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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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428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9
页码: 186-1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6年的社会生活的发展,其中包括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就业与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民政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老龄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6年 社会

内容

人才人事
  【概况】
  2016年,全市招考公务员77人(其中选调生村干部6人),招聘录用事业人员20人(另有70人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协助教育、卫生系统招聘354人。“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以“一园三基地”为平台,新增注册项目26个,累计注册项目78个,累计引进“国千”专家50人、“省千”专家19人。产业化基地启动区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已入驻企业10家,宁波市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聚焦创建下一代产业革命新业态的“智能生态网”,累计注册、签约或意向落户产业项目23个,参与完成“第三届中国机器人峰会暨全球海归千人宁波峰会”等相关大型人才活动。
  【人才政策体制创新】
  年内市委、市政府出台《余姚市引进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实施意见》,围绕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3个层次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集聚一批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在《中国组织人事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余姚日报》同步发布《2016年浙江省余姚市引进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共有29个团队(项目)报名,24个团队(项目)通过初审,19个团队(项目)参加项目评审工作。
  【高层次领军和拔尖人才分级分类培养】
  推荐申报2016年度国家、省“千人计划”、宁波“3315计划”团队及个人分别为9人(6人参加答辩)、10人(6人参加答辩)、12人(入选2人)和7人(入选2人);推荐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入选1人),推荐申报宁波市突出贡献专家2人(入选1人);推荐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3人。申报省级博士后工作站3个(入选3个),推荐申报2016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3人(入选1人)。全年共有20人上报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执行情况,涉及资金320万元,推选7家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参加2016年度宁波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评选,5家进入终评答辩,入选4家。
  【人才多元化评价模式探索】
  联合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等组建成立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学院,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为全市高层次的农民技能培训提供师资力量。实施“技能宁波”行动计划,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自主、行业协会为主的各类人才多元化评价模式,新建13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基地,累计达25家,超额完成宁波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实施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266人,转移就业率81%。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0038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672人、高技能人才培训203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0%、111%和102%。
  【人才服务活动】
  开展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宣传推广,推行拟审批、联合验收模式,落实专人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从洽谈引进到注册落户,从创业创新到生产生活的全过程、全天候服务。元旦和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十类专家233人,发放慰问金28.4万元;100套人才公寓342个房间全部出租。全年出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46份,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注销)59本。
  【技工教育】
  根据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和重点专业建设,积极筹建市技师学院”任务安排,开展余姚技师学院筹建准备工作,已完成4个高级专业160人的联合招生,部分职成教中心教师参加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转兼评。同时,成立技师学院筹备领导小组,已完成《余姚技师学院建设方案》《余姚技师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申报材料和评估资料的准备工作。
  【2015年度机关事业人员考核】
  全市参加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共4411人,其中优秀等次714人,优秀比例16.2%;事业人员参加考核共14214人,其中优秀等次2123人,优秀比例14.9%。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组织发放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办理市级机关公务员记三等功155人以及嘉奖603人的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规范】
  全年核准考核工资晋级23963人次,审定职务变动、人员调动、浮转固等4600余人次,转正定级729人,新录用人员工资工龄核定464人,办理退休手续147人,完成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结算4683人次,完成机关离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生活补贴调整2179人次。发放2016、201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卡48729张。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市人社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方月华)
  社会保障
  【概况】
  2016年,市人社局推进全民社保参保登记,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动态管理,实现全市信息系统与省、宁波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初步实现社保业务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开展精准扩面工作。全市户籍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障)率92.8%,医疗保险参保率95%。
  【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截至年末,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保、被征地养老保障、城乡医保分别达46.9万人、37.25万人、22.9万人、31.28万人、22.39万人、32万人、16.9万人和47.3万人。全年累计征缴各项社保基金51.87亿元,累计支付各项社保待遇51.08亿元,历年累计结余110.9亿元。全市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276家,在职参保人数1.59万人,离退休参保人数0.72万人;全年征缴基金2.5亿元,发放待遇3.06亿元。落实《余姚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扩大工伤保险惠及面,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项目337个,企业从业人员25118人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审核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津补贴冲销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增加工作。已有34家单位(在职人员835人,退休人员356人)进入省养老保险操作系统进行正常征缴和发放养老金。
