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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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709
颗粒名称: 武装·法治
分类号: E158.9
页数: 15
页码: 123-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4年,市人武部以作战准备为中心,在党管武装工作、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跨区异地训练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武装法治 2014年

内容

人民武装
  【概况】
  2014年,市人武部以作战准备为中心,在党管武装工作、专武干部队伍建设、跨区异地训练等方面多次得到上级首长机关肯定,被评为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主题教育活动】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习近平主席关于部队要“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指示精神,先后开展“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信念、铸牢军魂”“干在实处、创新有为”及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动员、专题辅导、参观见学、党性分析和辨析交流,深化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借鉴地方“三思三创”活动,把思想教育、社会实践和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多次邀请余姚市党政领导、军地院校专家学者,为干部职工介绍新形势、新理论、新知识,深化主题教育效果。年度开展一次普遍的谈心活动,不拘泥形式、方法、场地,搞清楚干部职工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通过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和定期的组织生活,使大家心里没疙瘩、工作有追求、精神有寄托。还先后组织参观四明山革命根据地遗址、临山卫遗址、泗门卫星镇新农村建设等。
  【遂行多样化任务】
  针对全市山林火灾、洪涝灾害易发多发的实际,先后筹划组织4批320人次的民兵应急分队森林灭火、水上救援和反恐维稳等训练。上半年,指导市、镇二级修订完善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并通过《余姚日报》向全社会发布。7月底,组织包括民兵、驻姚部队、公安、电力、水利、通信、志愿者等10支队伍300余人参加的救援演练。12月,组织抢险救灾背景下的方向指挥所开设演练,规范方向指挥所应建的要素和指挥流程,军分区秦司令员现场指导,各县市区人武部现场观摩。
  【军事训练】
  强化专武干部军事素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思路,以军事理论和业务技能为重点,采取“理论辅导、个人作业,讲解示范、实装操作,训考结合、以考促训”等方法,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强化训练,建立每周五例训制度。筹划和组织基干民兵训练,根据上级明确的训练任务,落实分层组训。市属民兵应急连采取外聘教员、封闭强化、实地模拟等方法组织集中强化训练,将练思想、练作风、练技能贯穿到训练、管理全过程。
  【民兵工作调整改革】
  年度先后撤编13支队伍,优化编组、重点建设市属民兵应急连、预炮营、心理战分队等9支分队,采取自主购买、动员预编的办法实现齐装满员、人装配套。对全市64支分队进行编组整顿,开展“三个现地”点验和方案化演训,专业对口率达到100%,退伍军人比率达90%,实现“一队多装、一队多能、一队多用”。
  【基层规范化达标建设】
  以《浙江省后备力量基层建设规范》为依据,以基层武装部、民兵营连部建设为重点,坚持软件、硬件建设齐头并进。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路,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全市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用于加强应急连(排)森林防火、水上救援、反恐维稳能力建设,新购冲锋舟、橡皮艇、风力灭火机以及救生器材,所有基层武装部均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设置“两室一库”,应急物资配备齐全、管理有序;5月、11月,对全市各级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部进行规范化建设达标考评。
  【征兵工作】
  年初编印1万册征兵宣传手册,张贴5000张宣传画,在城乡122辆公交车上进行电视宣传,余姚电视台综合栏目每天12次播放海洋权益公益宣传片,《算好参军五笔账》和《大学生参军十大好处》两篇宣传文章被省市转发。还到13所高中(职校)宣传征兵政策,与毕业生面对面答疑解惑。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征兵工作全程,做到政审过程就是思想转化过程,家庭走访过程就是政策宣传过程,各乡镇、街道采取联合走访、联村包干、结对帮扶等方法,确保思想工作到点到位。定兵前,组织“双合格青年”体验军营生活,按照新兵进行训练管理,增进预定兵员对部队的感性认识,减少入伍后的思想波动。年度征集的兵中,仅出现一例思想问题,远低于往年和兄弟单位的比例。
  【全民国防教育】
  上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制作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片,以梁弄抗日革命根据地旧址为载体,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和群众接受教育,受教育者达5万余人。第十四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制作“海洋权益”宣传展板,在中小学校巡回展出;各乡镇、街道组织机关中层干部过“军事日”活动,体验军营生活,感受国防进步,增进国防意识。
  【国防动员建设】
  发挥市国动委“八办”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布局、重大基础工程建设、开发高新产品技术中兼顾军事需求,促进资源共享和共建共赢。开展后备力量资源潜力调查,修订兵要地志,实地勘察国防工程,完善“动员一号”数据系统,把国防动员工作反映在统计数据上、方案计划上、物资储备上。
  (市人武部)
  政法综治
  【概况】
  2014年,全市刑事发案总量比上年下降15.6%,信访总量下降11%,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及死亡人数下降0.9%和9.7%,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提高1.6个百分点,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件,连续第八年获省“平安市”称号。
  【维护社会稳定】
  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摸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对征地区片价调整、房价下行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共处置意外死亡、“房闹”、欠薪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80余起,调解纠纷11445件,排摸化解不稳定因素8000余个,确保四级“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宁波高官会议和北京会议、亚信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会议及重大节庆日、上级巡视期间全市社会面上的基本平稳。加强对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的机制建设,深化网宣部门舆情监控、公安局网监部门落地查人的工作格局,对网络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引导、删除、落地。深化风险评估工作,调整充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4年余姚市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余姚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人才“专家库”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推进评估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年未发生一起因重大决策事项实施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严打整治斗争】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共破获各类案件5493起,破获审结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打掉盗窃、毒品、赌博、黑恶势力等犯罪团伙9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21人,提起公诉2588人,判处罪犯2689人,社区矫正1212人。