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军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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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347
颗粒名称: 法治·军事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1
页码: 106-1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6年的政法委及综治工作、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人民武装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2016年 军事

内容

政法委及综治工作
  【概况】
  2016年,全市政法委及综治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争创“平安十连冠”为主线,以护航G20峰会为首要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推动社会治理向纵深化发展。全年刑事发案总量下降35.5%,“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下降28.5%。受理各类信访11970批、14730人次,分别下降22.27%和19.41%,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1.6个百分点,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件,连续第十年获省“平安市”称号。
  【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大对涉房、涉企、涉军等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化解处置,全年有效处置非正常死亡等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50余件次。对120项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共排除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2000余条次。围绕“不出事、不惹事”目标,落实“平安护航G20大会战”责任,全天候、地毯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安巡逻管控、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稳控、应急事项处置,创立实施维稳、安保指挥部合并实体化运作、“2+6+X”情报信息会商、任务清单实时督办、暗访通报整改等机制,确保全国“两会”、机器人峰会、G20杭州峰会、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万无一失”“绝对安全”,实现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恶性案事件、无重大邪教破坏事件的预期目标。
  【严打整治斗争】
  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市、镇、村三级巡防体系建设,加强街头武装巡逻。成立反电信诈骗专案组,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03件,止损金额300余万元。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57人,判处罪犯(移送起诉)2435人,完成社区矫正766人。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2876件,涉案金额77.6亿元,提供法律援助1017件,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强制执行各类案件5953件,到位金额9.76万元,6154名被执行失信人进入“黑名单”,初步建立“老赖”失信惩戒体系。
  【“平安余姚”建设】
  全年开展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项目27个,投入专项宣传资金120余万元。结合“平安护航G20”维稳安保工作,在反恐防暴、治安防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2个。推进基层治理“一张网”建设,建立登记人数达2.3万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市、镇两级社会治理指挥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全市建成治安动态监控、高清卡口、高空瞭望等服务社会治安视频监控1万余个,“社会视频外延”视频监控5000余只,确保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路口监控覆盖100%。构建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一职能部门四级矛盾纠纷实时排摸化解、信息报送、分析研判机制,调处矛盾纠纷12269件,涉及金额1.8亿元,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事件164人(件)。对53件信访个案和13个群体性信访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包案,省级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3.4%,4件信访积案得到彻底化解,进京赴省非正常信访数量下降77.78%。
  (俞文杰)
  法制政府建设
  【概况】
  2016年,市法制办安排书面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摘要9期、法治参考4期。在政府各种事项的协调会、讨论会、征求意见会上,共参与审核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221件(次)。3月,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汇报全市近年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办理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提交2015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015年度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6份,向宁波市政府、市人大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接收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22件。对全市216件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对PPP合同的审查管理模式的探索,对以市政府名义订立的7件合同提出审查意见。
  梳理全市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中,共认定并设置行政执法机关账号168家,撤销无执法职能机构账号7家,清退不合格执法人员信息472人。组织3批次54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印发《余姚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余姚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的工作意见》等制度。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城区四街道“乱设摊”行为进行调查摸底,联合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启动全市“乱设摊”专项整治行动。