  【社会保险政策完善】
  外来务工保险与基本社会保险并轨,完成人员类别和费率批量调整。调整职工医保个账计入清算办法和个账历年结余资金用途,统一大病保险办法,把职工医保综合减负办法调整为大病保险办法。整合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新办法,实现医保定点从“行政审批”到“协议管理”的转变,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精神,对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临时性下调,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5%降至1%,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1.15%降至0.83%,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8%降至0.5%,全年减征各类社保费14762万元。
  【提高社会保障待遇】
  完成2016年度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1月起,12.56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月增资143.74元,人均月养老金达2135元(含100元月贴)。根据市政府要求,向全市11.64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2000元;向12.4万名具有余姚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500元,向3865名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养老保障、农民养老保障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每人发放补贴300元,共计发放2.96亿元。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调整基本医保付费办法,实行中药饮片帖均费用控制,对三类疾病7个病种试行单病种结算,人均医疗费年增长率由原20%以上降至9%左右。
  【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网上监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分析和加大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力度。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完成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就业见习三项就业政策和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时刻处在阳光下运行,全年共追回多发养老金及其他非统筹待遇享受共计人民币149.2万元,查处医保违规案件20起、工伤骗保案件36起。
  【人社信息系统建设】
  完成养老信息系统本地化业务,梳理余姚政策与宁波政策的不同之处,其中政策类36条,操作类5条;完成宁波市社保局发布的数据标准与余姚本地数据标准的比对工作,整理数据标准的差异点,提出解决方案,确定征缴方式,初步完成养老信息系统一体化项目第一次数据采集。推进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全年新增社保卡持卡人数15万人,完成宁波目标任务的107.1%。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提高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
  (方月华)
  就业与劳动关系
  【概况】
  2016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3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80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180人,分别完成指标任务的109.52%、124%和163.89%,城镇登记失业率1.8%。受理劳动关系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12件,己结案件15件,其中复议申请人或原告自动撤诉12件,复议机关或法院维持3件,无败诉案件。
  【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扶持】
  出台《余姚市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评定办法》,对符合标准的电商创业园给予补贴。举办首届农村电商创业大赛,有89支团队报名,提交方案91份。组织召开项目资本相亲会,有14个项目现场申请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累计210万元,其中9个项目获银行授信共计1580万元,10个项目与投融资公司达成投融资意向,共计3940万元。配合省就业局农村电商精准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活动,现场指导农产品网络销售、产品附加值提升、电商园区运营、人才引进与培养等事项。全年培训农村电商1958人,扶持农村电商创业425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动就业3205人,分别完成指标任务的195.8%、102.86%和102.86%,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258个、电商创业基地9个,培育物流企业2家,推荐宁波级大学生创业园1家。
  【全民创业乐业增收和“两创”工作】
  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的意见》,启动2016—2018年新一轮乐业增收工作。成立市就业创业联合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巩固提升充分就业市和创业型城市的“两创”成果,建立覆盖城乡的创建工作格局。组织2016中国(宁波)大学生创业大赛余姚市初赛,同时深化大学生人才资源开发“百千万”工程,以余姚特色产业园为依托,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和优化大学生创业服务,全年新增大学生创业297人,扶持大学生创业实体1182家,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3.8%和131.3%。新增创业实体12250家,创业带动就业73530人,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1∶6,创业企业一年以上生存率8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30万元。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提高公益性岗位进村率,托底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362个,完成指标任务的100.56%,农村覆盖率达80%。
  【就业创业服务】
  年内余姚人力资源网升级改版为余姚就业创业网,为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发挥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的作用,对企业新招用劳动者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政策支持。全年组织互联网人才对接招聘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等111场,达成就业意向12057人。组织25家企业去外地开展“订单式”招聘活动2次,帮助企业招引技工等紧缺人才310人。确定2016年度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10家,同时入选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基地1家、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1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签订就业协议2048人,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142.36万元、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9.08万元、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补贴798万元,离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率和有就业意愿未就业毕业生帮扶率达到100%。
  【基层平台建设】
  制订基层平台“一清单三手册”,对47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核。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下拨到乡镇街道的各类补贴下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对下拨到乡镇、街道的各类补贴下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是否专款专用、收入待遇是否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标准发放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
