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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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576
颗粒名称: 法治·军事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2
页码: 123-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9年余姚市法治·军事情况,主要介绍了政法委及综治、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检察、法院、人民武装、消防等。
关键词: 余姚市 法治 军事

内容

政法委及综治
  【概况】
  2019年,政法各单位开拓创新、扎实作为,推进平安余姚、法治余姚建设,为高水平建成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保障。余姚市打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系列维稳安保硬仗,完成第六届中国机器人峰会、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搬迁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3项,消除房地产、类金融、环境整治等领域重大涉稳隐患36条,全年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矛盾纠纷。
  推进国家安全防线建设,开展反邪教“雷霆行动”,破获公安部督办的邪教“全能神”专案,处理“全能神”骨干人员7人,成功举办“全能神”邪教人员法制教育学习班。平安状况持续向好,全市刑事案件警情数、交通事故数、命案数同比下降7.1%、3.5%、33.3%;生产安全事故数、亡人数同比下降32.4%、58.1%;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8.32%。
  3月,余姚市连续12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市”,被授予“平安金鼎”。开展“平安迎大庆,阿拉一起来”平安建设消防主题安全月活动,各地同步组织相关宣传、消防演习活动,提升干部群众消防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关心消防”的氛围。
  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发挥市政法委了解政法干部优势,规范协管程序,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队伍建设。推进主题教育,开展包乡走村“三服务”“千名干部大走访、百个难题大破解”、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和“便民利企18条”等活动,完成涉及政法信访部门的“8+1”专项整治,开展“三服务”事项125件。分层分类开展专项轮训,组织开展“政法讲坛”活动两期,对新提拔中层干部和新进政法干警进行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系统“三·十佳”评选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2019年,全市政法系统先后有19个集体和45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3名政法干警获全国先进。
  【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品牌打造】
  2019年,余姚市打造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品牌,推进“双下沉、大联动”工作,推动市级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实行“6+X”联合执法管理模式,即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6个执法派驻部门进驻乡镇(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住建、文化旅游体育等其他部门按需参与,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下沉人员的指挥协调权、考核奖惩权、人事建议权和一票否决权由所在乡镇(街道)行使,福利待遇享受“同地同酬”。全年下沉各类执法人员483人,制订市级部门F沉镇街行政资源和管理责任清单145项,实现“市管市用”转为“市管镇用”“镇管镇用”,变“一件事”为“一家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
  2019年,余姚市以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为契机,推进大案攻坚、“打财”、“打伞”、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活动。全市打掉涉黑团伙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涉恶团伙75个,对1048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开展为期百日的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打掉“套路贷”团伙39个,查扣非法资产2.1亿元。
  (王徽)
  
  法治政府建设
  【概况】
  2019年,余姚市开启依法治市新格局。拟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设置政策法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第一批)确认,向社会公布法定行政执法单位48家。全市换领、申领516本行政执法证。组建百人法治督察员队伍参与法治余姚、法治政府建设的督查考核。新任命4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工作。成功打造“无证明”城市。截至5月1日,除涉及个人隐私、涉军涉外等证明事项外,已向社会公布累计3批次498项不需要群众(企业)提交的证明事项,总量位居全省区县(市)之首,率先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实现“无证明城市”创建。
  探索“行政复议陪议员制度”。初步拟定人员招聘、车旅补贴等方案。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53件,办结44件,办结率为8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参谋职能。积极为立法调研等活动献策,参加各类决策协调会100余次。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工作,全年废止规范性文件19件,备案2件。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五大机制”。与检察院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参与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释法说理协作机制、行政复议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
  参与平安建设工作。深化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新建立朗霞街道国华调解工作室、马渚镇瑶街弄村杨大姐调解工作室、黄家埠镇老陈调解工作室及大岚镇旅游纠纷调解工作室等4家品牌调解工作室。新设立中意产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联动联调机制。全年全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297件,调解成功率为97.9%。完成特赦工作。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特赦政策宣讲,逐人确认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特赦告知书》,完成全市3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特赦工作。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马渚司法所获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称号。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最多跑一地”。11月11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进驻市矛调中心,乡镇(街道)层面,朗霞、黄家埠、马渚、凤山、小曹娥5家司法所整体入驻当地矛调分中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只进一扇门”。临山、大岚司法所还试点设立公证服务窗口,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范围。打造优质营商法律服务环境。建立健全企业定期联络制度,举办“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和“百名律师进千企服务万名职工”活动,开展法律讲座16场次,帮扶小微企业活动42场,受惠企业510家,为4600名职工提供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率先签订宁波县(市、区)首个律检法律职业共同体合作框架协议,构建新型律检关系。实施“品牌所”“名优律师”培育工程,成功引进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在余姚设立分所。
