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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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580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28-1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9年余姚市检察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概况、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成立、乡村检察官试点工作探索等。
关键词: 余姚市 检察 法治

内容

【概况】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032件、15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49件、2538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放火、聚众斗殴、危险驾驶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492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429人。起诉“套路贷”、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152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5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8人。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余姚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白皮书》,主动进企业走访和宣讲69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侦查7次,批准逮捕58人,提起公诉38人,依法追捕追诉9人,移送线索10条,开展证据合法性核查62次。深入“打财断血”,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4000余万元。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8.16”专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起诉市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人。
  全年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25次,依法追捕追诉3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75人,不起诉8人。1个侦查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1个审判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意见17份、检察建议2份。使8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1个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4件,依法提请民事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7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3件。着眼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对4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提起公诉。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超过4公顷,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600余吨,实现五大领域办案全覆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起诉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7人。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8人。加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销售行业管理,所办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绩突出集体。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洗车行业违规排放废水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城区“六小”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所办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经验材料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专项活动报告。
  依法不批准逮捕351人、不起诉31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51件,敦促78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向8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起诉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18人,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20余万元。帮助70名农民工追回39万元拖欠工资。深化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升级建设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36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考上大学;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提起公诉34人。办理学校周边违规建造墓地案,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得到9家国家级媒体报道点赞。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建立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600余名学生送去“法治爱心餐”。被确立为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建立业务数据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制度,评查案件198件。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设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机构。探索建立乡村检察官制度,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全省首创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手册。打造余姚市唯一一家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掌上检察”入驻“阿拉一起来”平台。联合市司法局在宁波首家签订检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题视察、公开听证等活动200余人次。全省首创“代表委员列席检委会+人大代表直通联络室”新举措。“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80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发布办案信息3395条,公开法律文书1632份。全年共2个案件获评全国精品、典型案件,29个案件获评省级、宁波市级精品、优秀案件,同比增长2.2倍。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工作在宁波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位列第一,多项法律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2个集体、3人次获得全国性荣誉,2个集体、11人次获得全省性荣誉,5个集体、25人次获得宁波市荣誉,12人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专业人才,入选人才总数位居宁波前列,还涌现出余姚市劳模、余姚市好人等一批身边典型。38篇稿件被国家级媒体刊登,连续8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成立】
  10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在梁弄镇横坎头村设立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梁弄镇党委书记何张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莹为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揭牌。工作室旨在以该工作室为载体,围绕山区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为山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成长条件和环境,为推动山区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和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检察保障。该工作室是浙江省首个面向山区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室。
  【乡村检察官试点工作探索】
  5月,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创新“乡村检察官制度”,以泗门检察室为主要载体,向泗门镇20个村(社区)、泗门镇商会、部分民营企业派驻检察官。同时,综合考虑犯罪发案率、社区矫正人员、经济发展水平和聚居人口等因素将辖区分成若干联络站,各联络站下设联络员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各网格内聘任1名以上政治素质强、有担当的代表委员、村干部、热心群众等为乡村检察官联络员,形成乡村检察官工作联络网。通过与泗门镇“四个平台”对接、组建工作交流群的方式,与村(社区)、企业网格联络员加强联络,主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宣传、监督线索收集等工作。该制度获评2019年度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20

《余姚年鉴202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余姚市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首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览》;百科设24个类目;卷末设《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件选编》《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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