坚持打防并举,健全完善视频监控、人力巡防、重点整治、集中清查等人、物、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挤压犯罪空间,全年“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比上年下降14.6%,命案发生6起,为近20年最低。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235件,涉案金额47.7亿元,强制执行到位金额18.2亿元,提供法律援助1115件,法律咨询5600余人次。深化隐蔽战线斗争,把握对敌斗争主动权,成功破获“2·22”等邪教“法轮功”“全能神”案件,反邪教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落实反恐怖斗争各项工作部署,增加重点部位的安保巡防力量,强化应急处突演练,强化全市上下反恐意识,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
  【基层基础工作】
  优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农村基层管理网格,由村民小组长担任网格长,实现网格人员、职责、培训、补助的“四落实”;在城市社区,结合全市社区治理工作改革,以住宅小区、楼栋为单元进行网格划分,由社工担任网格长,在职党员担任副网格长和楼道长,理顺社区网格的工作体系,为全市基层治理事务搭建共用网格平台,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开展“红袖套小喇叭”巡逻、党员志愿者夜巡等群防群治工作,强化群众参与和网格长作用发挥。加强对网格长、村治保主任的教育培训,对网格长培训率达到100%,其中,组织市级综治司法干部培训班2次,受训人员350人。提炼挖掘省首届十佳“平安村”谢家路村在平安综治工作中形成的“小板凳”工作法平安综治解法并向全市推广,提升基层维稳信访干部化解矛盾的水平。
  【社会管理创新】
  助力全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大百亿工程”等中心工作,开展司法强拆、保护性施工、打击犯罪、法律解释、矛盾化解等工作,保障治水、拆违等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对信访事项的依法规范处置,全市信访呈现信访总量、越级上访、非访总量“三下降”,辞退民师等特殊利益群体基本可控,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影响稳定和上级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信访事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强化办理事项主体责任落实、办理过程规范流转、办理结果通报、办理效果评估等工作措施,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达95%以上,市领导接访件调处率98%以上。规范信访秩序,对非访行为及时采取训诫谈话、强制带离、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减少重复访、无理访和越级访,未出现新的老访户和缠访户。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铁路、平安金融等22个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完善部门牵头、乡镇(街道)落实的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工作机制。
  【“平安余姚”创建】
  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指导协调、暗访通报、三色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平安建设的考核分值,与年底评先晋优、绩效考核相挂钩,提高各级领导对平安创建的思想认识,落实部门一把手责任,确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平安工作体系,全市基本形成地方部门齐抓共创,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局面。定期开展平安“三率”、平安模拟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难点等问题组织协调,解决一批易失分问题。在市、镇、村三个层面组织开展平安创建“百日宣传活动”,整合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资源和力量,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浸润式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认识和参与平安建设,提升全市的“平安三率”。根据宁波测评,余姚市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分别位列宁波大市第一、第二位,安全感满意率达94.31%。
  【政法队伍建设】
  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法综治干部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禁令。全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落实整改措施82条。组织成立政法系统“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推动政法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通报处理干警33人次。开展“学习最美,向身边先进看齐”活动,采集编写《余姚市政法干警风采录》,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防止冤假错案、案件集中评查和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力度,准确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提高办案质效。年度全市政法信访系统共有60个集体和96名个人获国家、省、宁波级以上荣誉和表彰,市委市政府被评为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市政法委)
  公安
  【概况】
  2014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涉黄涉赌涉枪治安问题、较大以上交通和火灾事故。全年发案总量、刑事发案、行政案件比上年分别下降12.8%、15.6%、8.6%,全部案件破案率上升10.3%;命案发案6起,下降57.1%,命案发案数为近20年以来最低,破获率100%;共刑拘犯罪嫌疑人2610人,逮捕1485人,移送起诉2679人;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盗窃、抢夺、抢劫”侵财案件分别下降19.15%、32.24%和10.28%;社会各界及市民代表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余姚城调队对2500名代表抽样测评,满意度95%)。市公安局获“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各级荣誉14项,“相对集中办案模式”被公安部法制局评定为“全国优秀执法制度”,全局共有1名民警立个人二等功、17名民警获三等功,53个集体和207名个人获上级各类表彰。
  【惩治违法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以“大侦查”“大行动”等县域警务新机制为切入点,探索“四侦合一”“四网合一”等合成作战模式,整合警种资源,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年共刑拘犯罪嫌疑人2610人,逮捕1485人,移送起诉2679人,共破获侵财型(刑)案件1664起,抓获各类侵财犯罪嫌疑人982人。
  侦破命案。以“命案必破”为目标,相继侦破“6·7”白骨案、“6·18”故意伤害致死等命案6起,破获6起,命案发案数为近20年以来最低,且命案的恶性程度不断下降,命案破案率始终保持100%。
  打击黑恶势力。以打击赌博领域、基础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为重点,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共排查并录入各类涉黑涉恶信息735条,破获八大类涉黑涉恶案件103起,处理犯罪嫌疑人194人。打掉3人3起以上的恶势力团伙12个,打掉涉嫌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94人。