  【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开展“双爱”促和谐技能助转型、企业工用法规政策实务操作培训、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提升、企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企业与企业家文化建设提升等6项行动,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薪酬调查,为上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劳动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对已许可的20家单位进行年度报告核验,全年受理劳务派遣许可申请16件,分公司备案5件,共办结21件,按期办结率100%。
  【打造“无欠薪余姚”】
  制定《余姚市处置大规模劳资纠纷事件应急预案》《护航G20国际峰会突发性劳资纠纷和群体性欠薪防范处置应急预案》,重视企业欠薪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属地管理,按照“城区半小时、其他地区一小时”的要求到达现场,调处事件化解矛盾。推进全市劳动监察预警应急指挥处置信息平台建设,有群体性劳资纠纷、恶性突发事件2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确保预警排查信息畅通。全年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专项监察6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798家,清欠工资470.2万元,涉及职工11.8824万人。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474起,其中来信和有关部门转办件40件,结案率97.5%,为1777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4952.07万元,其中企业主欠薪逃匿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而移送公安的案件9起,涉及职工396人,金额420.5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平台建设】
  对照“两网化”建设标准要求,制定《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等多项“两网化”管理配套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一诉全查”(凡涉及投诉就一查到底)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深化“两网化”管理手段,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反向调查,通过村级协管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调查,反向了解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法参保缴费、遵守工时制度、实施劳动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把问题发现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全市18个乡镇、街道(山区乡镇除外)共调查劳动者9810人次,涉及用人单位2245家,排查及处置劳资纠纷隐患7件。对9家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5137元。开展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工作,下达任务数22823家,完成24311家,完成率106.5%。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99件,涉及劳动者1682人,结案1098案件(包括上年结转的未结案件74件),其中调解732件,撤回仲裁申请155件,裁决211件,结案率93.6%,调解率80.8%,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经济补偿金等损失3250.6万元。一裁终局案件119件,结案率100%。对集体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年度发生的16件集体争议案件(包括欠薪逃匿)均得到快速妥善解决。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乡镇、街道组建仲裁派出庭,已设立仲裁派出庭3个。构建劳动争议“大调解”格局,各基层调解组织立案2650件,涉及劳动者3276人,调解成功2397件,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工伤补偿款等3817余万元。
  【服务手段创新】
  下发《关于委托乡镇街道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工资协议备案的通知》,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平台作用,方便企业办理集体合同审查备案事项。推进阳光政务网建设,共有17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全年承办建议提案16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编制《人社1000问》,把市人社系统各科室、部门为民服务的项目内容编制成服务卡,同时收集汇编一些服务特殊案例,“余姚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也每周推出一期,向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最新政策、办事指南、信息查询、求职招聘等信息服务。全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共受理咨询来电15.4万次,人工服务电话中的系统评价率60.29%,系统满意率97.57%。
  (方月华)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2016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02068.62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8131.27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2594.5万元,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3943.3万元,回收贷款30250.37万元,实现增值收益3701.6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8.8%%、125.6%、121.7%、138.32%、121%和92.54%。公积金存贷比90.48%,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63334.5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238275.69万元。发现并处理公积金骗提事件13起。
  提请市府办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扩面任务的通知》,把住房公积金扩面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协调解决扩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21个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开展全面对接。新增单位196家,新增职工10416人,净增4407人,完成宁波市政府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
  【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
  将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上线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信息系统接入。10月末,投入80万元的公积金新业务系统上线,新老系统实现无缝连接,并运行良好。
  【住房公积金存款招标】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际,起草制定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方案,对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单位住房资金开户银行进行公开招投标。秉承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同时兼顾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情况,在原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银行承办基础上,进行公开招投标,确保资金存放的科学安全有效益。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60元,上限调整为28615元。业务办理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8日,办理地点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一楼营业大厅。新的缴存标准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单双方限额规定】
