科普表达和传播形式,建立完善科普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机制,提供精准的科普服务产品,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应用,不断满足公众多样性、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提高科普的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二、保障重点人群,努力创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手段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大开展校园科技节指导的力度,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类科技竞赛,组织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学校活动和科普知识巡回展示等。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对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参与市民生实事工程——青少年成长乐园工程,延伸科技教育课堂,培养和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热情。
  5.积极开展科技强村富民活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动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和科普报告“五进”活动(进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依托市农函大分校和市农民学校及各乡镇街道农民学校分校(农函大辅导站),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种养殖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金桥工程”“村会协作”,充分发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优秀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培植农村科技(科普)带头人和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和户,努力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规范覆盖全市城乡的科普讲堂和科普长廊规范化运作,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服务。
  6.努力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以努力提高科技生产力为目标,加强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企业“讲、比”活动(讲创新、比贡献)、职工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评选、师徒结对等活动,引导和激发广大职工科技创新发明的积极性;继续抓好“科普报告进企业”等活动,更新企业职工的科技知识,培育创新创造能力。做好院士工作站和国家级专家工作站建设和高层次人才与企业对接活动,增强企业转型升级能力。深入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结合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建设,广泛开展科教、文化、卫生进社区活动。创新工作理念,紧扣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喜闻乐见的话题,设计工作内容与手段,实现工作效果最大化,努力打造亲民科普工作品牌。
  7.抓好公务员各类培训和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现有教学载体,加强课题研究,探索教学途径,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行政决策水平。
  三、加强基础工程,积极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资源共享
  8.积极推进基础工程建设。根据部门职能和分工,大力推进《余姚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等全民科学素质五大基础工程建设,夯实我市推进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基石。
  9.大力开发、创作各类科普资源。积极推进大科普工作开展,努力实现科普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继续办好余姚电视台《探秘》、《姚江田野》、FM96.6《科普天天乐》等科技类栏目。各成员单位要注重积累、收集、整理、编写各类全民科学素质的教育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单位通过购买、创作等办法,丰富科教影像资料。
  10.不断加强科普场馆建设。主动融入基层文化礼堂,注重科教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社会共建模式,在充分利用好现有科普场馆的展教作用的同时,2019新建2个文化礼堂建成村(社区)小型科普场馆、4个科普E站,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各1个,宁波市科普教育基地3个。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协2019年余姚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要点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27号)
  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发展计划
  
  (2019—2020)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优化四明山区域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特制定《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计划(2019—2020)》。
  一、指导思想
  立足区域内现有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以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多态融合为发展原则,通过“做优一批、培育一批、开发一批、拓展一批、融合一批、确定一批”等多元化路径,形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多业态融合的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四明山区域新增特色经济作物4800亩(其中2019年新增1800亩,2020年新增3000亩),累计达到1.8万亩,投产基地亩均综合经济产值达到1万元,亩均增收3000元。区域内作物种类得到有效丰富,“一村一品”(或一片一品)产业布局初步形成: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产品开发成功;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得到有效树立;无公害标准化基地达到85%以上;农产品销售网络得到有效完善,电商销售平台实现100%全覆盖;区域内生态、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加快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发展,重点做好“六个一批”:
  (一)做优樱桃、柿子、蓝莓等一批现有传统经济作物。在现有产业分布基础上,重点推进樱桃、柿子等老产区的低产老龄园改造;采用套种等适宜模式,适度扩大种植规模;发展避雨设施栽培园地,建立12个优质精品基地。
  (二)培育干鲜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一批新型经济作物。在近年来各地引进的新型特种经济作物基础上,重点筛选有规模、有特色、有亮点,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具有示范性的特色经济作物,如香榧、薄壳山核桃、蟠桃、铁皮石斛、黄精、三叶精、竹荪、大球盖菇、西瓜等,采用山地复种等多模式进行培育,建立8个试验示范基地。
  (三)开发猕猴桃、覆盆子等一批野生特色经济作物资源。率先开发野生猕猴桃、覆盆子等既适于鲜食,又适于药材利用的野生特种经济作物,建立5个仿生栽培试验基地。
  (四)拓展樱桃、蓝莓、柿子、番薯等一批作物产品的加工开发利用。对于现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传统经济作物,要延长产业链条,补齐短板。重点拓展深加工领域,开发2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方特色产品,建设SC标准厂房,培育1家以上农业龙头加工企业。
  (五)融合具有采摘观光等一批多业态特点的区域特色基地。加强对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和提升,区域内乡镇要培育2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具采摘观光休闲体验等多种功能融合的田园综合体或农旅结合的区域特色基地。
  (六)确定一批农产品推广使用区域公用品牌。根据区域内特色经济作物产品特点,着力推进四明山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应用,番薯粉丝、香榧、樱桃等5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要使用四明山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同时,积极推进电商发展,整合利用“美丽四明山”等电商平台,进一步打响四明山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调整优化现有产业政策,整合利用四明山区域生态开发保护相关资金,加大对现有作物和引进、开发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区域公共品牌运作、深加工产品开发及营销,优化农信担保、政策性农险等金融服务方式,探索构建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带动、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产业长远发展机制。区域内乡镇要结合实际,安排扶持资金支持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和投资环境,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四明山区特色经济作物发展的投入。
  (二)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对特色经济作物基础性栽培技术集成配套研究力度,加快开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成果转化步伐,提升区域内的作物栽培技术水平,力争在品种开发、增产提质、节本增资、保鲜加工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创新技术推广服务体制机制,引导形成政府与民间、市级与镇村互补的服务格局,产区乡镇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特种经济作物产业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
  (三)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服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为主抓好部门之间的牵头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产业发展土地资源供给、涉林产业要素保障;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抓好宣传引导、农旅融合发展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抓好品牌创建、农产品市场监管等:市供销社抓好农产品电商发展等;市科技局负责做好科技项目立项攻关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政策扶持资金。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明山区域特色经济作物发展计划(2019—2020)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30号)
  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领域“五难五多”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三服务”工作实效,切实补齐补强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民生领域工作短板,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更实掌握民情、更快回应民意、更好改善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着力解决“五难五多”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实干年、落实年”和宁波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决策部署,结合“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以及市长电话、来信来电、网络舆情等群众关切,分类梳理社会反映强烈、存在问题突出、相关工作缺位的政府服务和管理短板现象,坚持工作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机制创新与载体创新相统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摸一批、加快整治一批、切实解决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根据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在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确定要着力解决“五难五多”十方面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担保少、融资难”的问题。主要解决中小微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由于有效抵押物有限、管理不够规范和银企对接不畅等因素造成难以得到银行信贷支持的问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相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国资办、人民银行余姚支行)