  整合普法资源,丰富宣传载体。组织开展第二届“明明学法”宪法宣传月活动,先后整合“明明”普法志愿服务队、民革“博爱讲坛”等普法队伍,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等组织开展法治讲座139场,提供法律咨询250余次。深化社会化大普法格局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名称、职责发生变动的实际,制定下发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和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和普法有机融合。建设法治乡村助推乡村振兴。横坎头村成功创建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三服务”活动。组建法治讲座、心理服务、法律服务、公证服务四大团队,制定包含68项服务的菜单,为企业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马渚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在1月30日举行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上,余姚市司法局马渚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是2018年度宁波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司法所。近年来,马渚司法所紧扣“法治余姚”建设目标,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硬件软件设施等工作为抓手,加快规范化、标准化进程,努力打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防火墙”、教育改造特殊人群的“主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服务基层群众的“法超市”。辖区“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率为100%,村(社区)实现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宣告工作完成】
  9月18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余姚市司法局对全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特赦宣告。
  此次宣告仪式分为两项议程:首先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全市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特赦宣告,随后由余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为特赦人员办理解除社区矫正的法律手续,并组织宣告,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解除社区矫正。
  (孟佳佳)
  公安
  【概况】
  2019年,市公安局共有7个职能科室和18个直属机构,下属23个派出所。共有民警912人,民警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9‰。是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全市受理案件2.11万起,与上年相比上升10.7%:立刑事案件6382起,与上年相比上升15.4%,立盗抢骗侵财型案件10149起(包括治安案件),与上年相比上升13.1%,破获侵财型案件1197起,与上年相比下降4.3%,刑事拘留2625人,移送起诉2444人;立行政案件1.47万起,查处5186起,行政拘留2999人。
  年内,市公安局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浙江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信访考核县级优秀单位”和“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优秀单位”,被评为宁波市优秀公安局。2人立二等功,3个集体和35人立三等功,4个集体和27人记嘉奖,75个集体和386人受到上级各类表彰奖励。
  【惩治违法犯罪】
  惩治刑事犯罪 2019年,余姚市公安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是年,全市立刑事案件6382起,与上年相比上升15.4%;破获刑事案件2477起,与上年相比上升27.4%。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444人,与上年相比下降2.5%。
  命案侦破 全市共发命案4起,破获4起,破命案积案1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市公安局以迎接中央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为契机,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工作。全年摧毁黑恶团伙35个,其中涉黑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涉恶团伙20个,对1067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与上年相比上升50%。开展为期百日的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掉“套路贷”团伙39个,查扣非法资产2.1亿元,“套路贷”在余姚基本扫除。
  惩治通讯(网络)新型侵财犯罪 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通讯(网络)新型侵财犯罪。全年立通信(网络)诈骗案件1814起,与上年相比上升18.6:3%;损失金额2952.8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21.80%;刑事拘留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344人,与上年相比上升9.55%。
  惩治毒品犯罪 市公安局以创建“全省禁毒示范县(市、区)”为目标,以开展“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和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攻坚战为载体,推进禁毒工作。全年查处吸毒人员295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46人,移送起诉涉毒犯罪嫌疑人65人。
  惩治经济犯罪 市公安局以护航经济发展为主线,推进“打击假币”“猎狐行动”“云端2019”“百城会战”等专项行动。全年受理经济犯罪案件83起,立案侦查61起,破案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人,逃犯23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侦破涉案价值6.17亿元的“4·22”特大系列性假冒全国多种注册商标塑料粒子案。
  惩治涉黄涉赌犯罪 市公安局开展“扫黄禁赌”专项行动。打处涉赌犯罪嫌疑人462人、涉黄犯罪嫌疑人71人,全市涉赌警情同比下降38.77%,涉黄警情同比下降39.67%,赌博游戏机警情同比下降83.33%,黄赌案件查处数和警情下降幅度均居宁波市第一。
  惩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市公安局推进惩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侦破公安部督办涉爆团伙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缴获、查扣黑火药425千克。侦破涉枪案件8起,缴获枪支15把。
  惩治食药环违法犯罪 全年共侦破危害食品药品、污染环境案件30起,其中省公安厅督办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0人,与上年相比上升15%。
