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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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212
颗粒名称: 余姚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
分类号: D638
页数: 2
页码: 305-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余姚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实施方案等内容。
关键词: 余姚市 阳光村务

内容

余党办〔2014〕15号
  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强化农村基层廉政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全省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浙纪〔2012〕30号)、宁波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的通知》(甬纪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公开、规范有序、安全正确、高效便捷”的工作要求,在巩固过去几年“村务公开”和前阶段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数字电视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实现村级党务、村务、“三资”和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阳光公开”,着力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余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审管办、市残联、市电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职责分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党务公开”板块,市农林局负责“三资公开”板块,市民政局负责“村务公开”板块,市纪委、市民政局负责“便民服务”板块,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包括余姚经济开发区,下同)要相应成立以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纪检、组织、农业、民政等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各线开展工作。同时,建立市、镇、村三级“阳光村务”信息公开管理队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各项职能。
  (二)制定公开基本目录。“阳光村务”公开的范围为党务、村务、“三资”和便民服务等领域。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更新和发布公开基本目录,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公开基本目录,对每一个公开板块、每一项公开信息,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规范,并统一提交信息公开平台形成标准化程序,各乡镇、街道参照公开基本目录和标准规范指导各村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规范公开运作机制。制定出台全市“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和针对性。“阳光村务”公开信息的数据处理通过逐级报送、分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村信息员根据公开基本目录做好信息采集、数据输入等工作,经村(社)监会、村党组织负责人(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核同意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各村上报的数据按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由各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经乡镇(街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于每月15日前报市广播电视台;市广播电视台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并负责在每月20日之前实现“阳光村务”信息公开数据的更新和发布。
  (四)加快平台改造升级。在巩固前阶段村级“三资”数字电视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开发“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平台的数据网络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后的“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信息平台须具备格式审核、更新提示、延误提醒、依权限分级审核、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基本功能。进一步完善“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监控系统,确保市级主要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通过特定的授权可查看全市(或辖区)所有村的“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情况。加强对用户终端的权限管理,保障各类数据发布的针对性和各级用户的收看权限。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4月一5月。总结村级“三资”阳光公开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阳光村务”信息公开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发布“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数据网络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实现市、乡镇(街道)、村三级联网。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每个乡镇(街道)确定2个行政村作为“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公开试点村,对照公开基本目录,在继续抓好村级“三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确保5月底前完成试点村党务、村务、“三资”和便民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4年6月—8月。各乡镇、街道结合试点村工作,建立“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数据模型并加快推广运用,在7月底前完成各村“阳光村务”信息公开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阳光村务”信息公开。
  (三)第三阶段:2014年9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进一步完善“阳光村务”信息公开网络监控和终端监控建设,对上传数据进行实时审核、定期验收。根据“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加强市、镇、村三级信息管理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阳光村务”信息公开长效监管和保障机制,努力使“阳光村务”信息公开操作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公开更加全面。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各乡镇、街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加强进度督促。各行政村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当前党建工作的重点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二)协调联动,加强保障。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统筹推进“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要抽调专业技术力量,设立专门的“阳光村务”数字电视公开信息数据管理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平台设施的整合利用、管理软件的开发升级和传输网络的运行维护,确保数据传输发布高效、便捷、安全,今后可根据信息技术手段发展情况逐步完善工作平台和载体。各乡镇、街道要抽调纪(工)委、监察审计室、组织办、社会事务办、经管站、综治办、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招管办、国土所、广电站等各线力量集中精力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和技术保障服务等工作,为推进“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保障和工作环境。
  (三)注重运用,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群众的投诉咨询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以纠正和解决。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落实“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评估,每年组织一次对乡镇、街道落实“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总与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体系,并作为基层党建创先争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等考评推荐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要严把公开信息审核关,确保“阳光村务”各类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各地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严禁借“阳光村务”数字电视等公开名义向村级组织和广大村民额外收取费用,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肃查处在推行“阳光村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市电信局等以其他形式参与“阳光村务”信息公开的单位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余姚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略)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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