  2.着力解决城区道路“行车堵、停车难”的问题。主要解决城区时段性、区域性交通拥堵和重点区域停车位供需矛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余姚经济开发区、市机关事务局、舜建集团)
  3.着力解决患者群众“等候长、看病难”的问题。主要解决部分辅助检查等候时间久、部分时段急诊候诊时间长以及末期肾病患者血透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着力解决居家老人“活动少、娱教难”的问题。主要解决现有场地、师资无法满足老年人对老年娱乐教育活动需求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
  5.着力解决人才子女“门槛高、入学难”的问题。主要解决企业人才特别是重点骨干人才、中高层管理人员因未达到我市“高层次人才”标准而造成子女入学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科协、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分局)
  6.着力解决部分街面“施工乱、扬尘多”的问题。主要解决部分公路段和各类施工场地管理不到位、施工不文明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环境秩序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品质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7.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假分类、摆设多”的问题。主要解决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不到位和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供销联社)
  8.着力解决污水治理“不彻底、乱排多”的问题。主要解决因部分城中村、“六小行业”、工业企业等污水未纳管造成的雨污混排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五水共治”办;相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9.着力解决老住宅区“物业缺、乱象多”的问题。主要解决老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程度低、“六乱”现象突出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
  10.着力解决预付消费“种类繁、纠纷多”的问题。主要解决预付卡消费领域存在恶意“圈钱”、虚假宣传、退转困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综合指挥中心、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金融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1月28日—2月14日),初步上报汇总。由各牵头单位为主,相关责任单位协同,初步上报“五难五多”问题的突出表现、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其他领域的类似民生热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阶段(2019年2月15日—3月31日),方案修改完善。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通过线上广泛征集、线下访谈座谈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分析根源所在,制订细化实施方案。由市府办牵头,分批次召开相关部门和企业、市民代表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对方案“五难五多”的内容、目标和措施进行完善,适时提请市政府最终审定。
  第三阶段(2019年4月1日—12月20日),全面推进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最终审定,并进行部署,以清单化、节点化形式下达任务。各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组建专班,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同时,建立定期通报、专项督查、日常抽查等推进机制,确保这些问题能够得到基本解决或明显缓解。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21日—12月31日),工作绩效考评。由市府办牵头,对解决“五难五多”问题的工作成效开展专项考评,对清单内的任务逐项现场踏勘,并进行感受度、满意度测评,综合得出考评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分管市长担任各专项工作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府办主任任主任,并明确1名常务副主任,相关副主任为成员,协助分管市长督促工作进展,协调相关事宜。每项破难专题都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由牵头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相关责任单位都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任务的落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对“五难五多”破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2.建立有序的推进体系。对突出的问题和明确的措施,要建立“定量定性、定时定点、定责定人”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要建立“五难五多”问题发现、受理、处置的闭环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在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做到不避、不推、不拖。切实强化工作统筹,与群众信访调处、民生实事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政策机制完善等有机结起来,努力实现工作绩效最大化。
  3.建立多元的工作载体。鼓励在“五难五多”领域开展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大数据技术、智慧化手段助推,通过政策完善、机制创新加速“五难五多”问题的破解。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对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措施不断地在各类媒体进行推动,同时强化对现象性突出问题的曝光,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五难五多”问题的破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4.建立科学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民中心和“e政厅”、《网上舆情信息》等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解决问题”闭环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会商解决机制,切实提高群众举报投诉、反映问题的解决率和满意度。要建立民生问题跟踪督查考核长效机制,对于各部门确认完成整改的民生问题,若再次被群众举报投诉并查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着力解决民生领域“五难五多”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31号)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
  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健康余姚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统筹规划,倡导共建共享,努力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水平,夯实广大群众健康基础,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17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构建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0分钟健身圈建设,实现“十三五”期间公共体育设施面积持续增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活动权益,努力向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县(市)迈进,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举措
  (一)发挥规划融合引领作用。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编制全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要会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将体育设施规划融入公园、绿地、绿道网等公共设施的整体规划中。
  (二)落实新建住宅配建要求。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面积5‰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居住项目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5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居住项目可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的室内体育场馆设施,也可异地统筹建设,在土地出让文本(条件)中予以明确。对成片新建居住区,可按片区规划集中建设室内体育场馆设施,配建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对改造地块无法配建体育设施的,可在区域内统筹建设。配置的室内体育设施,需符合《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JG/T191-2006)》,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推广“公园+体育”模式。结合公园绿地、街景小品建设,推进配套体育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公园绿地应按项目占地面积不低于5%的要求配建体育设施,结合公园铺装、园路等附属设施统筹建设,并预留运动缓冲区域,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设置小型风雨场馆等。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根据有关规范设置照明、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张贴设施使用与管理说明、运动健康知识宣传等标识。
  (四)保障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实际需求和具体实施计划,统筹安排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供应用地。在供应用地时,按体育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将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建设主体,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按规定配建的体育设施,由建设主体确保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符合交付条件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或当地乡镇、街道。鼓励出让地块项目增配体育设施,提高项目公共体育设施配套水平。政府出资建设的体育项目,保障土地供应。
  (五)鼓励发展各类户外运动。在开发利用低丘缓坡、绿色生态等山地资源过程中,积极支持自行车、登山、户外拓展、露营等户外运动项目基地建设,按照“体育+旅游”模式,科学设置功能分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安全保障、交通和基础设施等条件,建立“点、线、面”立体、多元的户外运动设施体系。
  (六)科学利用水利堤岸设施。在推进河湖水域综合整治过程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符合水利功能和安全生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周边城乡建设规划和体育健身需求,鼓励设置步道类、器械类等体育设施,促进公共体育设施在考虑适宜建设的水利堤岸等区域合理布局。
  (七)共建共享学校体育设施。新建中小学校一般要单独规划设置体育设施用地,推进教学与运动区域相对分离。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健全完善日常管理、设施维修及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方面的补偿机制。