  已有18个部门在省政府统一的公开平台中公开各类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9798条。全年共收到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261件,对审查中发现的部分执法机关在处罚决定书中告知诉讼时效仍使用“3个月”的表述、复议机关告知错误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266条,对信息长期未更新栏目及空栏目进行集中整改,并向上级法制部门报送法制信息830条。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9件,办理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3月,制发《2015年度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情况通报》。5月,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按照《宁波市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适用规范(试行)》的规定,组织各部门、乡镇(街道)配合开展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数据填报,实现网上报送数据。
  【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4月28日召开。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等15个部门法制工作负责人,就本单位法制机构建立、工作职责履行、法律顾问聘请及业务培训开展等情况进行交流。会后发布《关于全市乡镇(街道)、行政部门内部法制机构设置及工作现状的通报》。
  【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
  5月12日召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共18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内设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法制办通报全市2015年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剖析工作(案件)中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市人民法院通报2015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分析败诉的原因并提出对策;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就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扰和问题(如何应对非正常诉讼、如何应对不动产登记出现的新情况、如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情况等)进行交流。
  【组织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审理】
  9月20日,市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员共50余人及3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市人民法院观摩原告陈某诉某环保局行政许可一案的庭审。通过观摩,旨在强化法制机构人员的依法办案意识,熟悉法院审理程序,了解行政机关的应诉技巧。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8月,市法制办开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的案卷检查工作。为打破往年“封闭”式的内部监督形式,将评查案卷随机抽查权赋予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由监督员从公众的角度抽选评查案卷,并参与到具体的案卷评查中。在抽查的99卷案卷中,评出全市行政许可“十佳”案卷和行政处罚“十佳”案卷,另外评出合格案卷74卷、不合格案卷5卷,并开展整改工作。
  (市法制办)
  公安
  【概况】
  2016年,市公安局设6个职能科室和19个直属机构,下属22个派出所,共有民警885人,民警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04‰。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集体;获省、宁波市级荣誉287项;立集体二等功1个、集体三等功6个,立个人二等功3人、个人三等功28人,另有51个集体和110人次获上级各类表彰,涌现“浙江好人”姜文革、“全省温暖警营”指挥中心等先进典型。
  【护航G20杭州峰会】
  年内把G20峰会安保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取得“四有、两位、一支撑”的成效。即公安口重点对象管控有力;社会面治安管控有序,“110”接报警数大幅下降,刑事类警情数下降53.66%;反恐基础防范有方,全市反恐基础上新台阶;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有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1.67%,火灾事故“零伤亡”;配合信访工作,参与不稳定因素化解处置到位;支撑“1﹢1”(市指挥部+市公安局指挥部)指挥体系强度整合、高效运行,助推实现余姚G20峰会安保工作总目标。全市9个入杭通道(检查站、卡点),核查“过滤”入杭车辆84102辆、人员482914人;市公安局G20杭州峰会安保特援队十四方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立集体三等功3个。
  【惩治违法犯罪】
  惩治刑事犯罪 共受理案件19552起,比上年下降21.8%。其中立刑事案件8926起,下降35.5%;刑事拘留2321人,起诉2435人;立行政案件10626起,查处4114起,行政拘留2290人。
  侦破命案 共发命案11起,破获11起,命案破案率100%。命案多为伤害致死案件,恶性程度明显下降。
  惩治黑恶势力 共破获故意伤害、故意损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案件109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1人。打掉3人3起以上的恶势力团伙1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2人。
  惩治侵财型犯罪 开展惩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涉案金额1270万元的“5·20”特大通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诈骗嫌疑人9人,其中台湾籍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王某某通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59起。共立“盗抢骗”侵财型案件11906起(包括治安案件),下降28.5%;破获侵财型案件1635起,上升7.4%;破案率13.7%,上升4.6%。抓获侵财型犯罪嫌疑人1031人,下降6.87%;移送起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863人,下降11.67%;移送起诉侵财型案件1286起,上升8.61%。
  惩治毒品犯罪 围绕“擒毒枭、打团伙、摧网络、堵通道”理念,先后侦破公安部“2016-623”号目标案件、公安部“2016-1094”号目标案件和浙江省“2015-379”号目标案件,共计缴获毒品冰毒十余千克,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0余人、吸毒人员40余人。全年共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25人,处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88人,查处吸毒人员613人次。吸毒前科流动人口见面排查率、重点人员管控率均达到100%。G20杭州峰会安保期间,联合市外口办对1655名吸毒前科流动人口进行见面排查和突击尿检。
  惩治经济犯罪 共受理经济案件102起,其中立案95起,破案91起,破案数上升3%: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64人,移送起诉5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共破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00余人,涉传类报警41起,下降58.6%。由经侦部门牵头,派出所、工商部门联合执法,破获涉假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移送起诉案件4件、4人。未出现因涉众型经济犯罪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案事件。