  打击侵财型犯罪。在上年连续打掉三个盗窃“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及摩托车”的犯罪团伙基础上,年度又打掉一个作案猖獗的扒窃手机团伙以及两个专业盗销电动车、摩托车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追回涉案的苹果、三星手机115部,被盗摩托车、电瓶车70余辆,摩托车发动机800余台,总价值120余万元。全年共破获侵财型(刑)案件1664起,抓获各类侵财犯罪嫌疑人982人。
  打击毒品犯罪。10月1日开展“全国百城禁毒会战”以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1人,抓获吸毒人员932人,查获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06人。全年共移诉涉毒犯罪嫌疑人170人,查处吸毒人员1333人次,处置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82人,查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1235.48克,成功侦破公安部“2014—293”号部目标案件,摧毁以陈雪江为首和以郑永刚为首的犯罪团伙2个,共抓获涉毒嫌疑人93人,破获省级目标案件2起。
  打击经济犯罪。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00起,经初查立案97起,破案92起,破案数比上年上升12.2%,破获部督、省督案件各1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167人,移送起诉73人,摧毁经济犯罪团伙12个,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分别上升83.5%、52.1%、32.2%、73.9%,在打击破案及执法质量等方面均走在宁波经侦系统的前列,其中“7·6”集资诈骗专案组立集体二等功。
  打击网络犯罪。全年共办理涉网主侦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人;配侦案件127起,配合相关单位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8人,其中利用网侦手段直接抓获CCIC逃犯51人,挖掘上报有价值的涉案情报线索4条,成功破获“7·27”特大网络赌博专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7名(其中刑拘45人、行政处罚12人),涉案金额3亿元;破获网上介绍卖淫、网上贩卖气枪、网上贩卖香烟等一系列涉网违法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人;在“6·7”白骨案侦破中发挥重要作用。局互联网舆情监控中心被评为公安部二级监控中心。
  监管工作。截至年末,全市监管场所共羁押被监管人员7041人(其中看守所羁押3993人,拘留所羁押3048人),出所6004人(看守所出所3044人,拘留所出所2960人)。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被监管人员脱逃事件,未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涉公安监管舆情事件,圆满完成年度监管工作。
  反恐工作。6月12日始,按照“在火车站、高铁站出现的暴恐警情,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现场,立即展开实施武力打击”的要求,抽调机关、巡特警相关警力,携带冲锋枪,每天分2组、各日夜2班轮转,对高铁余姚北站、余姚火车站进行24小时武装巡逻。全年对车站、码头、加油站、反恐重点单位共检查10次发现31个问题,并通过市府办进行发文通报,加强落实回访制度,均已及时督促整改。强化对“三电”设施、城市供水系统等重点单位、部位的联合检查力度,对相关单位提出针对反恐形势,开展相关安保工作和制订应急预案要求,提高工作协作关系,提高相关单位的反恐意识和能力。
  【行政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各级“两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重要项目,累计化解平息107次“涉军、民师、农村电工、转业士官”等特殊人员的群体上访和在党政机关门口非法集聚活动,处置25起涉宗违法建筑、出租车司机罢运、帅康公司搬迁以及保利国际、璟月湾、众安时代广场、淘宝城的“房闹”等重大、敏感群体性事件。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武装联勤巡逻、重点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监管”等工作措施,强化反恐战备,增强处突能力。
  实有人口管理。制订出台《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21个派出所的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2次实地指导,共清理复核各类重点数据7269条,完成率为97.75%。全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533311人,比上年下降0.1%;坚持每月实地检查与网上核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派出所的流动人口进行通报;加强对足浴、歌舞厅、宾馆、饭店、超市、医院等流动人口管理薄弱的用工单位的检查;通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共抓获逃犯21人,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62起。落实派出所对E超市标准地址及流动人口做证地址的修改统一,全市E超市流动人口信息自动匹配率达99.97%。
  行业场所管控。全年共检查旅馆业、歌舞厅、桑拿洗浴足浴按摩场所、洗头房、电子游戏室460家,出动警力785人次,并组织相关警力每月对10家娱乐场所、4家洗浴场所进行两次重点整治,通过集中统一检查,对8家存在问题的场所均进行限期整改和罚款处罚。规范和加强典当、旧货调剂、废旧金属收购等治安重点旧货经营行业阵地管控工作,共登记上传交易记录15000余条,通过旧货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破获盗窃刑事案件1起,并抓获逃犯1人。加强金融行业的安全监管,新建自助机具、自助银行防护舱设施配备率达到100%,成功阻截电信诈骗案件15起,案值2531万元。掌握寄递业底数,加强检查指导。
  出入境与往来港澳台管理。全年共接待临时到余姚的国(境)外人员13438人次,其中外国人10499人次,华侨104人次,港澳同胞1171人次,台湾同胞1664人次;共查处涉外案(事)件4起49人,其中“三非”案件1起,其他案件3起。4月,组织近100名民警集中审查非法入境、非法就业人员,对越南籍翻译阮氏千(音)等44名非法入境、非法就业越南人依法进行拘留审查,对另2名越南籍人员采取限制活动范围,并于6月10日将上述人员遣送出境;受理、审核、上报公民因私出国(境)64851人次,比上年增加36.4%。报备不准出境人员1640条。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在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受表彰,立集体三等功,在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协辅警业务技能比武中获团体二等奖。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查处交通违法49.26万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上报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实现连续10年全面下降,达到省厅下达的“双下降”要求(亡人交通事故和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5人,比年度控制指标少2人,比上年减少12人。
  消防安全管理。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年共接警1052起,出动消防车2790辆次,消防官兵1779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91人,疏散人员29人,抢救财产价值2265.5万元;共受理备案项目193家,受理审验项目68家,受理消防安全检查项目101家;排摸出重大火灾隐患15处,整改11处(另4处尚未整改完毕),区域性火灾隐患1处,整改1处;监督检查单位1593家次,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0份,实施三停单位16家,并对123家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总额累计94.02万;调查火灾案件74起。
  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划分标准,历时3个月集中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局权力清单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项目40160件,所有事项均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差错,未出现投诉,正确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收到群众感谢锦旗7面、表扬信1封,4次被市审管办评为“优胜窗口”。