  (八)推进身边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农村闲置房等存量房产和桥下空间,整合边角地、低效地等闲置土地资源建设体育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合力打造城乡10分钟健身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品质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余姚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体育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见附件)
  (二)加强跟踪检查。要把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作为健康余姚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民生实事工程。严格落实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将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新建居住项目配建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方面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全民健身的社会影响,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坚持有利于全民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宣传推广各地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参与健康余姚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快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9〕42号)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争创“全国文旅融合发展样本地”的要求,落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就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着眼打造具有更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历史文化名城、国内知名的长三角生态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和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创建为引领,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诗和远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争创全省文旅融合试验区,打造“诗画浙江”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重点任务
  (一)树立文旅融合发展新理念
  1.加强文旅融合的理论创新。尊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规律,用文化内涵提升旅游品质,用旅游产业促进文化传播。推进文化和旅游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对外交流融合,找准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最大公约数、最佳连接点,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做好文化和旅游与科技、休闲、农业等其他领域的融合,促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文旅产业的融合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完善融合发展的规划体系。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将文化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体现文化、旅游功能建设要求。以“一城两带三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为基本框架,明确文旅融合发展重点和主攻方向。科学编制文旅融合重点区域详细规划、重点景区专项规划以及重点乡镇(街道)、村总体规划。
  3.加强融合发展的资源对接。全面梳理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展文化资源再评估,对全市各类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进行分类整合和提升,编制宜游资源开发目录。注重对现存文化资源进行宜游化改造,完善游客接待,丰富互动体验,增加休憩区域,适度安排文创产品展售区域,变单纯的文化展示空间为互动的文旅融合体验空间。整合现有文化和旅游宣传平台,实现文旅客源对接。
  (二)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
  依托余姚文脉底蕴深厚和文化资源集聚的优势,构筑“123+N”文旅融合发展格局,即突出1个龙头、串联2条主线、培育3个亮点、建设N个特色集聚区和文旅综合体。
  4.构筑文旅融合空间布局。以古城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为龙头,以武胜门路、府前路历史街区和龙泉山历史人文区为重点,推进阳明古镇项目,打响阳明文化休闲城品牌。以“一横”“一纵”2条游线为支撑,推动旅游开发与生态休闲、遗产保护深度融合:即整合姚江沿线资源,合理布局文化产业门类,打造姚江文化产业带:以唐诗之路为轴线、以生态文化资源为基底,打造浒溪线百里风光带。以史前文化、红色基因、绿色资源为内涵,打造文旅融合3大亮点:即深化文化遗址传承创新理念,着力打造河姆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以梁弄创建全国红色旅游特色小镇为目标,拓展提升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旧址群景区,开拓“产学研一体化”的红色旅游发展模式,打造长三角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以四明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为引擎,把四明山打造成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名山公园。
  5.推进特色风情镇村建设。探索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利用新机制,坚持传承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加大特色小镇培育力度,指导智能光电小镇、模客小镇、机器人小镇等特色小镇客厅符合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标准,鼓励神奇大岚、美丽四明山、红色梁弄等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打造旅游类特色小镇。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地方故事和民风民俗,留住文化根脉和记忆,打造非遗特色小镇。整合“姚式生活”经典元素,构建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姚式生活”体验集镇。大力实施百村景区化工程,坚持保护好原生态的民俗习惯和生活气息,并按照等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努力实现“一村一景”“一村一特”。加快对武胜门、府前路、老西门、保庆路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提升,开展业态优化调整,充分发挥历史街区和文化遗存的综合效应,提升旅游价值。构建“一街一品”文化主题与业态特色的文化旅游新空间,创新推出旧街坊精品民宿群。
  6.推进文旅综合体项目建设。依托虞舜文化、卫城文化、宗教文化等资源,加快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开发,以项目带动投资,以投资推动发展。实施文化旅游“引凤”工程,优化文化旅游项目招商政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力争每年谋划储备一批、招商引进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营业一批。重点推进姚江水岸农耕文化交流中心、“山水绿活”旅游度假区等一批单体投资超亿元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促成阳明古镇、央视金影像(余姚)文化产业城项目、牟山湖休闲度假区等一批拟建重大功能性文旅项目落户建设,改造提升天下玉苑、丹山赤水等A级景区。规划引导建设民办博物馆群,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展示体系,完善博物馆扩展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古建筑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
  (三)开发文旅融合发展新产品
  7.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加快文化旅游商品工艺制作和包装设计改进。巩固提升土布、剪纸、粉塑、竹编等传统技艺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引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商品。探索制定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的引导扶持激励政策。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等要素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强化文化内涵和附加值。鼓励有创新特色的旅游商品申请设计专利,加强对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
  8.打造“姚味”美食品牌。落实“百县千碗”要求,挖掘地方特色美食,打造以姚味为核心吸引物的优质“养胃”旅游产品。加大对老字号传统美食的开发支持力度,努力把余姚的风物、风味转发成文化旅游商品。鼓励发展“围千宴”等传统菜式。推动发展“姚味”美食一条街。加强对制茶、酿酒、糕点美食制作等传统技艺的生产性保护,鼓励在景区、民宿等旅游场所设置展销区域,推动供需渠道对接。
  9.重视文化演艺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以余姚历史文化、民风民俗为题材进行文化艺术创作,努力搬上银幕、屏幕和舞台。鼓励犴舞、抬阁、采莲船、莲华文书等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注重原真形态展示的基础上,提升节目创意,成为既有余姚特色又有市场效益的文化旅游节目。将文化演艺作为发展“月光经济”的重要载体,推动文化演艺进景区、进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聚集场所。鼓励各类演艺企业依托核心旅游景区及城镇固定演艺场所,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和节庆表演,延长游客停留时间,催生消费流。推动姚剧保护传承中心、文化馆等文化单位参与旅游市场演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演艺产品开发运营。
  (四)拓宽文旅融合发展新渠道
  10.构筑文旅品牌形象。提炼具有余姚特色的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明确余姚文化旅游发展定位。探索树立体现城市品牌的文化旅游IP,加大对文化旅游品牌形象的整体策划和推广力度。拓展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举的宣传渠道,与媒体、旅行社、电商及相关企业进行联合营销和矩阵推广。
  11.加强对外交流推广。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通过“旅游引进来”实现“文化走出去”,全面提升余姚知名度和吸引力。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合作,继续办好中国塑博会、中国机器人峰会、中国余姚杨梅节等重要展会,支持和组织文化旅游企业参与重要展会、论坛及活动,开展重点合作项目征集及境内外推介活动,构建交流合作新模式。
  12.推出文旅融合游线。把分散资源链接成线,加强主题营销包装,使“盆景”变“风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文物资源发展红色旅游、遗产旅游、研学旅游等,重点打造以河姆渡遗址、田螺山遗址为内涵的史前文化体验游,以王阳明、黄宗羲等先贤遗迹为资源的“跟着名人游余姚”等游线。讲好乡村故事,不断丰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重点打造以丈亭、三七市、河姆渡为主的姚东和以黄家埠、牟山、临山、小曹娥为主的姚西北农耕文化体验游。将博物馆、非遗传习所等文化资源纳入旅游线路,将非遗传承人的创作、授教、表演等环节纳入旅游和研学活动,重点是要把朗霞豆浆、番薯枣子等非遗美食植入姚西北裘皮工业旅游线、四明山区域生态旅游环线,不断创新和丰富游客体验。
  13.引导文旅消费模式创新。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文旅产品供给侧改革,满足、激发游客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探索发行文化旅游消费卡,激发市民文旅消费的新动力。大力推进虚拟现实、社交网络、云计算、5G与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和旅游中的应用,创新文旅产业的呈现方式和体验模式,加速文旅融合的速度和深度,提升文化的产业化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五)优化文旅融合发展新环境