  监管工作 市公安局开展监管场所“铁桶工程”建设。市看守所入所3198人次,出所3154人次;市拘留所入所2983人次,出所2992人次。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
  反恐工作 市公安局检查重点行业、单位、场所1405家,发现问题和隐患357处,下发专项检
  8月28日,浙江省禁毒办在余姚市举办2019年浙江省百场禁毒文艺巡演活动
  8月30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余姚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经济犯罪防范宣传活动查通报6期,开具问题整改通知书37份。
  【行政管理】
  2019年,市公安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余姚实践,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梁弄派出所、丈亭派出所入选宁波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参评对象。提炼出风山派出所“全息治安管家”、梁弄派出所“红色梁弄零距离”等28个警务品牌。其中,“警网一体化”全息治安管控机制作为余姚基层治理工作重点推广项目在余姚全市推广。
  市公安局研发民爆物品末端管控信息系统,构建民爆物品“买、运、存、用”管控闭环,得到宁波市公安局认可并在宁波推广应用。聚焦醉酒人员安全规范处置难题,创新“警医融合”模式,启用醒酒中心,共在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设立醒酒室,为宁波首创。在全市重点部位、人流密集区域、交通要道建成24个“2.0版”智能警务亭,提升了快速反应、协同处置、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开展全市居民小区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清理整治工作,共排摸上报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房屋1769间,口头劝退1031间,下发整改通知书738份,整改率为58.3%。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养犬问题,推动市政府出台《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意见》《关于余姚市限制养犬工作的实施意见》。查处非法燃放案件2起;共排查各类犬只4000余只,收容流浪犬598只,登记上牌1500余只。
  出入境管理 全年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7.61万人次,与上年相比下降1.6%。其中批准公民因私出国3.05万人次,出境4.56万人次。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2.53万人次,与上年相比上升7.0%。报备不准出境人员数据4555条。查处涉外、涉港澳台案(事)件22起,其中“三非”案件13起,遣返25人,行政处罚20人,报列不准入境25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参谋余姚市政府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奋战8个月·全力打赢交通安全攻坚战”。共接交通警情10.4万起,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2万起,查处交通违法109.7万起,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99人,与上年同比下降25.56%。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余姚首次退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百人县”行列。
  “最多跑一次”改革 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共确认“最多跑一次”事项363项,实现率为100%。为群众从速办理业务先后2次得到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批示肯定。会同余姚其他市直部门推出“出生八项一窗通办”服务举措,在《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推广“证照电子化”应用,将应用触角延伸覆盖至全市409个办事服务窗口,初步实现“无证件办事”。
  信访工作 市公安局推进信访“最多访一次”改革,多元化信访诉求化解机制初步建成。受理信访2192件,初信初访办结率实现100%,其中省公安厅交办信访积案10起,办结10起,停访息诉9起。开展局领导集中下访、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52批、76人次。
  【警务保障】
  信息化建设 市公安局织密“全息感知”网络,完成视频高清改建1345路、建成人脸卡口1732路、车辆卡口4348路、MAC地址采集3133路,整合各类监控点位38000余路,位居宁波市“雪亮工程”建设应用综合评估第一名。研发警医在线平台,实现全市医疗卫生就诊数据实时传输。开展信息化应用模型创新工作,自主研发的“情指勤”APP在省厅众智平台发布,“电诈云捕助手”“贝雷慧眼”等应用模型分别获2019年度宁波市公安机关第三届信息化应用模型创新大赛银奖、铜奖。
  执法规范化建设 市公安局研发的“掌上办案宝”APP,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民警法制素养。开展“品质110”等级评定,结合警情常态化巡查,突出处警过程中的“标准配携、标准动作、标准流程、标准处置”,实现接处警工作速度更快、形象更好、执法“教科书式”规范,群众首次回访满意率上升6.2%。自主创新研发视音频智能管理平台,获宁波市公安局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配套出台的《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现场执法视音频全流程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
  【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召开】
  8月23日上午,余姚市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从维护政治安全、服务发展大局、惩治违法犯罪、深化公安改革、锻造公安铁军五个“有力有效”肯定近年来余姚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并从当好平安建设“主力军”、打好公安改革“组合拳”、守牢公平正义“生命线”、锻造一流过硬“好队伍”、支持公安工作“走前列”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枝利主持会议。
  【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开展】
  2019年,市公安局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共排查行业场所1741家次,发现隐患621处,完成整改572处;排查危化品企业817家次,发现隐患276处,完成整改207处,处罚3起,罚款5000元,拘留3人;开展消防监督2680次,发现隐患1058处,完成整改846处:检查出租房屋66736处,发现隐患22417处,完成整改12360处,办理出租房处罚案件82起,处罚总金额31050元,行政拘留4人。
  (黄鸿达)
  检察
  【概况】
  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032件、15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49件、2538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放火、聚众斗殴、危险驾驶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492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429人。起诉“套路贷”、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152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5人。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8人。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余姚检察服务民营经济白皮书》,主动进企业走访和宣讲69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侦查7次,批准逮捕58人,提起公诉38人,依法追捕追诉9人,移送线索10条,开展证据合法性核查62次。深入“打财断血”,引导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和违法所得4000余万元。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8.16”专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起诉市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人。