  10月27日起,对最高贷款额度取消单双方限额规定,统一按户计算,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最高额度为60万元/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户。
  (杨溍)
  民政工作
  【社会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年度完成残疾人单人户施保工作,共将4199名残疾人转入低保,全市低保对象达9938户1270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2%。全市月均支出低保金370万元,月人均救助480元。为保障低保资金及时到位发放,将原按季下拨模式优化为一年两次,一次预拨、一次核拨。
  医疗救助 全年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50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270万元。继续开展大病致贫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共为58名困难群众提供帮扶基金261万元。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工程”,帮助135名困难群众复明。
  助房助学助困 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日房改造202户,超额完成市民生实事工程100户的任务要求。继续实行困难群众子女助学工作,共下拨补助金285.2万元,惠及402名困难专、本科生。正式实施《余姚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市级层面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8.7万元,帮助245名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而受困的群众渡过难关。5月起,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机制,标准为每人每月1031元,共惠及困境儿童640人,至年末,共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06.98万元。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9人。
  防灾减灾救灾 完成宁波市巨灾保险水灾远程定损理赔系统63个试点的测绘工作。有2个社区(村)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2个社区(村)获“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
  【养老事业】
  机构养老 完成基督教城堂和陆埠康乐幸福院等7家养老机构改扩建工作,共新增养老床位数514张,超额完成宁波市下达的新增500张床位的任务目标。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养老床位8580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02张。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全市27家养老机构共排除房屋、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隐患292处。
  “五保”供养 上调供养标准至每人每年13914元,全年安排“五保”供养资金1380万元。全市1008名“五保”对象,全部入住敬老院或实行户院挂钩集中供养。
  居家养老 完成河姆渡区域性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新增AAA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家,AA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家。
  【社区建设】
  社区建设概况 全市共有社区37个,其中阳明街道8个,兰江街道5个,梨洲街道7个,凤山街道5个,低塘街道1个,泗门镇4个,马渚镇3个,丈亭镇1个,梁弄镇1个,经济开发区2个。
  城乡社区建设 探索“全能社工”和“一门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运行模式,下发《关于推动“全能社工”队伍建设实施居民事务“一窗办”服务模式的实施意见》,编印《余姚市全能社工主要业务指南》,开展社区社工“全岗通”窗口服务政策培训,城区4个街道所有社区实施“全岗通”服务模式试点。会同市社区办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的若干意见》,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为居民群众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社区服务。至年末,全市拥有社区社会组织280余家,社区社会工作者116人。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工作 坚持双拥活动经常化,支持部队建设,开展科技拥军、法律拥军、文化拥军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驻地官兵解决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困难。全年社会各界向驻姚部队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600余万元。
  优抚工作 截至年末,全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共有1204人,其中“三属”10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48人,精减老复员军人103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6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304人,在乡残疾军人233人,在职残疾军人92人。另有1955年退伍军人276人,1956—1959年退伍军人402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795人。抚恤补助标准实现城乡一体目标,各类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较上年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三属抚恤金和在乡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提高幅度较大。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全年共计发放补助金1064万余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标准提高至27041元,比上年提高34.75%,全市享受优待金人数为840人,共发放优待金2699万余元。
  安置工作 发放2015年度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622.5万元,标准为每人42485元;完成2016年度退役士兵报到接收工作,共接收秋季退役义务兵335人,冬季退役士官54人;完成9名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组织开展2016年退役士兵报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训率达85.9%。
  【社会组织工作】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开展“情暖四明益起来”首届社会组织牵手四明山区公益集市活动、“宁波塑协杯”公益项目征集及“公益巴士”进余姚等活动,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渠道。
  社会组织监管 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642家,对年检不合格的及时启动整改、撤销等工作,共撤销民办非企业16家。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年实际参评社会组织62家,有效期内参评的市级社会组织累计209家,评估率41%。
  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个、街道孵化基地2个、社区孵化基地4个,其中凤山街道益家人公益组织孵化中心进入实体化运作,已入驻公益团队12家。
  【专项社会事务】
  地名管理 组织开展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初步通过宁波市检查验收。推动《余姚市地名志》编纂,地名志初稿已完成。推荐余姚市、梁弄镇分别作为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参加省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审。
  婚姻收养登记 共办理结婚登记6621对、离婚1970对,补领结、离婚证2363本,办理收养登记48件。
  福利彩票事业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2.66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7700万元。