  1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文化旅游惠民项目。推进“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实施涉旅场所厕所整体改造,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养机制。推进旅游大交通建设,加密高铁、城铁、公路等综合运输网络,提升通景公路,完善旅游专线,形成“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格局。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健全标准规范、指向清晰、内容完整、面向国际的旅游标识体系。新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功能品质,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1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补齐短板、融合共享、全域覆盖”,以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在服务好当地居民的同时,把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场馆打造成为“有温度、有故事、有品位、有体验”的文化客厅。丰富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以及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场所的文化元素,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服务,增加文化体验项目,把旅游公共场所打造成传播文明、体验文化和展示风土人情的重要窗口。
  16.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全面推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努力营造统一有序、供给有效、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完善文旅融合发展数据统计办法,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设立旅游诚信榜和曝光台。依法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和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开展文化旅游志愿服务行动,倡导文明旅游。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府办分管负责人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文旅融合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文化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立文旅融合发展的咨询机制,建设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体系,为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完善要素保障。落实国家、省和宁波市支持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文旅融合发展的资金保障力度。在用林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信贷、融资、税费等方面,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式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创新发展,拓宽文化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文旅集团的投融资职能,设立文旅产业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旅产业。
  (三)推进共建共享。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责任落实,形成发展合力。将文旅融合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文化旅游产业,参与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广泛开展文旅融合知识宣传,强化市民的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文旅融合共建共享。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余政办发〔2019〕44号)
  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描绘发展蓝图,意义非常重大。现根据国家、省、宁波市相关要求,制定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践行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对余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站位、拓展视野、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努力编制一个顺应新时代要求、符合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发展规划。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既要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倒推,对阶段性目标任务作出科学安排,推动余姚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又要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拉高标杆找差距,针对问题出思路,抓住关键补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坚持全球视野和立足余姚相统筹。既要适应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变化,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落实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等战略,也要发挥余姚优势特色,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参与全球分工和区域竞合能力。
  3.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着眼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建设,又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支撑性战略平台,建设标志性工程项目,实施关键性政策举措,改善兜底性公共服务。
  4.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管用相结合。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又要突出规划约束力,科学测算目标指标,做深做精工程项目,充分论证政策举措,使规划可操作、能实施、易评估,做到虚实结合。
  5.坚持统揽全局和多方参与相联动。既要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领导,以市级发展规划统领各级各类规划,确保战略目标、重大任务、重要布局等协调一致,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各界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二、主要任务
  “十四五”规划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适应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编制的五年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市上下力量精心编制好。
  (一)统一全市规划体系。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市、乡镇两级规划共同组成的全市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宁波和余姚市委要求,聚焦大战略、大项目、大举措、大政策,提高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提供总遵循。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同级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要求,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重大平台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同级发展规划和上位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制定细化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区域规划要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突出区域特色,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
  (二)打造重大战略平台。在世界政治、经济、产业、科技等变化格局中,把握“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等战略机遇,突出战略平台支撑作用,高质量打造中意宁波生态园、千人计划产业园、智能光电小镇等战略平台,提高产业大平台开发效益,围绕城市重点功能区块提出开发策略,切实发挥好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谋划重大工程项目。要按照战略要求、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现代化、高质量、竞争力,围绕综合交通、能源、区块开发、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标志性工程。聚焦补短板、优供给、提质量,围绕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群众需求等领域,研究提出一批有温度、利长远的建设项目。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特定领域和区域,细化生成一批具体项目,形成项目库,强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研究重大政策举措。要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释放制度性红利的要求,把余姚的资源和开放优势发挥到极致,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研究提出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创新性改革开放举措。要聚焦强化全域统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社会治理等大事、急事、难事,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有效果的关键政策。
  (五)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资源要素为支撑、金融为血脉、其他政策相协调,保障各级各类规划顺利实施。要统筹做好“十四五”资源要素平衡测算,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需要较多能耗指标、环境指标、用地指标和财政资金的项目,要做好充分论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可实施。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项目,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响应需求。敏感项目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预评估。
  三、工作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衔接省、宁波市总体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
  1.5月,成立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及任务分工(详见附件),制定并印发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6月—8月,相关单位开展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并于8月底前将课题研究成果报送分管市领导和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编制小组组织开展调研和学习考察,初步梳理出《余姚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起草思路。
  (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
  1.9月—12月,“十四五”规划编制小组起草《余姚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并于12月底前完成初稿。
  2.次年1月—次年2月,征求相关单位、有关专家和市领导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3.次年3月,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
  1.3月—4月,研究制定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统筹推进市级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研究起草工作。
  2.5月,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
  3.6月—8月,调研有关单位和区域,开展《纲要框架》起草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纲要框架》初稿。
  4.9月,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纲要框架》,配合做好市委《建议》起草工作。