  巡特警工作。先后执行奉化居民楼倒塌维稳、余杭维稳、侦破公安部“2014—293”贩毒目标案件、侦破“5·15”特大六合彩赌博案件和处置“新西门桥跳河事件”等重大任务。全年共出动警力4260人次,加强型接处警192起,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治安事件63起次,完成各类安全保卫和备勤工作28场次。共查破各类案件6起,抓获各类嫌疑人12人。
  警卫工作。以“零差错率”为目标,完成余姚河姆渡农业博览会、春节汽车交易会、婚庆博览会、首届海峡两岸时尚商品博览会等大型活动20次,完成浙江省防灾减灾启动仪式等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的活动15次,完成上级下达警卫任务7起,其中现场执勤3起,高速执勤1起,高速备勤3起。
  网络舆情管控。全年上报各类敏感信息5852余条,巡查获取互联网涉稳、涉政、涉警信息345条,发现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7284条,落地查证122人,对51名网上重点人员落实网上监管机制;查处关闭违法网站栏目82个,处罚违法网站4家;检查网吧512家次,处罚违规网吧25家次,对10家网吧进行治安重点整治;对全市2054余家专线联网单位进行网上备案,二类用户网上备案率达95%以上,排摸百兆以上专线用户30家,并对110家上网宾馆、107家专线联网单位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发挥新兴媒体的生力军作用,在保持“110宣传日”、防范宣传“五进”活动、《姚江警讯》《姚江110》等传统宣传阵地高效运作的基础上,强化网络平台和微博等新兴传播工具建设,经营“余姚公安”政务微博、“余姚公安”官方微信、余姚论坛姚江警务板块等一批网络宣传载体,其中,“余姚公安”微信在“东南商报新媒体中心”评选的“宁波市十佳政务微博”中名列第一,宁波市政法类官方微信平台综合排名第一。
  “民调入所”工作。年度在所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确定117名社区民警为调解民警,聘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8人。共受理调解案件3068起,比上年上升28.74%,调解成功2778起,上升25.64%,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公安信访工作。共办理各类信访件382件,办结率98.7%,未出现超期办理情况,其中公安部交办的4件信访件及省厅交办的30件信访件均已办结。组织开展局领导集中下访、接访活动,共接待来访41批次82人,做到件件信访有回复。
  【警务保障】
  大情报体系建设。在原有警眼排查系统、办案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创新研发智能指挥实战应用平台、红色预警对象预处理平台、“一站式”人员信息核录平台等软件,推进情报信息科技化深度应用。全年搜集、汇总、研判各类有价值涉案线索210余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160人,上升99.3%;收集上报各类情报线索1356条,其中省厅和宁波市局编刊、流转、录用154条;上报各类分析研判材料96篇,其中省厅录用8篇,宁波市局录用22篇;将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成果运用到行业场所治安管控工作中,累计对7批次45家行业场所实施90次集中清查行动,现场查获各类违法违规行为79起。4月,宁波市局大情报工作试点推广现场会在余姚召开;市公安局被宁波市公安局评为年度大情报工作先进单位。
  派出所社区警务建设。全市63家警务室全部做到工作时间开门、亮灯、有人,并按照1∶4的要求配备协警,将社区警务融入社区(新农村)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情报信息搜集、实有人口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等基础工作。7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以社区(村)为单位的案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发案公示”“近期防范要点”“安全防范宣传”和“社区民警公示”四个版块。社区民警通过“警民恳谈”、日常走访等工作,倡导“情景防范”,通过实物展示、模拟演示一些盗抢案件的特点,让社区群众在身临其境中提升防范意识。
  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的出台和实施,社会治安呈现“四下降三上升”的态势,即发案总量下降(比上年下降12.8%);刑事发案下降(下降15.6%);行政案件下降(下降8.6%);命案大幅下降(下降57.1%);全部案件破案率上升(10.3%,上年破案率为9.27%);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政认可度”明显上升(宁波市局委托第三方测评为96%);社会各界及市民代表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余姚城调队对2500名代表抽样测评,满意度95%)。全市已配备专职巡防力量1885人,占全市实有人口数的万分之十三;已建成治安视频监控点2545个,计划待建点位600个,整合社会视频监控1300余只,“社会视频外延”监控3000余只,直接服务社会治安的视频监控近7000只,全市主要道路街面、要害单位(部位)视频监控网覆盖率100%,监控日均运行完好率达98.5%;自主研发智能指挥实战应用平台,整合各类监控资源,推行视频员与110接警员同步处警的工作机制。同时,涌现以“梁弄经验”为代表的一大批典型经验,并得到总结推广。如马渚派出所运用科技夯实基础管控、三七市派出所高危人员分类管理、低塘派出所“心防”工程建设、阳明派出所“1+2+1”网格化巡防模式和刑侦大队视频作战创新模式等等。
  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相对集中办理刑事案件”模式,4月14日,省警察协会领导到余姚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8月6日,该经验材料在公安部《公安内参》第34期上刊发;10月16日,市公安局在“省厅1号文件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专题介绍。年底,“相对集中办理刑事案件”模式被公安部法制局评选为“优秀执法制度”。同时,完善法制民警常态化派驻工作制度,把日常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在市人民医院建立嫌疑人就医专用通道及专用医护房,既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又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启用自行研发的“办案区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增强办案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先后制定出台《余姚市公安局办案区管理规范》等10余项规章制度,使执法工作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公安队伍建设】
  业务技能培训。在组织参加省厅、宁波市局组织的科所队长轮训、经侦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各类培训基础上,5月21日起,开展公务用枪专题培训,共10期818人参加。开展增强“执法自信和执法公信”培训,共举办9期,合计425人参训。
  纪律作风建设。全年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11起,其中政纪处分4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5人。7月始,共开展网上督察点击20.4万余次,实现全局各单位办案区、窗口区网上督察覆盖率100%;发现违规、隐患问题130个,整改116个。同时,按照“像抓民警队伍一样抓好协辅警队伍”的总体要求,开展协辅警业务培训,全年举办4期共580人参训,组织15批650名协辅警赴宁波市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案例举要】
  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1月15日上午,在宁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湖南长沙警方的支持下,余姚市公安局在湖南省长沙市一旅馆内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石某。经审讯,该2名犯罪嫌疑人交代2013年12月29日凌晨结伙他人窜至朗霞街道杨家村某裘皮店内盗窃人民币、裘皮服饰、电脑等物品的犯罪事实,被盗物品总价值80余万元。后专案组民警在湖北省咸宁市某租房内追回被盗裘皮服饰63件及另一起盗窃案中被盗手机223部。