  殡葬管理 全年整治滥建坟墓172座。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全年减免各类基本丧葬费用共计415万元,惠及丧户5803户。
  钦寸水库移民安置 基本完成钦寸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共安置移民340户计922人,成为宁波市首个通过钦寸水库安置工作自验、初验的县(市、区)。
  【优抚社会化试点工作】
  5月始,在城区4个街道和泗门镇各选取一个社区(村)开展试点,探索新形势下优抚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形成社会力量关心关爱服务优抚对象,与政府形成互补、互动、互联的工作态势。截至年末,共帮扶困难优抚对象100余人次,帮扶资金50余万元,帮助解决住房困难十余人,开展优抚服务送温暖活动30余次。
  【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调整】
  7月1日起,对全市176名农村“三老”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抗日战争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1030元提高到1122元;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1020元提高到1112元;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红色堡垒户),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从原965元提高到1057元。
  (市民政局)
  民族工作
  【概况】
  2016年,市民宗局以民族工作“五进”活动为抓手,重点开展舜北小学、凤山街道季卫桥社区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同时推进民族工作“四微”(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建设,以少数民族合理需求为导向,开展就业、文化、维权等服务,新增“邮掌柜”“临城村少数民族篮球队”等4个载体。指导梨洲小学、天华小学举办校园民族文化节,指导华孚纺织、日樱电器、百隆纺织等企业为流动少数民族员工提供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支持东溪村、大岚村、临城村等民族文艺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
  年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结合统战系统干部“万名干部联万户”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为35名少数民族高考生和185名少数民族中考生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先后组织开展以“共建共享共发展,团结进步促和谐”为主题的十大系列活动,重点举办“共谋民族团结新篇章”学习会、“民族互融心向党”余姚市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文艺晚会、民族文艺下乡等大型活动。
  【帕蒂古丽两部文学作品入围“骏马奖”】
  6月,中国作家网公布第十一届骏马奖参评作品目录和参评译者名单,全国共有309部作品入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由市民族联名誉会长、维吾尔族作家帕蒂古丽创作的长篇小说《百年血脉》和散文集《隐秘的故乡》同时入选参评名单。3—4月,帕蒂古丽还受邀走进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校园读书会活动,与广大师生分享创作经验及人生励志故事。
  (市民宗局)
  宗教工作
  【概况】
  2016年,市民宗局开展“十佳”宗教活动场所和“十佳”教职人员评选。会同乡镇(街道)与各宗教场所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并开展假僧尼专项整治工作。春节期间,指导佛教场所和较大民间信仰场所开展“烧头香”安全管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及低塘街道在农历二月十九“芦城庙会”期间开展安全维稳工作;5月天主教朝圣月及12月圣诞节期间,教育引导神职人员和信徒,确保活动安全稳定可控。此外,协助大隐、陆埠、泗门等乡镇调处宗教场所内矛盾纠纷,全年处置来信来访23件次,处置率达到100%。
  【基督教“两会”换届指导】
  换届前开展大量调研工作,在班子职数设置、新人培养、地区平衡等方面广泛听取基督教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共识,于3月28日召开基督教“两会”换届大会。会后,指导基督教“两会”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建立健全会务安排、议事决策、教育培训、财务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此外,根据省民宗委部署,推选2人作为省基督教“两会”代表,参加2月在杭州召开的省基督教第八届“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省基督教协会第六届第七次全体委员会会议。
  【民间信仰事务管理】
  巩固上年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成果,对首批50家登记编号的场所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和安全管理培训,同时完成第二批120家民间信仰场所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动巡查、主办部门首办责任、联合执法、登记编号管理、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机制。强化民间信仰场所属地管理责任,会同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小庙小庵的控新工作。全年审批非通常宗教活动28起,在城东万家桥江公园建立全市首个民族宗教文化园。
  【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年内举办一期基督教界法规政策培训班,基督教团体班子及各场所负责人、专职传道人8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和实地演练。5—6月,分别组织佛教、基督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骨干外出学习考察。6月,推荐5名僧人参加宁波市佛教中青年骨干培训班。东明寺住持释有云在2016年宁波市第八届汉传佛教讲经说法比赛中获第一名;参加省讲经比赛,获二等奖。10月,指导市佛教协会举办全市首届汉传佛教讲经说法交流会。
  (市民宗局)
  老龄工作
  【概况】
  2016年末,全市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16万人。年内继续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其中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已连续7年给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500元的春节慰问金。全年有867名社区家庭困难、高龄、空巢老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4200余户老年人家庭享受“一键通”电话服务,728名不同程度的失能失智老人享受养老机构运营补贴56.2万元,98名失能失智低保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合计17.8万元。市老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援助涉老案件15件,接待来信来访40余次,办理老年优待证1.2万本。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99家,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受益老年人达17万人次。年内对38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AA级以上转型升级工作,根据宁波市等级评定要求,共评选AAA级照料中心9家、AA级照料中心23家。全市已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103家,其中AAA级10家、AA级48家、A级45家。此外,对27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0家,民办养老机构7家,截至年末,已有23家养老机构基本完成消防整改。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全市共设置老年电大及教学点249个,在校人数8000余人,累计结业24万余人次。先后开展市第十三届街道社区老年人运动会、喜迎重阳老年人书画摄影展、建设美好家园文艺下乡活动、趣味乡村老年运动会、老年健身绝活展、戏曲舞台、老年才艺表演等活动。组织“以老助老”“银龄互助”行动,探索实现“老有所为”新形式,全市共有银龄互助协会255个,老年志愿者1万余人。
  (市老龄办)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7

《余姚年鉴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6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书稿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6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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