  网上作战 年度市公安局二级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通过上级验收。全年网警部门办理涉网主侦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人;配侦案件201起,配合相关单位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2人,其中利用网侦手段直接抓获CCIC(全国犯罪信息中心)逃犯31人,挖掘涉案情报线索5条。
  监管工作 全市监管场所共羁押被监管人员5450人,其中看守所羁押2949人,拘留所羁押2501人;出所5390人,其中看守所出所3078人,拘留所出所2312人。未发生被监管人员脱逃及非正常死亡案件。
  反恐工作 共核查涉恐情报线索25条,抓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犯罪嫌疑人1人,审查拘留涉恐关注人员1人,核查涉恐关注人员944人次,严管涉恐不放心对象5人。共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专项检查35轮140次,检查加油站、公交车、快递物流点、水电煤气重点单位、车站、危化品销售点等涉恐重点单位(行业)965家,发现涉恐安全隐患及问题258处,下发《反恐怖防范暗访问题整改通知书》26份,各类问题隐患均整改落实到位。年度反恐工作在宁波市各县(市、区)考核中名列第二名。
  【行政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G20杭州峰会、第三届中国机器人峰会等重大活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4·25”“6·4”等中心工作,共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治安事件187起次,完成各类安全保卫和备勤工作72场次。
  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国土、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共查处各类危害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等案件53起,其中危害食品药品案24起,环境污染类案7起,非法采矿类案15起,恶意欠薪案5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12起,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82人,移送起诉34人。
  社会面巡控 以火车站、高铁站、市政府、兰江商贸城等4个武装巡逻执勤点为中心,开展24小时叠加式、机动性武装巡逻,累计出动巡控警力96780人次、警车25564车次,共盘查可疑人员44120人次,可疑车辆25742辆次,成功处置突发警情、群体性事件291起,城区街面盗抢发案下降35.4%。在巡逻设卡中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345人,处理2474人,刑事拘留1206人,“两抢一盗”案件数下降45.5%。
  实有人口管理 年度完成各类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和存疑数据核查工作,共清理注销重复户口511个、失踪人员290人。5月14日,启用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共挂失身份证6206张,其中省外异地683张,身份证异地受理976张。7月1日始,全市受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5605人,发放2975张。全年办理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行为的相关案件186起。
  行业场所管控 对全市326家旅馆、3家宿夜浴场、49家无证民宿开展旅馆业实地考核检查,取缔无证经营2家,其余的要求限期整改,以不按规定登记或未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处罚95家次。累计对12批次57家行业场所实施集中清查行动,现场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5起,黄赌毒等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出入境管理 市出入境管理大队破获偷越国(边)境案件3起,其中刑事拘留9人,遣返239人。中管数据合格率连续17个月在宁波市排名第一,被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评为成绩突出一类文明窗口。全年共受理、审核、上报、批准公民因私出国(境)79367人次,减少5.1%。其中批准公民因私出国30723人次、出境48644人次(其中赴港澳41686人次,往来台湾6958人次)。共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21441人次,增加24.4%。受理、审核、上报外国人、台湾居民各类签证、签注、证件及延期240人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6816起,其中上报事故210起,合计造成100人死亡、1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8400元。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年相比,上报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0.94%、2.91%、0.013%,受伤人数与上年持平;实际死亡人数157人(含路外20人),减少1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3起,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办理交通肇事案件101起,移送起诉91起;查处交通违法623963起,其中现场查处80930起;重点违法中,共查处饮酒后驾驶741起,醉酒驾驶484起。
  消防安全管理共受理消防备案项目139家,受理审验项目83家,受理消防安全检查项目84家;监督检查单位7469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318份,实施“三停”(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单位68家,并对317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总额累计102.605万元;调查火灾案件74起。在防火检查专项行动中,排摸重大火灾隐患5处,整改5处;摸排区域性火灾隐患1处,整改1处;共接火警1811起,出动消防车3334辆次,出动警力1952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79人,疏散被困人员21人,抢救财产价值4271.3万元。
  行政审批工作 年度居民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各派出所户籍窗口,货运机动车通行证调整至交警大队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8063件(网上在线办理3084件),其中即办件7693件,承诺件370件,办件量下降31.99%,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未出现差错。
  大型活动安保 全年完成第三届中国机器人峰会暨全球海归千人宁波峰会、第十八届中国塑料博览会、第八届中国余姚·河姆渡农业博览会暨第四届中国甲鱼节等大型活动14次。
  网络舆情管控 全年上报各类敏感信息3781条,巡查获取互联网涉稳、涉政、涉警信息467条,发现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1500余条,撰写每日互联网舆情164期,落地查证211人,协助相关部门落地谈话46人,行政处罚3人。摸排梳理重要微信公众号26个、微博账号87个、本地贴吧16个,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查处本地网站1家,责令限期改正2家,关闭违法栏目25个。成功处置“4·11”路虎车驶上通济桥、“4·23”凶杀案等涉警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
  【全市推出6条自学直考驾驶训练道路】