  (四)《纲要草案》编制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初)
  1.10月—11月,根据市委《建议》精神,编制起草《纲要草案》,并在11月底前形成征求意见稿。
  2.12月至2021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在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并提交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审议。
  3.2021年初,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创新、提高质量,高质量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具有特殊背景、特殊地位和特殊意义。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列入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市长为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纲要》组织编写工作,市直部门主动作为、密切合作。空间、区域和专项规划由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各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按任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深化研究论证。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精神和市委要求,深入一线,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掌握实情要情,确保规划立足客观实际。要深度思考,科学研判,综合分析,抓住主要矛盾,确保提出对策举措科学合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算好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的平衡账,提出目标切实可行,确保项目工程落地有保障。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发挥智库、专家、学者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三)注重衔接协调。衔接协调是形成规划合力的核心关键,各级各类规划要同步启动、同步研究、同步编制。要结合职能、着眼全局,提前系统谋划重大平台、工程、项目、政策和举措,强化对《纲要》编制的支撑。各部门要做好与对口宁波市主管部门的汇报,积极反映我市重大发展诉求。要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原则,统一规划管理,实现重要指标、工程项目、政策举措信息互通,形成规划“一个体系一张网”。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按照统一规划体系要求,排好规划工作时间表,实现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纲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市委常委会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审议。市级空间规划须与同级发展规划衔接,按法律法规审查报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牵头单位做好衔接论证,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五)落实工作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在人力、物力等方面要有充分保障。各部门要组织配备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规划队伍。财政和财务经费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要按照总体进度安排,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对规划研究、编制等全过程的统筹协调,确保任务完成。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52号)
  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
  根据《宁波市打赢治水提升战三年行动方案》和《余姚市人民政府<余姚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为实现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河网水系“清澈见底”这一新的治水目标,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有关五水共治和水环境治理新目标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宁波市打赢治水提升战2019年行动计划》和《余姚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区三城”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管并重,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环保督查涉水问题的整改,高质量的创建“污水零直排区”。2019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河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以上标准,30%内河实现“清澈见底”,县控以上断面稳定达标,市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入海河流水质有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1.全面完成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按照省市有关“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抓住工业园区,集镇建成区“六小行业”及群众投诉较多的区域重点,在巩固提升前两批“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全年要完成梁弄镇、泗门镇、大隐镇、兰江街道和姚北工业园区5个创建单位接受省级验收工作。
  2.全面推进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山镇、小曹娥镇、陆埠镇、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等9个乡镇街道2019年要开展创建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乡镇要对建设区域内的生活小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开展全面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要高度关注雨水井和新住宅小区,有计划的减少存量,杜绝增量,新住宅小区不得出现雨污错接、混接现象。至今年年底实现全市市域“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为余姚市创建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打下扎实的基础。
  3.全面做好2018年创建单位的复验工作。城区四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大隐镇和泗门镇作为2018年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单位,要查漏补缺,巩固提升,重点突出老旧生活小区、城中村和沿街店铺的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发挥排水许可证的倒逼作用,对产生油污的行业及污水排放按规范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做到沿街、沿河店铺的排水户发证率达到100%。
  (二)实现城市内河的水质提升
  4.修订完善内河“一河一策”。以“清澈见底”为治理目标,通过对城区河道的污染源排查、自动监测、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排污水口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和长效保洁等措施,制定《余姚市内河河道综合治理计划方案》,对全市城区35条内河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精细化对河道全过程实施管理。
  5.实施常态化清淤工作。在前一阶段河道清淤的基础上,重点对城区内河开展规范化、常态化清淤工作,全年需进一步对建成区内河进行河道清淤,清淤数量不少于30%。同时加快推进马渚中河二期和慈江二期疏浚工程,全年需完成清淤16万方,投资392万元。
  6.加大生态调水力度。进一步优化《余姚市生态调水方案(试行)》,在重点保障国控断面生态调水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省浙东引水管理局、宁波市水利局的对接,通过浙东引水工程西线、北线,水库调水及水闸调控等多种措施,在保证生活生产用水前提下,积极开展生态调水,计划全年完成生态补水1.0亿立方米。
  7.强化城区内河的监测管控。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宁波市主要领导的决策部署,2019年8月底前完成姚江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自动化建设,要加大城区内河水质监测监控力度,完善月度水质通报制度。切实强化压力传导,促进城区内河水质提升,实现宁波市提出的年内必须有30%的内河达到“清澈见底”的目标。
  (三)全力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8.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继续抓好城区污水治理五期工程,完成8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9个小区截污改造,2个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以及三官堂河(姚江——阳明东路)等4条河道截污工程,按照《余姚市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快实施污水全纳管、排水全许可攻坚方案》和《余姚市城区“六小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年度工作安排,年内城区和乡镇建成区“六小行业”、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要基本整治到位。全年计划实施治污水项目42个,当年完成投资10.0亿元。
  9.实施水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域污水主干管网输送复线建设工程,着力解决管网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项目,今年6月底完成应急工程,并开工:建设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
  10.完善日常管理运维机制。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完工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维机制,年底前确保第三方运维全覆盖,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地下管网运维机制,今年在中意宁波生态园和经济开发区开展雨污管网第三方运维试点工作,完善考核体系,由专业的队伍做专业的事,提高园区雨污设施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因地制宜地进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对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四)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11,强化断面水质的目标管理。深入实施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达标(稳定达标)方案,上半年结合各级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工作,对《余姚市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水环境功能区质量目标管理,实施“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提醒”制度,确保全市13个县控断面水质同比不下降,劣V类水体不反弹,国控断面和省控交接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市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区内河水质达到V类水。
  12.开展姚江支流综合整治。城区四街道12条设闸的重点支流在摸清污染源的基础上,3月底明确整治方案,年内全面启动,年底前城区每个街道要确保完成1条以上重点支流的整治任务,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6月底前要完成蜀山大闸多功能湿地示范项目工:程并投入使用,切实改善姚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要全面摸清流域内排污(水)口的数量,结合内河整治和河道治理,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对溢流口、截污口和排污口进行有的放矢地整治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13.加快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完成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沙洗水洗、废旧塑料等五个涉水行业整治和加油站防渗漏改造任务:涉氮涉磷企业全面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实现达标排放:抓好电镀行业环境污染的深化治理,6月底前完成原地整治项目,年底前完成黄家埠镇电镀企业搬迁项目。
