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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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998
颗粒名称: 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工商行政管理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工作、帮助企业脱困解难、市场监管执法等。
关键词: 余姚市 工商行政 市场监管

内容

【概况】
  2014年是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建局之年,为确保机构改革后人员的全面履职,结合局《三定方案》,对近百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并通过编发培训资料、强化师徒结对、跨岗交流和骨干培育等方式,组织开展多层次全员化的业务素质培训,重点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知识的交叉培训,打造一支能胜任市场监管要求的过硬队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49次1000余人次,在提升队伍履职能力的同时也促进系统的整合融合。同时,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共梳理权力清单675项,实现减权放权220项;全局会议费开支减少66%,三公经费开支减少56%。
  【商事制度改革】
  将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作为激发创业活力的第一抓手,实施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和113项前置审批“先照后证”改革,改进多证联办、远程服务、延时服务、网上登记等便民措施,促进改革红利的释放。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085户,增长4.6%,其中新增公司3313户,增长38.6%;全市市场主体总量首次突破9万大关。取消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在全宁波率先开展年报公示试点工作,并通过设立服务专线、服务专区和上门指导等方式,解决小微市场主体申报难题。共有7400余家企业和15400余家个体工商户完成年报提交,整体进度在全宁波系统内处于前列。
  【服务地方经济工作】
  出台《“个转企”提质扩面实施意见》,完善政策引导和配套扶持,在全宁波率先推出“个转企二次转型”直接变更登记,实现“个转企”企业主体资格的顺畅延续。新增“个转企”745户,其中转为公司553户,占比高达74.2%;累计办结“个转企”2157户,已完成2013—2015三年任务的124.47%。加快商品市场提档升级,推动以中国塑料城为中心的市场群申报省现代商品市场集群,推动塑料城网上市场申报省“智慧市场”,并在诚信市场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先进单位”。此外,参与第十六届塑博会的招展、布展和会务服务,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千人计划”产业园和中意(宁波)生态园区招商对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党委政府和市民群众的肯定,局行政审批科在全市“涉及服务基本建设项目”效能评议中获“先进科室”称号。
  【帮助企业脱困解难】
  面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多重困难,发挥部门职能和协会平台的作用,开展政策宣传和转型帮扶,破解要素制约,助推广大民营企业攻坚克难,共开展“电商换市”“机器换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等主题活动10余次。指导民个协会推进民营企业“对接金融、对接科技”活动,举办各类企业家沙龙、培训班和专题讲座,提升民企管理者素质,帮助企业招工引才1.3万人,解决融资69.65亿元,培训管理人员近万人。同时,加强驰(著)名商标的推广应用和梯队培育,规范和拓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推动品牌建设,全市新增注册商标超1500件,新增省著名商标(商号)10件、新增宁波知名商标11件,商标创牌工作继续走在宁波市前列。
  【市场监管执法】
  信用监管。发挥机构改革、职能整合的优势,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并将建立完善信用监管平台作为监管转型的前提和基础。年度市企业信息信用共享平台上线运行,单位法人智能分析系统、“信用余姚网”改版等也先后完成,平台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共采集53个部门(单位)的企业信息和信用数据288.7万条。推进“信用余姚”建设,开展信用示范企业培育、诚信商圈创建、诚信民企、诚信工商户和五好经营户评选等活动,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创新,浓厚全市商务诚信氛围。
  执法打击。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议题管理”和打传规直等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改革过渡期经检体制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共查办各类案件823起,罚没款806.27万元,其中大要案294件,移送公安机关6起,推动市场监管执法新体系的构建。在全宁波系统内率先启动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执法人员定期学法”活动,推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全年发生行政复议10起、行政应诉1起,无一败诉或被确认违法,一个案卷入选全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提升维权效能】
  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契机,推进“月月3·15”活动,围绕绿色消费和理性维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消费者教育。以快递物流、电信运营、银行等行业为重点,通过行政约谈、公开点评、条款备案等方式,推进格式合同“征霸反霸”专项行动。共审查各类格式合同195余份,确认不公平格式条款172条,向24家银行、电信企业下发行政告诫书,督促整改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机构改革完成后,第一时间整合“12315”“96311(96317)”和消保委等举报投诉渠道,招聘并培训“96311(96317)”专职接线员1人,制定举报投诉处置规范,实现对各类举报投诉的统一流转。重新认定消费维权服务站62家,指导36家企业加入网上和解平台,累计受理并处置各类消费投诉申诉2376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妥善处置群体性消费投诉7件,预防消费纠纷次生矛盾的发生。
  【公司注册登记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从3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比,新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改革: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三是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降低公司设立门槛,减轻投资者负担,便利公司准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取消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实收资本的规定,保留注册资本仍应作为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事项。
  【31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从8月18日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1项工商登记事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经营者可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审批窗口申请工商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取得相关批准文件、许可证件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革涉及事项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如“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等。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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