  破获一起宁波市局督办污染环境案。1月17日下午,市公安局在临山镇农业银行抓获犯罪嫌疑人施某某。经审讯,交代其于2013年11月期间,在临山镇湖堤村某出租厂房内非法进行电解抛光加工作业,并将作业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经市环保局监测,该加工点排放的废水中铜、镍、铬等金属含量超国家规定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最高允许值的三倍以上,涉嫌构成犯罪。该案被宁波市局列为2014年度第一批督办污染环境案件。
  摧毁一个系列性扒窃团伙。2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龙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团伙交代结伙在阳明街道财富广场、华联商厦、新大新商场等地附近人行道上,采用镊子夹、当场转移等手段扒窃过往行人“苹果”“三星”等品牌的高档手机并销赃的犯罪事实,共作案120起,追回赃物手机115部,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
  摧毁“2·22”邪教“法轮功”地下团伙。4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市公安局抽调警力83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破获2014年“2·22”邪教“法轮功”地下团伙案件,抓获团伙成员7人,捣毁窝点5处,缴获邪教“法轮功”反宣品10000余份及一大批制作工具。省公安厅专门向市局发贺电表示祝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永丰作专门批示。
  摧毁“1·1”特大贩毒团伙。根据前期充分侦查并经过精心组织,在宁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及慈溪市局的配合下,余姚市公安局抽调相关部门、派出所共760余名警力,于5月17日凌晨2点开始对“1.1”特大贩毒团伙实行统一抓捕。在余姚、慈溪、湖南等地抓获涉毒嫌疑人共93人,当场缴获毒品100余克,其中,刑事拘留37人、监视居住1人、行政处罚55人。
  摧毁1个特大非法经营六合彩赌博犯罪团伙。市公安局经半年多的侦查与经营,4月28日凌晨和5月15日凌晨,抽调300余名警力2次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查扣手机31部及传真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U盘等作案工具,查扣账单若干份,并冻结相关涉案人员的银行账户,摧毁一特大非法经营六合彩赌博犯罪团伙。经审查,该团伙投注总金额达1亿元以上,从中获利数百万元。
  抓获1名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5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抓获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余姚市某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审讯,其交待2013年7月26日向杭州银行余姚支行贷款,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对停止生产、注册新公司再生产等手段,骗得该银行贷款人民币450万元的犯罪事实。
  破获一起杀人隐案。6月7日6时52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陆埠镇官路沿村高速公路旁的绿化林中发现一只箱子,内有骨头。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成立专案组以疑似凶杀案件展开侦查。经DNA鉴定,确定死者为武某,死者家属曾于2008年6月19日在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东郊派出所报失踪。经专案组侦查,抓获武某某和葛某某2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武某某因债务、情感纠纷等原因怀恨受害人武某,于2008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武某某伙同葛某某从安徽窜至宁波江东受害人武某租房,趁武某熟睡之际,采用捂口鼻、掐脖子等手段将武某杀害,并于当晚抛尸于陆埠镇高速公路下涵洞内的犯罪事实。
  破获一个特大盗、销二轮电瓶车犯罪团伙。6月20日凌晨,市公安局在上级业务部门及贵州、安徽警方的配合下,分别在余姚、慈溪、贵州毕节、安徽亳州等地开展统一抓捕行动,抓获盗、销违法犯罪嫌疑人33人。经审讯,该犯罪团伙交代自2014年3月以来,在余姚城区采用设备搭线手段盗窃二轮电瓶车,并由专人销赃的犯罪事实,交代作案70余起,追回被盗摩托车、电瓶车70余辆,摩托车发动机800余台,价值90余万元
  摧毁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豆某某、江某、张某(女)、韦某某、张某某(女)、陶某某、吴某某等人在罗某(女)的组织下,在余姚城区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采用“拉人头”的传销方式发展会员。7月15—22日,市公安局抽调警力,对该团伙进行打击,共抓获罗某(女)等犯罪嫌疑人8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110余人,摧毁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
  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9月25日凌晨,市公安局“7·27”网络赌博专案组在宁波市局技侦、网侦及鄞州分局的支持下,抽调刑侦、网侦及相关派出所共400余名警力,通过近两个月的侦查,破获以沈某、毛某某等人为首的网络赌博团伙,共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对象54人,其中刑事拘留40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处罚11人,查扣电脑40台、手机99部、涉案汽车6辆、银行卡120张及账本等涉案物品,涉案金额3亿元。
  破获一起轮奸案。10月13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聂某某、王某某、王某等3人将受害人白某某(女,22岁)带至兰江街道夏巷村一小河边,采用扇巴掌、扒衣等手段,对其进行轮奸。10月13日下午,兰江派出所会同刑大特情中队在兰江街道兰墅公寓三期工地门口抓获嫌疑人。经审讯,该3人交代将受害人白某某轮奸的犯罪事实。
  破获“2014—999号”公安部目标案件。在宁波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前期充分侦查与精心组织,余姚市公安局抽调禁毒大队、信息应用中心、刑侦大队、网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城区四所在内的9个派出所共160余名警力,于12月31日凌晨3时,开始实行统一抓捕。在余姚、宁波鄞州、湖南长沙等地抓获涉毒嫌疑人彭某某、彭某、敖某某等共28人,其中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11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当场缴获冰毒1500余克。
  (市公安局)
  检察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开展金融检察,批准逮捕金融诈骗、传销、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10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144%和下降23%。部署开展经济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畅通与侦查机关的信息通报渠道,提高审查批准逮捕案件质量,共监督经济犯罪案件立案9件17人。对同时涉及刑事犯罪和民商事纠纷的金融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对接,定期会商研判相关问题,慎重处理金融债权抵押物,保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建立检察官联系、服务企业新常态,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促进和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制订实施《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促进美丽余姚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违法排放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8人。查办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环保、排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开展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联合预防,对姚江干流防洪整治工程、海塘除险治江围涂工程等开展专项预防。落实“河长制”,推进东大河“一河一策”治理工作。