  4月1日起,市民可自学直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驾驶证,市公安交警部门特推出6条线路作为自学直考驾驶训练道路。朗霞街道道路:以晋涵路、香铃路、欣朗路、迎霞北路形成的环线,约5千米,允许小型汽车和大中型教练车9∶00—16∶00训练和教练。泗门镇道路:以大古塘路、共济路、四海大道、光明北路形成的环线,约5千米,允许小型汽车和大中型教练车9∶00—16∶00训练和教练。阳明街道道路:以长安路、世纪路、阳明西路、成山路形成的环线,约5千米,允许小型汽车9∶00—16∶00、19∶00—22∶00训练。阳明街道道路:余梁公路(群立村)、畈周村、康山村路段,允许小型汽车9∶00—16∶00、19∶00—22∶00训练;兰江街道道路:以起凤路、凤仪路、凤元路、来雁路、石婆桥东路、腾蛟路形成的环线,约5.2千米,允许小型汽车9∶00—16∶00、19∶00—22∶00训练。陆埠镇甬梁线道路:五马工业大道、甬梁线、河姆渡加油站,约5.5千米,允许小型汽车9∶00—16∶00训练。
  【案例举要】
  特大抢劫、敲诈勒索案 1月15日,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分别在上海市杨浦区、绍兴市嵊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宓某某。3月26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屠某某。经审讯查明,2011年8月,犯罪嫌疑人华某某、宓某某伙同屠某某,在凤山街道油漆市场采用持仿真枪、斧头威胁的手段,将受害人朱某某劫持至绍兴市上虞区,抢劫得人民币150万元。2012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华某某通过写恐吓信、打电话威吓等手段,从受害人朱某某处敲诈勒索得人民160万元。
  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3月10日,市公安局破获位于阳明街道舜水北路22号402室的传销窝点。抓获以樊某某(在逃)为首的70余名传销人员,扣押赃款44800元。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人,对其余不构成犯罪的传销人员进行教育后劝回原籍。
  “3·1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3月16日,市公安局根据宁波市公安局抓获的非法入境越南籍人员黄某某供述,抓获越南籍蛇头LUONG某某及45名非法入境的越南籍务工人员,后于3月27日在湖南抓获蛇头胡某。5月26日,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经审查查明,胡某伙同越南籍犯罪嫌疑人LUONG某某、“黄河”(名不详,在逃)等人多次组织越南籍人员偷越中越边境到余姚一企业务工。蛇头LUONG某某、胡某被刑事拘留,45名非法入境的越南籍人员于5月11日在广西被遣送出境。
  “4·22”故意杀人案 4月22日晚,徐某某向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妻子张某某在河姆渡镇河姆渡大桥坠落溺亡。经侦查发现,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徐某某交代因感情纠纷于4月22日在河姆渡镇河姆渡大桥将妻子张某某推下大桥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实。
  “5·20”特大通信(网络)诈骗案 5月20日,俞某某向市公安局报案,称其以涉嫌洗黑钱为由被骗人民币1270万余元。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冻结涉案账户资金人民币190余万元。5月27日,专案组在广西南宁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全和陈某豪,5月31日,在广西北海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旭(3人均系台湾省人)。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接受他人指挥,携带多张银行卡在广西南宁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将每天取到的钱以1%~2%作为回扣,扣除后以现金形式返存至他人的4个银行账户中,累计取款人民币5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6—623”公安部目标案件 7月9日晚,市公安局民警对“2016-623”公安部目标案件进行收网,分别在广东陆丰、湖北黄石及宁波余姚、鄞州、慈溪等地抓获涉毒嫌疑人李某等13人,其中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4人。当场缴获冰毒、麻古等毒品10.1千克,扣押涉案毒资12万余元、作案车辆1辆。
  “8·10”故意杀人案 8月11日,市公安局民警在市人民医院抓获犯罪嫌疑人海某。经审讯,海某交代因琐事纠纷,于8月10日晚在梨洲街道贝仕迪公司宿舍门口用水果刀杀害同事宋某某的犯罪事实。
  “2016-1094”公安部目标案件 12月15日,市公安局对“2016-1094”公安部目标案件进行收网,分别在四川什邡、大英及宁波余姚、慈溪等地抓获涉毒嫌疑人李某等21人,其中刑事拘留15人、行政拘留6人。当场缴获冰毒、麻古等毒品1.5千克,扣押涉案毒资3万余元。经查明,以李某为首的该贩毒团伙,从福建、四川等地购买大量毒品后在宁波地区进行贩卖,涉案毒品达数十千克。
  (市公安局)
  检察
  【概况】2016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69件、1437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7.32%和18.54%。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37人,下降32.1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24件、2601人,分别下降3.53%和10.96%;依法提起公诉2564人,下降0.93%。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诈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459件、561人,提起公诉767件、1096人。惩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财产和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15人。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37件,均予以妥善处理。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专项集中法制教育3场次,对22个司法所68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监督收监执行8人。对46名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1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均为大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案件10件、10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件、3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提起公诉案件4件、8人。向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5份,受理各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0余件。
  全年依法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漏罪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办案5件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案件4件。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对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等提出刑事抗诉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2件。审查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5件,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1件。对冯某危险驾驶案等3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对1起监管场所律师违规行为向宁波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共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审查70人次,其中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6人次,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人次。对45起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立案审查后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5件。