  14.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协同控制,按行业、区域、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2019年完成农副食品加工等20个行业的固定源排污许可核发。
  (五)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15.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和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切实抓好整改;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四明湖生态安全评估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16.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健全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规范设置水源地标识牌及隔离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和取水口标识牌等四类标志牌,并定期检查更新: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物理隔离防护设施,实施短信提醒全覆盖。
  17.依法清理各类违法违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开展漂流等水上旅游活动;开展水库周边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强化保护区域应急管理,稳妥有序推进陆埠水库上游小五金加工等整治任务。
  (六)推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18.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海岸监管。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入海排污口,实施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总量控制:严格海岸管理和海上作业污染风险,控制围填海和自然岸线使用,健全海洋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升海岸线环境质量水平。
  19.全面推进水产生态养殖和尾水治理。要彻底全面摸清全市水产养殖的底数,编制实施养殖水域生态建设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明确水产养殖空间,依法落实管控措施,推广循环养殖和种养结合等生态养殖模式,年底前建立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区、示范点10个。
  20.实施入海河流的综合治理。我市入海河流为陶家路江和临海大浦,要进一步完善以控制总磷为目标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系统有序地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入海河流的水质稳定达标。2019年陶家路江水质要达到III类水目标要求。
  (七)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21.严格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根据《余姚市畜牧业绿色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我市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为契机,以“保生态,保安全,保供给”为原则,切实抓好畜禽养殖关停退养,治理提升和准入把关,通过努力,畜禽养殖场(户)户数核减40%以上,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程度进一步提升,适当建办生态化和标准化养殖场,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循环与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畜牧产业链和品牌建设能力明显增强,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底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整治提升任务。
  22.严格化肥农药的管控。精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肥农药的零增长,通过氮磷拦截沟、生态拦截渠和生化塘等措施,减轻农业面源对河道水质的影响。2019年对城区内河、13个断面控制单位区域内农业面源和入海河流全部建成氮磷拦截沟、渠。
  23.严格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扩面工程,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首创农村生活污水的收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因地制宜,根据城乡“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需要,做好2019年创建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扩面工作,通过努力,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30%以上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农污处理设施,实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提升农家乐餐饮含油污水处理能力,按照宁波市即将出台的《农家乐餐饮废水处理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推进农家乐污水处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八)深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24.实施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根据《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和省、宁波市关于深化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河长履职的考核办法,促进河长主动履职,发挥好“管、治、保”的作用;村级河长重点考核河道巡查的履职情况,市、乡镇级河长和市级河长联系部门重点考核河道治理的履职情况,通过三级河长联动,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研究、早解决。
  25.积极创建美丽河湖。继续通过污染源治理边坡、生态整治、定期清淤疏浚、水质保护修复等综合措施,统筹开展河湖库塘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河道水体排涝、环境、生态等功能平衡关系,2019年创建美丽河湖21条(含13个县控以上断面所在河道,已创建除外)。
  26.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基层三网融合,切实落实河道保洁员“三无三报告”制度(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河道水质明显变差及时报告、非法排污及时报告、晴天排口有排水及时报告)。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社会化参与制度,引导全社会爱水护水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有序参与的治水氛围。2019年6月底前完成河湖通APP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治污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中央环保第二轮督查,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剿灭劣v类水体“回头看”等等,任务个个艰巨,压力层层传导,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真正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机制,始终把治水提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常议不怠;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的总河长,治水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主动作为,扛起法定责任,突出关注重点河道、重点区域和重点排口,要和本级治水办一道,听取和研究辖区河道的数质量状况,完善以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控制单元的“一河一策”方案,解决影响河道水质提升的突出问题,确保辖区内河道水质状况稳定不下降。市政府将对2019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和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省市明确的治水治本的主要途径,而要做到污水零直排,需要大量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今年又是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涉及面最广,更是项目建设最多的一年,全市23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中有18个乡镇街道和姚北工业园区有具体的创建任务,占了近五分之四以上,各级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搞好统筹,市级财政要积极主动,切实为治水项目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扶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扶和支持,想方设法为解决基层民生问题给予帮助和倾斜:各级融资主体要拓宽融资渠道,用市场化模式建立“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水环境治理新机制,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韧上,用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的实效上: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通绿色渠道,缩短审批时间,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建设,为全面完成今年的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提供财政、政策和技术上的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
  要继续加大环境执法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护水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涉水重污染行业、涉氮涉磷企业、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厂和畜禽养殖场等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清理整顿污染排放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散乱污”企业及各类小型加工场和家庭作坊,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那些屡罚屡犯、屡教不改,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一律实施关停和查封,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势确保我市环境生态得到进一步优化和改善。
  (四)进一步形成“治水一起来”的工作格局
  一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水环境执法更是涉及多个部门,需形成水上水下,水岸陆地一体化多部门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水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执法和管理的界限,凝聚成合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破坏水环境的高压态势;二要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姚江是余姚的母亲河,沿线涉及到10个乡镇街道和90多个行政村和社区,点多线长面广,相互间应建立协作协商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姚江沿线的泵闸调度、溢流口管控和支流水质提升要有明确的机制和完善的治理责任,把保护姚江保护母亲河作为沿线首要核心任务,压实压紧,真正把姚江创建成为省级美丽河湖:三是完善巡查督查机制。在现有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基础上,要加强“三网”融合,建立健全河长联络员、河道保洁员和村级网格员体系建设,编织一张日报告,周巡查,月督查的内部循环网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真正形成治水合力,切实从源头上根除阻碍水质改善的隐患;四是完善全民参与治水机制。“政府主导、部门合力、企业支持、群众参与”是治水的良好氛围,我们必须加强教育宣传,积极加以引导,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环保志愿者和民间组织参与爱水护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倡导治水护水,人人有责的优良品质,营造全社会关爱水、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风尚,以良好的治水业绩和美丽的生态家园迎接建国70周年。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62号)