  全年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25次,依法追捕追诉31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75人,不起诉8人。1个侦查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提出刑事抗诉3件,1个审判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意见17份、检察建议2份。使8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1个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4件,依法提请民事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7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3件。着眼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对4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提起公诉。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
  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超过4公顷,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600余吨,实现五大领域办案全覆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起诉跨市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7人。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18人。加强自动售货设备食品销售行业管理,所办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成绩突出集体。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洗车行业违规排放废水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城区“六小”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所办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经验材料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专项活动报告。
  依法不批准逮捕351人、不起诉31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51件,敦促784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向8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起诉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18人,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20余万元。帮助70名农民工追回39万元拖欠工资。深化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升级建设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积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36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考上大学;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提起公诉34人。办理学校周边违规建造墓地案,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办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得到9家国家级媒体报道点赞。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建立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为600余名学生送去“法治爱心餐”。被确立为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建立业务数据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制度,评查案件198件。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设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机构。探索建立乡村检察官制度,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全省首创员额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指引手册。打造余姚市唯一一家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推动“掌上检察”入驻“阿拉一起来”平台。联合市司法局在宁波首家签订检律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作框架协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题视察、公开听证等活动200余人次。全省首创“代表委员列席检委会+人大代表直通联络室”新举措。“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80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发布办案信息3395条,公开法律文书1632份。全年共2个案件获评全国精品、典型案件,29个案件获评省级、宁波市级精品、优秀案件,同比增长2.2倍。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工作在宁波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位列第一,多项法律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2个集体、3人次获得全国性荣誉,2个集体、11人次获得全省性荣誉,5个集体、25人次获得宁波市荣誉,12人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专业人才,入选人才总数位居宁波前列,还涌现出余姚市劳模、余姚市好人等一批身边典型。38篇稿件被国家级媒体刊登,连续8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成立】
  10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在梁弄镇横坎头村设立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梁弄镇党委书记何张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莹为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揭牌。工作室旨在以该工作室为载体,围绕山区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不断为山区未成年人创造更好的成长条件和环境,为推动山区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和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检察保障。该工作室是浙江省首个面向山区未成年人的检察工作室。
  【乡村检察官试点工作探索】
  5月,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创新“乡村检察官制度”,以泗门检察室为主要载体,向泗门镇20个村(社区)、泗门镇商会、部分民营企业派驻检察官。同时,综合考虑犯罪发案率、社区矫正人员、经济发展水平和聚居人口等因素将辖区分成若干联络站,各联络站下设联络员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各网格内聘任1名以上政治素质强、有担当的代表委员、村干部、热心群众等为乡村检察官联络员,形成乡村检察官工作联络网。通过与泗门镇“四个平台”对接、组建工作交流群的方式,与村(社区)、企业网格联络员加强联络,主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犯罪预防、法律服务宣传、监督线索收集等工作。该制度获评2019年度宁波市检察机关优秀创新成果。