  【案件质量管控】
  全年组织评查各类刑事案件430件,评选质量优胜案件7件,优秀法律文书8份。每月编发《全院办案情况通报》在检委会上进行通报,重点对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数量、质量进行对照分析,对流程监管、统一业务软件规范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使各科室通过对照了解自身办案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制定实施《检察环节“一书二表三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度》,从依法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提出辩护意见权、检委会发表意见权等方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并以表格形式对检察阶段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进行全程记录。6月17日,联合市司法局召开保障律师权益工作座谈会,听取全市1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律师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至年末,已流转“保障律师权利登记卡”82份,向律师推送程序性节点信息150余条,安排律师阅卷511次,向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88张,各诉讼环节听取辩护律师意见674人次。对2起公安机关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案件予以立案审查。
  【市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挂牌】
  8月22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举行余姚市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挂牌仪式。工作站每周安排援助律师驻点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协助申诉案件代理和司法救助申请,参与信访矛盾化解,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对来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截至年末,驻站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4件。
  【典型重要案件】
  审查逮捕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的陈某等人电信诈骗案,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20人。
  办理中央巡视组督办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以徐栋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32件、101人,涉嫌罪名十余个。
  虞某控告洪某涉嫌虚假诉讼案,涉案人员十余人,涉案金额达390万元,市人民检察院创新“两结合、双同步”的办案模式,成功突破洪某与金某、李某、姚某、张某的4起虚假诉讼串案,并提请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办理的何某等12人强制侮辱、寻衅滋事案获评宁波市“绿色司法精品案例”。
  办理的罪犯郑某某收监执行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黄某等3人不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量刑,要求刑事申诉一案,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对不予支持其申诉诉求结论进行全面释法说理,该案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报告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刑事申诉案件优秀检察文书”。
  (市人民检察院)
  法院
  【概况】
  2016年,市人民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78人,其中选任首批员额法官56人。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262件,比上年下降4.27%;办结21218件,上升7.43%。其中,刑事案件新收1837件,下降7.36%;审结1884件,上升0.80%。民商事案件新收12751件,下降7.52%;办结12872件,上升3.46%。行政诉讼案件新收109件、审结110件,分别下降19.26%和17.91%。执行案件新收6168件、执结5953件,分别上升3.02%和19.27%。在护航G20杭州峰会期间,累计排查风险案件30余个,排查重要人员80余人次,筛选重点对象34人,实现G20峰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未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先后获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省法院系统G20杭州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标杆、法治宁波建设十周年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审判机制创新】
  年内,刑庭成功审理一批公众关注度较高、矛盾冲突剧烈的大要案,尤其在审理“1040工程”“天津天狮”两类传销案中,解救受骗群众600余人。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出台《关于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深化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彩虹行动”,设立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彩虹法庭,举办“小小法官模拟庭审活动”,少年审判经验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简报形式肯定推广。家事审判合作对象向教育系统拓展,保护对象向准离婚家庭延伸,采用“听、情、细、借、和”五字工作法调处矛盾。创新商事案件审理,形成“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模式。民三庭、民四庭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微信调解”,立案庭实施律师网上立案、法官内网审查机制,实现司法为民“线上服务”。
  【服务发展大局】
  自上年12月正式组建金融审判庭后,建立健全金融审判态势分析制度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探索破产程序简易审,以破产重整为突破,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制定《关于“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设立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与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进行对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推进国土领域非诉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履行河长职责,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开局】