  服务深化改革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围绕医药卫生、生态补偿等改革,分别查处相关领域职务犯罪11人和3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千人计划”产业园区建设、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等营造良好氛围,全年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7件28人。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1311次,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完善。
  【创新服务社会治理】
  深化平安建设。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014件1498人,分别下降12.8%和16%;提起公诉1866件2588人,分别上升3%和1.3%;报送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7件36人。人均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和起诉案件数量分别居全省第5位和第6位。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赌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981人,提起公诉1350人。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姚红文等7人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犯罪。加强对命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监督配合,及时派员介入现场勘查,确保依法规范侦查。
  促进社会和谐。在审查逮捕环节建立社会危险性证明和双向说理机制,共适用无逮捕必要不捕155人,上升26%。在公诉环节推进刑事和解,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96件,增加39%;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60人,下降36%。推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案前社会调查、案后帮教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市职业技术学校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开展青少年维权、警示教育等活动14次。强化法律监督说理,息诉民事申诉案件5件。
  提升治理水平。完善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同等办理机制,对80名外来人员作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并推动市委政法委出台《余姚市涉罪外来人员帮教基地建设若干意见》,实现司法同城待遇。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等制度,共受理来信来访135件(次),成功化解矛盾107件(次),向有关部门移送信访事项25件。强化基层检察室建设,制订实施《泗门检察室检察工作网格化方案》,促进基层执法监督和综合治理。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2件26人,渎职侵权犯罪4件7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3人。着眼从根源上遏制腐败,依法查处行贿犯罪7人。加大重大责任事故、社会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等背后渎职犯罪查处力度,健全介入核查机制,参与5起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推进侦查方式转变。建立信息引导侦查机制,搭建案件线索发现、管理、分析利用信息平台,与金融机构、通讯公司建立涉案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强化科技强侦,加强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积极运用话单分析系统、电子数据、手机定位等侦查技术。加强办案安全,全面运用身心监护仪,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确保文明规范执法。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部署开展“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进行各类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22场次。推进侦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建设,在侦查阶段对2起案件开展同步预防,对上年查办的征地拆迁、塑料城管委会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向市委报送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报告7篇,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发挥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参谋作用,撰写的《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监督。重视监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等问题,共监督立案19件33人,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8人。如监督立案的一起涉案金额达370万元的诈骗案,被告人周某、韩某均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件21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16人,不起诉20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4人,法院已全部改判。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2名监管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意见得到采纳。
  民事行政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法院再审后已改判1件;对2起民事审判活动中文书送达和立案不当情况进行监督。全年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严厉打击恶意串通虚假诉讼,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2件5人。办理的傅某等10人虚构劳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骗取法院执行案,获评宁波市检察机关2014年度案件质量“优胜奖”。
  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的源头预防,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及补正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非法证据发现、证明、认定、排除和分类处理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底线,共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件28件,补强证据后审结21件。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人,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规范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等敏感案件处理程序,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提升检察队伍水平】
