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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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249
颗粒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69.3
页数: 4
页码: 323-3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内容。
关键词: 余姚市 社区 专职工作

内容

余党办〔2014〕87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
  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余党发〔2014〕127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和整合社区协管员队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重要意义。社区专职工作者是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对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加快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职业素质亟待提高、服务与管理能力还不能较好适应新时期社区治理建设要求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利益,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和环境,激发广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知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完善由职业准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管理考核制度、保障激励制度等构成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体系,按照“一岗多能、一员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的原则,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其中,在年龄结构上,形成一支以中青年为主体、老中青梯次结构合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到2016年底,在文化结构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达到85%以上;在专业结构上,有35%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人员来源上,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属地化率达到30%左右;在人员性别上,男性比例不低于30%。
  二、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主要职责
  (一)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议;及时向社区居民通报社区工作重要事项,答复、反馈、解释各类事项的办理情况;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利用社会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开展扶贫帮困、便民利民、纠纷调解等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单位开展共建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
  (二)依法协助或配合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开展工作。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应急动员、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劳动就业、宣传舆情、文化体育、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社区教育、住房保障、小区管理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纳入社区工作准入目录事项与创建项目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组织居民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活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职业准入制度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录用采取民主选任和公开招聘相结合、以公开招聘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录用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含经济开发区,下同)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一)规范选聘任用制度。通过上级党组织任命或党内选举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人员,其符合相关聘用资格条件的,经审核同意后,可由乡镇、街道直接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在选任或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时,应提倡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采用定籍定居定性或交流调剂等多种途径或办法,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中青年、男性和户籍属地的比例,注重招聘、培养和使用男性专职社区工作者。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优秀中青年和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社会工作人才从事社区工作,依法参选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居委会成员。
  (二)试行挂职下派制度。要积极试行由市直机关和所在街道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制度,实施“基层培养优选计划”,每年选派适当数量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社区挂职任职,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既加强干部的自身培养锻炼,又在实践历练中指导帮助推进社区工作,充实和有效改善社区干部队伍及结构,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统一资格条件,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分为普通招聘和定向招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规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普通招聘工作一般一年一次,每年初由乡镇、街道统一根据用人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社区办)同意后适时组织实施。普通招聘对象应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籍、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招聘时,应考虑适当的男女性别比。对具有多年群众工作资历、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社会优秀中青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必要时,各乡镇、街道可根据所辖社区的工作需求,可向本区域内定向招聘拟担任社区主要干部或其他重要岗位的社区干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办理选聘任手续。对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岗位工作经验的定向招聘对象及符合属地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社区专职工作者聘任结果报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推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2014年起,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应在三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中40周岁以下的,在三年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整合社区协管工作
  (一)整合社区协管事务和岗位。目前市直部门、街道经市批准在社区设置的协管事务及协管岗位,按“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和“一岗多能、一员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原则予以整合,相关工作事务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承担,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街道负责业务指导。整合后不再在城市社区单独设置和配备协管岗位,由各城市社区在专职社工配置标准内统筹安排。原协管事务及岗位所需经费财政不再安排,纳入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统筹安排。
  (二)整合清理社区专职协管员队伍。今年8月31日前经批准由市直部门或城区街道统一公开招聘录用,经费由财政负担,并定岗在城市社区的社保协理员、宣传文化员、物业协管员、外口(综治)管理员等社区专职协管员(不含由城区街道或派出所集中管理使用人员),纳入整合清理对象范围。整合清理对象范围内年龄在4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常住在城区四街道城市社区,符合专职社工资格条件的现岗协管员,由本人申请,经市组织统一考试、街道综合考评、市社区办审定合格后,可以转聘录用为专职社工,纳入专职社工管理体系,免除试用期,原任协管员工作时间可计并为专职社工工作时间。目前专职社工人数已超配置标准的社区不再实施考录转聘。不符合相关考录转聘条件的协管员(包括专职社工已超配置标准的社区的协管员)由原用工单位调整交流至农村或其他工作岗位;主动放弃考录转聘或不愿意服从调整交流至农村或其他工作岗位的现岗协管员,由原用工单位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关系。考录转聘的具体办法由市社区办制定。
  五、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健全教育培训体系。健全市、乡镇(街道)两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市级负责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乡镇、街道负责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同时,乡镇、街道要注重对社区“两委”专职后备干部的培养,一般每个社区根据实际,培养1至2名专职社区后备干部。
  (二)规范岗位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每年岗位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不少于5天。培训教育采用综合集中培训、岗位业务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应进行不少于2天的上岗培训。培训情况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作为续聘、晋升、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职(专)业教育。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和引导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快推动社区专职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和转变,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示范性岗位。组织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每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每年实施一个以上社会工作个案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居民的能力。
  六、完善管理考核制度
  (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统一由乡镇、街道或其委托的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一年签订一次。首次被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专职社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应依法办理退休解聘和辞职手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应包括个人简历、学历、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评议、工资调整、奖惩、岗位任免、教育培训等基本情况。
  (二)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加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功能职责,合理设置社区工作岗位,实行AB岗交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实行社区专职工作者包片(网格)联户、上门走访、履职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考勤管理等各项制度,增加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责任心,密切与社区居民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代理代办等服务制度,方便居民办事。
  (三)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加强和改进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双重考核。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采取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居民满意度。考核结果应在党务、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辞退解聘机制。为了提高专职社工素质,加强专职社工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的服务品质,必须制定严格的考核退出机制。对依法被罢免或解除所担任的社区组织职务者;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或连续2次年度考核等次基本合格者;违反中央及上级有关整风肃纪规定而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满2次者,均直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年度居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在60分以下的;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分工,不能配合开展工作的,不遵守社工守则的,合同期满也不再续签。对连续15天以上无故不参加社区工作且并未说明正当理由的,或年累计旷工30天的,可视作自动离职。
  七、强化保障激励制度
  (一)规范工资福利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资、奖金、职业补(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构成。要按照待遇提高、考核严格的要求,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上级和我市已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和保障专职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从2014年1月起,适当调整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岗位工资标准,确保经考核后工作优秀的社区专职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年总收入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1.5倍,经考核后工作优秀的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总收入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在岗职工社平工资水平。社区专职工作者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劳动法》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每两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二)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配置标准。为了加强基层社会的治理服务创新,根据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配足配强配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从2014年起,适当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数配置标准,城区街道各社区原则上按实际管辖户数(含非属地户籍住户)每250户配1名专职工作人员;管辖户数在1500户以下或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社区可适当增配人员。所有名额必须全部分配到社区,街道及市直业务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占用、借用。
  (三)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所需经费纳入社区工作经费范畴,列入市和乡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发放。从2014年起,城市社区事业保障经费的标准调整为按社区实际管辖户数每年每百户2.8万元,并按每年5%递增,确保社区日常工作运转和服务经费每年不少于20万元。市财政部门要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四)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关心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成长进步,在政治地位、晋升发展和生活待遇上给予同步关心和支持。积极把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培养发展成为党员。着力打通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成长通道,不断提高社区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和社会地位。完善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加大从社区优秀“两委会”成员和专职工作者中,选任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力度。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里将适时组织开展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满意度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定期研究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和管理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市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把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成效列入乡镇、街道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爱护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机制体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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