  (沈灵超)
  法院
  【概况】
  2019年,市人民法院有在编干警184人,其中员额法官68人。全年新收各类案件23217件,结案23824件,同期结案率达102.61%,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69件。其中,新收刑事案件1348件,审结1377件,同比分别上升0.97%、5.03%;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2516件,审结12690件,同比分别下降16.33%、14.99%。新收行政诉讼案件81件、审结86件,同比分别下降22.86%、14.99%。新收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案件)8851件,同比下降1.86%,执结9245,同比上升2.76%。2019年,市人民法院共有3个集体、24人获得宁波市级以上荣誉,并获得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年内,依法惩治犯罪,持续助力夺取“平安金鼎”。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690件,调解撤诉率达71.78%。着力优化法治政务环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6件,调撤率达34.88%;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8件,准执率达92.01%。
  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企案件513710月31日,四明山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揭牌件。开辟涉企纠纷处置“绿色通道”,优化办案方式,灵活采用“活封活扣”、保全财产置换等手段,努力做到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重点深化“企业大走访”,成立“法律巡回宣讲团”,综合运用专题分析、风险提示、案例推送等方式,问需解难61次,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深化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0029份,网络庭审直播3421次,依托移动微法院、短信等平台向当事人同步推送主要流程节点信息17.24万条。组织“公众开放日”16场,旁听庭审1013人次。
  牢牢把握原创地先发优势,不断推动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扩容增效,为建立全球领先的国家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贡献“余姚智慧”。市人民法院在线流转案件16086件,访问量达393万次。3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试点推进会,移动微法院正式升级为“中国移动微法院”,并已成为用户最多的政法类微信小程序,先后应邀参加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2019年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两个国家级展会。以移动微法院为牵引,加速深化智慧法院成果运用。逐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用足用好e键智能送达、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辅助生成和纠错等系统,最大限度释放“现代科技”第一引擎。
  在全省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和“不诚信诉讼”黑名单曝光制度,先后对20名不诚信诉讼当事人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曝光“职业放贷人”2批22人,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全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2398件,同比下降34.62%。率先落实省高院“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形成打击“拒不申报财产、违反限制消费、拒不腾房、拒不执行”刚性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执行强制的威慑力和自动履行的感召力。全年将497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罚款3632人、罚款金额1005万元,司法拘留174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5人,违法制裁率上升至42.09%,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达71.25%,位居宁波法院首位。
  【“余姚解纷直通车”小程序上线运行】
  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10月8日上线运行“余姚解纷直通车”微信小程序,开辟了“移动互联网+司法保障”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通社会治理共同体之间的在线沟通渠道,打造基层社会治理“阿拉一起来”的余姚样本。107个基层网格(行政村、社区)、21个乡镇(街道)妇联和32家金融机构进驻,相关工作经验获新华网、人民论坛、《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关注和报道。
  【“燃情暑期,我为祖国做加‘法’”社会实践活动举办】
  7月起,市人民法院开展“燃情暑期,我为祖国做加‘法’”社会实践系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让未成年人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中,市人民法院针对8~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性地开设了“小小导诉员”、“法治初体验”夏令营、“模拟法庭”、“护航青春”法制教育课四大主题活动,包括提供诉讼引导服务、参观诉讼服务大厅、观看校园反欺凌情景剧、出演模拟法庭、参加法制教育课堂等10余项内容。全市2795名中小学生踊跃参加。
  【叶科技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1月17日上午,叶科技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成为市人民法院近五年来第4位获得国家级先进的个人。叶科技是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03年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500余件,最多一年共办结案件475件,办案数量在余姚法院长期名列前茅,曾记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被授予“宁波市级优秀法官”“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宁波市十佳政法干警”“浙江省优秀法官”等称号。
  【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
  10月21日上午,市人民法院联合市金融办、市司法局、中国人民银行余姚支行、宁波市律师协会余姚分会成立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常设在市人民法院,由法院负责全面指导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金融纠纷的当事人产生纠纷后,可直接向该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协议达成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司法确认与法院裁判具有同等效力,即一方当事人如不按司法确认的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武装
  【概况】
  2019年,市人武部认真制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两大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主题教育方案,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组织理论自学与集中学习,邀请老部长宋兴华授课,组织国庆升国旗仪式,组织备勤民兵和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国庆阅兵,筹划召开主题教育形势分析会,利用新兵回访时机参观驻地红色教育场馆基地,筹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全市21个基层武装部开展“建强武装一线阵地,争做基层国动标兵”实践活动。