  强化自身监督意识。主动向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接受人大常委会对3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树公信,制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设立检务接待大厅,实现业务咨询、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信息936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落实新闻发布制度,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素质能力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制定优秀检察人才管理使用办法,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检察人才评选。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主诉检察官考核测评工作,组织干警参加业务讲座、专题研讨、跨界知识等培训16期974人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打造“检察官茶座”文化品牌,采取案例式、互动式教学,提高干警实务能力。培育先进典型,向市委政法委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入选《余姚政法干警风采录》,5个集体15名个人获宁波市级以上表彰。
  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和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分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开展“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等检务督查活动,提升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戚吉琼)
  法院
  【概况】
  2014年,市人民法院有内设机构21个,派出人民法庭6个。政法专项编制188人,地方事业编制14人。设院长1人,副院长3人,党组专职副书记1人;政治处主任、执行局局长和各人民法庭庭长按副局(科)级干部配备;机关中层职数53人。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955件,审结1964件,判处罪犯2689人,对877人适用非监禁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219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0897件,审结11235件。发挥调解和判决的不同作用和优势,尊重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81.13%,居基层法院全省第五名、宁波市第一名。坚持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1件,审结40件。推动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完善征信系统建设,加强对“老赖”的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769件,执结5065件,执行标的额49.18亿元。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大决策实施。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出台为助企强企稳增促转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引导身陷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转型升级,处理破产清算案件3件,释放土地资源10公顷,厂房等房屋面积99581.82平方米。发挥司法手段在化解金融风险中的职能作用,审结金融案件740件,标的额达47.71亿元。规范民间资本流通,妥善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036件,涉案标的额达9.82亿元。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到位887.18万元。建设民商事案件远程审理网络,为群众就近选择庭审地点提供便利。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率先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群众反映的1905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坚持网拍优先原则,网拍率达93.3%,完成网拍164次,总成交额6.29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92.65万元。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3个人民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成为全省拥有“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数量最多的基层法院。
  【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成立职业化示范庭,由35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不设庭长,在干警自我管理和法官办案责任制方面进行探索。应对劳教制度废止后部分治安案件分流入罪问题,率先探索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完成司法信息集控中心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业务、全流程覆盖和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开展“规范司法礼仪、规范庭审、规范裁判文书”三规范专题活动。加强民意沟通,举行“网民看看看”等专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14年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中,居全省第五名。
  【推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
  1月22日,余姚日报以公告形式,公布一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也是市法院首次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老赖”名单。“黑名单”中包括23个自然人和7个法人,涉及金额超8500万元,其中未履行金额最多的一个法人超5497万元,最少的为1.21万元。这些“老赖”都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但均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今后,市法院除陆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老赖”信息外,其自然人或法人的信息也均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这份名单还会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使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胡兴汇)
  司法行政
  【普法与依法治理】
  探索余姚特色普法模式。依托“余姚干部党员学习网”“姚江讲坛”“中青班”三大平台,公务员法律学习内容占到1/3以上。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实现法制宣传阵地全覆盖,全体农村法律顾问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依法选举。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德育教育课程,在全市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各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践和创建活动,近万名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在“小餐厅大课堂”试点的基础上,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举办全市流动人口法律知识竞赛,共编印下发《流动人口法律知识150问》15000册,100余家规模企业参加比赛。
  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把“五水共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并列入“市长学法”计划。编印下发“五水共治”法律知识折页22000余册,挂图1150余套,法律汇编手册和折页3500余册。通过“余姚普法”微博平台,开展“五水共治”有奖互动,点击率近60万次。制作“三改一拆”公益广告短片,在全市大型LED广告屏及400余块楼宇广告屏上多时段播放,并借助手机短信平台、电台等媒介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服务“平安余姚”“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发放法制宣传伞、环保袋、果盘、围裙等12万份,组织普法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
