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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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5024
颗粒名称: 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2
页码: 208-2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国土资源土地开发整治、矿产开发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籍基础管理、地政执法监察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土地资源 矿产

内容

【概况】
  2014年,全市共上报批准用地399.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07.6公顷。地产市场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117宗,面积265.6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35.8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27宗,面积75.9公顷,收取出让金27亿元。工业用地85宗,面积189.7公顷,收取出让金8.8亿元。在土地市场形势低迷的情况下,调整经营思路,坚持精准投放,全市土地出让面积仍比上年增长49%。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工业用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采取一个地块、一个责任领导、一个限期完成方案的工作责任制,共消化“批而未供”工业用地61.4公顷,处置“供而未用”工业用地12家,面积8.7公顷。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组织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和专项规划编制,经调查和宗地信息整理,全市共有城镇低效用地2972.3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用地871.3公顷。为下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基础资料,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建设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为防止出现新的批而未用、改变用途、违约建设等问题,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履约监管措施,按政策规定建立出让用地违约保证金制度,全年共签订履约保证合同89份,面积153.3公顷,收缴保证金7532万元。破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制约,在乡镇主要控制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对三七市、牟山两个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并获宁波市政府批准,保证“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和牟山湖意大利城一期项目必需的合理用地。
  【土地开发整治】
  年度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土地开发整理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政策支持、财政保障、奖惩措施的力度。全市完成海涂围垦造地502公顷,全部按照水田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超额完成年初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新增耕地280公顷的任务;实施低丘缓坡垦造耕地项目5个,新增耕地8.7公顷;上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个,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32.7公顷,其中7个项目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年开工建设4060公顷,超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全市实施表土剥离项目28只,面积80.6公顷,剥离再利用优质表土27.77万立方米,共有41.3公顷低产畈围涂垦造耕地和新复垦耕地的土壤得到改良,提高新增耕地的肥力和质量。
  【矿产开发管理】
  根据宁波市政府下达的全市经营性采矿权总量控制在12宗以内的目标任务,加大矿山整治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实施关停并转,严格控制矿山数量,提升矿山的规模和档次。全市有持证矿山7家,新办采矿权证3家,延续登记矿山1家,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建立矿山多元巡查检查制度,实行“一人一矿”管理责任考核制度,责任人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分管矿山巡查制度,机关矿管和法规科室每月组织一次以上联合检查制度,专业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持证矿山储量动态检验制度,形成矿山批后监管的高压态势,全市违规开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现有持证矿山按照“应创尽创”的要求,组织引导企业开展创建绿色矿山活动,全市已有7家矿山经验收合格,命名为绿色矿山,其中省级1家,宁波市级1家,余姚市级5家。同时,把绿色矿山创建作为新开设矿山的准入条件,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2年内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开展“矿山扬尘整治”及“强化矿政管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余姚市矿山扬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订5个具体工作方案,共同执法,联合检查,全市各企业均达到规范化开采标准,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的行为得到遏制。
  【地质灾害防治】
  余姚市系浙江省、宁波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之一,全市有重点监管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的四明山镇等14个乡镇街道,威胁508户,共1623人。市政府制订印发《余姚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市、镇(乡、街道)、村、点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市重点监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确定监测责任人62位,在《余姚日报》公示,明确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并给每位监测责任人发放上岗证和必需的防灾救灾物资,落实补助资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调动责任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重视人防的基础上,加强技防措施,已为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全自动专业监测仪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已完成工程治理25处,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2处,搬迁安置群众60户,共185人。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余姚市列入全省第一批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的11个县(市、区)之一,自2013年3月启动以来,先后通过省、宁波市专家组的设计评审,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的数据库验收,宁波市项目成果报告评审。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全面摸清全市农村山区地质灾害情况,基本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分析地质灾害成因机理,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序区划和风险评价,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图册,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为市和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创建高标准“十有县”活动,通过审报和省专家组检查验收,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首批宁波市第一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市)”。
  【地籍基础管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流程更加严格,内容更加丰富,数据更加正确。全市采用实地拍照、影像数据、农转用和供地数据整合,逐个图斑进行分析判断。据统计,上年度全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图斑共843个,土地面积709.6公顷。经调查变更为设施农用地图斑53个,土地面积8.8公顷;变更为农村道路图斑38个,土地面积28.2公顷;变更为临时用地图斑35个,土地面积9.9公顷;变更为建设用地图斑717个,土地面积562.6公顷;通过上海督察局的专项考核验收。推进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全市2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地籍调查地形测绘工作,总面积269.54平方千米。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推进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余姚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加强土地权利证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9个文件,并把土地登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登记流程、受理资料、操作规范等汇编成土地登记《操作手册》,提高土地登记服务水平,使土地登记行为更加规范。全年共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1136件,面积1099.7公顷,为企业解决生产资金192.81亿元。
  【地政执法监察】
  按照预防、查处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开展土地违法和破坏矿产资源的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开展动态巡查,发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平台的作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网格式无遗漏巡查。全年巡查队伍的巡查线路累计达65200千米,共发现各类违法用地51起,涉及土地4公顷,非法开采28起,把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始发初期。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70宗,面积8.7公顷,其中耕地2.2公顷。在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下,拆除违法建筑7338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36967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08.37余万元。开展农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视频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全市316个行政村(居委)新上任的书记、村长、主任三套班子成员和全市21个乡镇街道城镇建设办公室主任共1000余人,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下发《国土资源知识培训教材》《国土资源知识实用读本》2000余册,提升全市农村干部依法依规用地管地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办理信访件578件,其中来信88件,来电59件,来访61批126人次,市长电话(信箱)交办件370件,办结率达到100%。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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