  6月20日,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动员部署会,计划用2—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截至年末,有4387名自然人、1767名法人及其他组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限制出境14人次,申请公安布控496人次,实际司法拘留120余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6件。
  【法官员额制改革】
  7月26日,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贯彻落实《浙江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成立司法改革领导小组,院党组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把真正能办案、愿办案的优秀法官放在审判一线,选任首批员额法官56人。
  【“智慧法院”打造】
  年内,推进庭审记录改革,用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在宁波市法院系统率先启用“法银通”案款管理系统,方便当事人选择法院窗口、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缴退诉讼费和执行款。
  【诉讼服务中心建成】
  10月,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共设窗口11个,整合立案、执行信息查询、司法网拍、信访接待、鉴定评估、心理咨询、律师值班、档案及电子查阅、法官预约及材料转接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
  (贺小宁)
  司法行政
  【概况】
  2016年,市司法局出台《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度》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成立内审委员会,社区矫正各个执法行为在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由市司法局法制部门审查,再报内审委员会审定。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36人,比上年减少766人,截至年末,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76人。办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案件137件,其中审核警告134件,提请撤销缓刑3件。衔接刑释人员612人,落实责任田255人,提供就业服务131人次,社会救济9人次。
  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24件,调解成功12269件,调解成功率96.4%。开展排查911次,预防纠纷368件。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宁波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个。全市已拥有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9个,民主法治村达标率97%。指导低塘司法所创建省五星级规范司法所,争取星级司法所创建率在90%以上,全市已有五星级司法所2家、四星级司法所4家、三星级司法所13家。
  【公共法律服务】
  全市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均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共有窗口服务人员48人,接待来访群众287批次。落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302人,所有行政村(社区)均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公告栏。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维权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工会、妇联、残联、老龄委、交警大队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月又成立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解答来电咨询2693件,接待来访3031批、4194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85万元。全市律师事务所创收5352.93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创收984.47万元。全市律师担任720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313件。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274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事务1554件、非诉讼事务266件。指导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制工作,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合伙制法律服务所9家,完成动员工作和转制指导工作3家。
  【王阳明法治思想展示馆开馆】
  12月2日,位于龙泉山中天阁的王阳明法治思想展示馆正式开馆。该馆通过丰富的事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王阳明“因地制宜”的立法精神、“情法交申”的执法原则、“申明赏罚”的刑罚思想,以及集保甲、乡约、社学于一体的犯罪预防思想实践,对当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市司法局)
  人民武装
  【概况】
  2016年,市人武部完成新兵(含女兵)的征集任务,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4%,无一例因思想问题退兵,无责任退兵。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对无当兵经历和能力素质不过硬的专武干部进行转岗,截至年末,全市46名专武干部中,有当兵经历的达80%,人武干校毕业人员占15%。
  【夯实战备基础】
  投入近20余万元添置器材,完善“三室二库”(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物资和器材库)和通信设施建设。全市乡镇、街道人武部合计投入100余万元,购置盾牌、警棍、钢盔700余套,铁锹、镐近2000把,冲锋舟6艘,橡皮艇24艘,还协同市农林局、市“三防”办落实灭火器材近600件。依托中国电信3G网络,出资10万余元为全市乡镇、街道配备应急救援指挥通信设备。全市已形成山区森林防火、沿江抗洪抢险、城区反恐维稳、平原机动支援的“模块化”建设布局。
  【健全民兵组织】
  重点建设市属民兵应急连、道理抢修、心理战等9支分队,采取自主购买、动员预编的办法实现齐装满员。整合“长三角”和“战狼”民间公益救援力量,扩展全市救援力量多元化路子。以宁波鼎耀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为骨干,组建道桥抢修分队。以泗门镇谢家路村、梨洲街道明伟村及战狼公益救援队等民兵红旗党支部为典型,规范民兵组织建设标准,实现“活动有场所,党员有标准,党建有资料,运行有保障”的目标。
  【军事训练】
  4月19—21日,组织全市专武干部集中强化训练。同月25—27日,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专武干部集训考核。还先后组织森林防火分队训练、水上分队训演练、民兵应急连训练、民兵信息员培训、全市防汛抗台演练等。
  (市人武部)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7

《余姚年鉴201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浙江省余姚市2016年度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情况,书稿突出了浙江省余姚市2016年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为促进浙江省余姚市发展建设积累了重要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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