  落实党管武装工作制度。10月初,市委常委专题议军会召开,审议通过《余姚市经济开发区、行业和国有企业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国防教育宣传工作,全年在《中国国防报》发表文章4篇,在《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钱塘兵事》等公众号发表新闻近50篇。继续开展国防教育“三进”活动,为基干民兵、机关干部和青少年学生宣讲国防8场。推动落成姚江公园国防教育主题广场,开展红色教育资源使用和开发调研。推动军民双拥共建和深度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余姚市和海军“四明山”舰双拥共建,积极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组织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青山作证,姚水为媒”大型军地青年联谊活动,积极展示军民融合先进技术和产品。主动对接省军民融合办公室,推动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硼防弹陶瓷产业化项目,力争将民用技术转化为军工装备。
  【应急战备】
  完成年度民兵训练任务,修订完善《战备方案》《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对10个方面内容进行明确。积极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对辖区防汛重点部位进行联合现地勘察,组织乡镇(街道)、舜韵集团等防汛抗洪分队开展专业技能训练和演练,强化救援能力。在防抗台风“利奇马”期间,参加地方抢险救灾任务,并跨区驰援台州临海抢险救灾。
  【民兵整组】
  迎接军分区民兵调整改革检查考评得分第一,6个乡镇(街道)武装部接受上级首批“5星”达标考核,均一次性过关授牌,总数排在宁波第一。
  5月23日,《中国国防报》头版头条刊发宁波市着眼应急应战需求打造新质力量相关做法中,也对余姚的工作给予了宣传。6月21日,宁波军分区在余姚召开全市民兵训练规范化试点观摩会议,宁波、余姚军地领导及各县(市、区)人武部主官、专武干部共计200余人出席。7月,选拔现役干部、文职人员和民兵3类人员,参加宁波市民兵岗位领兵大比武,取得综合排名第一。
  【征兵工作】
  18岁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为100%。投入资金近20万元,购买各类物资器材,在二级甲等医院设立征兵体检站。印发10000余份宣传手册,部领导带头到全市各学校宣讲,并聘请余姚籍残奥会冠军王益楠为征兵形象大使。
  2019年,完成新兵征集任务。其中,大学生比例81%,大学毕业生比例23%,均高于宁波市指导比例。“双合格”直招士官完成率和征集率均位列宁波第一,无一人做退兵处理。征兵期间,宁波市《征兵工作简报》共刊登余姚经验做法7篇,《余姚市开展兵役登记经验做法》被省转发。
  【大学生士兵征兵宣传季启动仪式举行】
  6月26日,“青春有梦,矢志报国”——余姚市大学生士兵征兵宣传季启动仪式暨征兵形象大使见面会在余姚中学举行。仪式上,征兵宣传团进行宣讲,向余姚籍残奥会冠军王益楠颁发余姚市征兵形象大使聘书,发放《征兵宣传手册》,并发布2019余姚市征兵原创歌曲。
  【抗击台风“利奇马”】
  8月,在防抗9号台风“利奇马”期间,先后组织17支民兵应急队伍1000余人次参加地方抢险救灾任务。8月10日晚,接省军区防指下达的跨区驰援台州临海抢险救灾任务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由部长带队,带领民兵水上应急分队,携带冲锋舟和操舟机,连夜摩托化行军驰援灾区,连续战斗两天两夜,共转移解救受困群众120余人,转运物资14.8吨,完成跨区驰援任务。
  (吴炯峰)
  消防
  【概况】
  2019年,市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1567起,发生火灾791起(其中火灾225起,未成灾566起),抢险救援294起,社会救助482起,造成5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454.5万元。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9.7%、28.1%和18.7%,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紧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中心任务,结合余姚辖区火灾事故特点,深化开展两个“百日大会战”专项活动,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提升防灾救灾能力。共排查各类单位4310家,发现隐患4422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38家,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1份,责令“三停”53家,罚款1043600元,拘留15人。
  坚持聚焦实事惠民生,主动作为,将消防应急工程列入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完成50000名工业企业工人消防安全培训,升级完善全市37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建设安装1000个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市消防救援大队授衔换装仪式暨集体宣誓大会举行】
  1月2日,市消防救援大队授衔换装仪式暨集体宣誓大会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潘银浩出席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余承嗣主持仪式。70余名身着“火焰蓝”新式制服的消防救援队员参加大会。在全场高唱国歌后,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宣读了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命令。全场消防救援人员进行宣誓。
  【平安余姚建设消防安全主题活动月启动】
  9月10日,“平安迎大庆、阿拉一起来”平安余姚建设消防安全主题活动月启动仪式在市消防大队举行。市委书记奚明宣布主题活动月正式启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枝利宣读开展“平安迎大庆、阿拉一起来”平安余姚建设消防安全活动倡议书。启动仪式上,各行业代表进行宣誓: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作发言:欧伦泰、金盾、天博三家企业向市民赠送总计380万元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等。
  【市消防救援大队挂牌仪式举行】
  12月31日,市消防救援大队举行挂牌仪式。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丕显为市消防救援大队揭牌。市政协副主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姚俊杰主持揭牌仪式。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钱秉湧致辞。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钟后毅,市府办、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以及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代表参加挂牌仪式。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20

《余姚年鉴202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余姚市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基本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基本结构为类目、分目、条目3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首设《特载》《专记》《大事记》《市情概览》;百科设24个类目;卷末设《组织机构及其领导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件选编》《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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