  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19年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3%及以上,二氧化硫削减1%,氮氧化物削减1%,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130吨,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20%。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1.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加强煤炭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低热值、高硫份、高灰分煤炭的使用和销售。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耗煤建设项目实行1∶1.1的煤炭减量替代。
  2.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努力扩大天然气供应,稳定天然气发电,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对有集中供气条件和需求的企业,鼓励和引导有资质的管道或非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建设分布式天然气储气站,为企业或周边企业供气。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推进天然气利用,促进天然气“入户扩面”,大幅提高居民与公共服务用气。
  3.加快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改造。完成余姚众茂姚北热电剩余1台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的升级改造任务。淘汰2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建成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排查,并实施关停淘汰。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积极引导现有工业企业入园入区,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新增小微企业园区2个以上,推动3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全力推进宁波科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停搬迁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关停搬迁。
  2.全面整治“低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的“四违”企业(作坊)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四不达标”企业(作坊)为重点的“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2400家以上“低散乱污”企业整治。
  3.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较2018年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重点领域废气治理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进一步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20个VOCs治理项目,同时完成5个重点臭气异味治理项目。新建项目实施VOCs总量1∶2替代制度。全面推广运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在重点企业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
  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按规定时限,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开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的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10个。开展工业窑炉治理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完成工业窑炉治理项目13个、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29个。
  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完成余姚经济开发区远东工业城和余姚工业园区起步区“一园一案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并完成年度废气治理任务。
  2.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
  优化车辆能源消费结构。深入发展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78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速度,严格按要求做好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对到年限的车辆如未主动淘汰的应强制注销。
  加强车辆环保管理。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非免检新车环保核查制度,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停放地巡检、道路抽检以及尾气遥感检测等方式,强化排气超标车辆执法监管。
  加大交通设施建设力度,缓解“行车堵、停车难”现象。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段路口、增建停车场,同时优化相关禁行、限行等方案,更加科学配置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率。
  提升燃油品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进行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和申报登记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和淘汰。
  3.加强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
  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在建房屋工程扬尘治理达标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备的工地5个以上。城区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八个100%的要求,做到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市政工程、拆迁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涉及施工的项目也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落实上述相关扬尘控制措施,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在拆(凿)除、破碎、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阶段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沙石等易产尘物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措施,裸露地面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提高日常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每个施工工地落实专人负责,对存在问题的工地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被责令整改后治理仍然不力的处以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情节特别严重的暂停其在市内承揽工程的资格。
  4.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
  进一步加大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力度,扩大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提高道路保洁标准,严格管制路面开挖,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在确保城市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100%的基础上,加强道路清扫车辆的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机扫过程中喷水不足甚至不喷水造成二次扬尘现象的产生。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对梁周线、玉立路、长安路、阳明路等15条道路(详见附件)的重点路段进行高频次的洒水,做到路面基本保持湿润,同时对上述重点道路根据积尘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冲洗作业,并加强洒水车作业时的速度管理,确保洒水效果。加强道路日常巡查,发现有渣土撒落等污染道路情况的,立即进行清扫并冲洗,确保路面清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主城区渣土运输必须采用全封闭的绿色环保渣土车,年底前全市推广使用。
  5.加强采矿粉尘和废弃矿山治理
  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控制矿山粉尘排放,做到在采矿山粉尘达标排放,新建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100%。全面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加快废弃矿山治理进度,年内完成23处废弃矿山开工建设,交工验收60%以上。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处严厉查处一处。所有碎石场(含无开采的)要严格落实扬尘、粉尘控制措施,做到粉尘防治率全部达标。
  6.加强餐饮油烟废气管理
  加强对餐饮业的执法监管,禁止城区露天烧烤。严格环境影响登记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加大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倡导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7.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管控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垃圾焚烧危害性的认识。落实属地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种植大户在田间进行大面积焚烧秸秆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扑救措施进行扑灭,防止焚烧蔓延。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多渠道多方式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5万亩,使用商品有机肥1.6万吨。
  (四)建立健全大气环境监管体系
  1.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各乡镇(街道)完成环境空气监测站点(1+X)建设任务。在省控测点龙山站建设PM2.5。在线源解析体系和VOCs在线监测设施,科学分析我市大气污染成因。
  2.加强环境执法标准化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快推进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环境执法装备水平。环境监察执法用车、取证执法装备、现场执法快速监测设备配置更加完善,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专职的环保监管队伍。
  3.完善环境监测与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应急预警监测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污染源监测改革,督促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动,实现污染源监督抽测与环境监督执法密切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各相关部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和本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主要任务及工程的实施,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环境执法
  每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冬春季节针对PM2.5、夏季针对臭氧污染,全面精准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废气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大涉气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监督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主要污染物监测情况,使公众及时了解污染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63号)