  构筑依法治理整体格局。开展集中清理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稳定为中心内容,公安、质监、城管、工商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解决环境污染、违法占地、食品安全、社会恶势力、学校周边秩序以及城镇脏、乱、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动态管理,拥有全国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6个,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1个、社区10个,余姚级“民主法治村”178个、社区17个,民主法治村达标率达89.4%。
  【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抓手,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素质、基础装备水平等方面显著提升,司法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年度梁弄镇、低塘街道、河姆渡镇创建五星级司法所,黄家埠镇创四星级司法所,四家创三星级司法所,星级司法所创建率达45%以上。
  人民调解工作。年度召开全市第八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配套修订出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协议质量检查。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管理,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员选任调配和登记备案,分两批对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278件,调解成功13731件,调解成功率为96.17%,开展排查922次,预防纠纷667件,防止群访11起182人次。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改一拆”行动配套措施的制定和政策解释工作;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对违章建筑拆除和旧城区改造的具体方案,协助开展法律论证等。围绕“五水共治”中心工作,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和法律援助等资源,组建“五水共治”法律专家顾问团,为党委、政府“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等开展法律论证,为“五水共治”提供风险预警、矛盾调解、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265个行政村和35个社区形成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级法律顾问全年共修订涉法文书63件,处理群体性纠纷32件,开展法制宣传100场次,配合调解纠纷322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75人次,代理诉讼事务40件,帮助54名群众获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102件。
  拓宽法律服务市场。联合塑料城管委会在塑料城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每周指派律师为塑料城周边商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在参与海事海商、金融证券、涉外非诉讼、重大项目、公司重组上市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比率逐步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与公安、检察、审判等部门的律师行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法院案卷倒查”模式加强对案件的质量监管。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等服务制度。制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制作指南折页下发各公共法律服务各网点,在余姚日报专版专题介绍市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覆盖城乡三级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年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115件,解答来电咨询1640件,接待来访3187批、4048人次,引导有偿法律服务157件,提供社区矫正咨询服务218人次,分流调处矛盾纠纷12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18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三查”专项行动。以安全稳定为第一要务,在全市部署开展以“执法案卷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矫正“三查”专项行动,评查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检查执法环节是否规范、排查监管措施是否到位。通过三查行动,对5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治安处罚,对34人次给予警告处分。结合“2·14”案件开展案件大剖析,组织各司法所及工作人员查找分析本辖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问题牵引整改、以案件带动监管,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全年共接收矫正对象590人,减少681人,完成审前调查242件,进行警告58例,治安管理处罚5人,对2名对象提出收监建议。截至年末,全市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87人。
  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监管工作。按照“见其人、闻其声、知其行、有记载”的目标,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乡镇街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联审,审查出3名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对象。加强在选举期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在选举中参与闹事等情况发生。
  【机关队伍建设】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基层联系点”“五联五促”“万名干部联万户”结对帮扶等活动,共召开座谈会21场次,谈心75人次,解决司法所难题5件,帮助35户农民解决生产、就学、就医、就业难题。全局文件数量、会议数量大幅下降,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得到有效遏制,“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近70%。重新制定《局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局机关作风建设规定》《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办法》以及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一系列制度。
  机关全面建设。利用培训会议、远程指导、上门辅导、检查监督等途径,开展司法行政管理平台的应用和推广。启动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制订市监管指挥中心的方案和司法所分中心的建设方案,已完成项目的场地装修和部分设备进驻。
  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和规范执法基础台账,对执法台账进行及时、如实填写,做到一案一档。重点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成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共办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案件65件,其中警告58件,治安处罚5件,撤销缓刑2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持证培训,行政执法持证达23人:
  (市司法局)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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