  余姚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建设我市“四好农村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2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70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的通知(甬交〔2018〕33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波市“四好农村路”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甬交〔2018〕3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加强计划、资金、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综合效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桥梁、隘道和渡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是指改造提升和大中修工程。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提升工程、改善工程和加密工程,大中修工程包括县道大中修工程和乡、村道大中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行业监管,主要负责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技术指导、施工图批复及交(竣)工验收等;市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市农公办”)负责对乡、村道改造提升和大中修工程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备案、进度控制、年度考核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等。
  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县道大中修工程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村道改造提升和大中修工程的实施,履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乡、村道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市级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要素保障服务。
  第三章 建设标准
  第五条 “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重点是大中修工程、乡村道改善工程及乡村道提升、加密工程。
  第六条 乡村道改善工程是对于交通量不大、功能相对较弱的道路进行错车道设置以及局部路段改造等措施,确保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实施内容包括弯道改善、错车道增设、路肩硬化、排水设施增设、新建边沟、纵坡改善、视距改善等。
  第七条 村道提升工程是对于交通量较大且路幅较窄的道路进行路面拓宽,提高整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现有公路基础上,为满足农村地区出行需求,重点对具备提升条件的公路及不适应当前通行要求的四级公路进行拓宽改造。公路路面(行车道)宽度要求达到6米及以上,沥青砼路面结构需达到5cm厚AC类沥青混凝土16cm厚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砼路面结构需达到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6cm厚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第八条 村道加密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工程主要针对城镇化发展,受产业布局、路网及村镇规划调整,影响路网格局变化,需建设的通行政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及重要产业、旅游基地的公路,重点打通断头路。新建项目应符合县乡公路网调整规划。新建村道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且路面宽度(行车道)不小于6米,个别山区道路受地形限制可适当放宽。
  第九条 乡村道大中修是指对乡村道公路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或周期性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项目。包括路面结构加铺、桥梁涵洞全面维修,大面积构件的更换等。
  第四章 规划、计划管理
  第十条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数据库。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编报乡、村道公路发展规划项目,将乡、村道公路发展规划纳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城镇和村庄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规划相衔接。
  第十一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报计划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根据资金筹措、政策处理等前期准备情况,在每年7月底前上报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批复文件后于8月份申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并做好项目的配套建设资金筹措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农公办根据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计划项目,结合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规划库,经实地勘察、认真核查,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年度建设计划。未按规定完成施工图报批的项目不列入建设计划。
  第十二条 经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应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对未能按计划时限完成的,或在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不力等情况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除年度目标考核扣分等处罚措施外,二个年度内暂停新的项目申报,以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严肃性。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设计变更、财务审计、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设计单位承担勘测设计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二级及以上的公路、隧道工程、中型以上的桥梁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适当简化程序,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必须由具有公路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具有公路资质的监理公司监理。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提出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未办理质监、安监手续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情况变化需要调整项目或改变项目规模或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必须按程序办理设计变更相关审批手续。对于擅自调整项目、缩小项目建设规模或改变技术标准的,项目将不予验收。
  第十七条 计划项目进度管理采用报表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上报进度月报表、年度报表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数据应如实准确。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和《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浙交〔2013〕22号)进行验收。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验收,申请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进行交(竣)工质量检测。市农公办根据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及时组织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提出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意见及时整改,市农公办根据整改结果下发验收报告。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制度。工程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将竣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归档,同时报市农公办备案存档。
  第六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宁波、余姚两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村道提升、加密工程宁波市级补助欠发达乡镇80万元/公里,一般乡镇40万元/公里;余姚配套提升、加密工程欠发达乡镇40万元/公里,一般乡镇40万元/公里。改善工程宁波补助弯道改善平原3万元/处(山区6万元/处),余姚按1∶1配套。增设错车道平原宁波补助1万元/处(山区2万元/处),余姚按1∶1配套。路肩硬化宁波补助10万元/公里,余姚配套5万元/公里。纵坡改善5万元/公里,余姚按1∶1配套。新增边沟宁波补助6万元/公里,余姚配套3万元/公里。增设涵洞宁波补助0.2万元/道,余姚按1∶1配套。新建桥梁(中桥及以上)宁波补助1000元/平方米,余姚按1∶1配套。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每年大中修比例不低于总公里数的5%。县道大中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落实。列入年度乡村道大中修工程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对一般乡镇按核定建安费的50%(最高60万元/公里)的标准予以补助;欠发达乡镇按核定建安费的70%(最高80万元/公里)的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二条 “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对成功创建宁波市级及以上“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的镇(乡)、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量情况及上级补助资金情况,余姚按20万元—200万元予以以奖代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第二十三条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余姚两级资金补助负责剩余资金筹措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计。
  第二十四条 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分二次拨付,至当年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的给予拨付补助资金的80%,剩余补助资金在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
  第七章 检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府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农公办要加强监督检查,每半年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年终对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泗门镇乡、村道补助标准参照余姚市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暂至2020年底结束。
  ——摘自《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110号)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20

《余姚年鉴202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余姚市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首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览》;百科设24个类目;卷末设《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件选编》《索引》。

阅读

相关地名

余姚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