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政府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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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余姚年鉴2015》 图书
唯一号: 112120020220004513
颗粒名称: 法制政府建设
分类号: D625.55
页数: 3
页码: 76-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余姚市2014年市法制办根据《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情况。
关键词: 余姚市 政府 建设

内容

【概况】
  2014年,市法制办根据《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合同管理等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办事能力。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乡镇政府和市直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设置法制机构,与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1月对全市乡镇法制办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培训,并在12月初举办一期法制综合业务培训班,以提升基层法治能力和水平。
  【履行政府法治参谋职责】
  参与市政府各事项的协调会、讨论会。包括大型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产权纠纷和集中整治等事项,内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还派专人参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农村股改”等重点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
  市级部门职权清理审核。5—10月,根据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联席会议的分工,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的梳理材料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等八大事项的审查。审核职权设置依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时效性,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现实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重点清理范围,按照“三报三审三回”的工作方式,审查涉及各部门的行政权力4885项,建议保留3129项。
  落实领导学法制度。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安排时间给“市长学法”授课,编辑《法律法规摘录》供领导参阅,学习了解有关行政管理新的法律法规主要精神。全年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9次,书面学习《国务院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行政诉讼法修改十大看点》等法律法规摘要5期。
  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7—8月,组织人员对市级各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于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订立的各类合同开展自查和检查,从而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推动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9月,完成宁波市法制办评查组开展的重点抽查工作。
  探索建立社区综合执法机制。为解决社区执法难点、盲点,积极探索强化社区执法工作机制,在深入街道、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相关建议方案,提交市委市政府。
  【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政府违法行为的产生。在年度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上全部标注统一编号,并统一发布平台。
  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责。全年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9份,其他文件和征求意见188次。做好上级立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共收到《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等各类征求意见稿25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意见稿等形式,及时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将市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宁波市政府和余姚市人大进行备案,报送《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3件;另收到按照“三统一”制度向市法制办报送的由部门和乡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7件。
  现有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两年一次清理的要求,对全市现行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补录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业务培训。为提高全市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业务水平,6月7日组织各乡镇街道、部门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业务人员共140余人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的专题培训。11月底,又建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法制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运用主动纠正、程序内调解等不同方法,提高复议效率。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87件,其中受理54件,不予受理5件,另有28件因“三改一拆”行动引起的系列案件经复议机构协调后申请人自愿不作申请处理。已办结36件,另有18件尚在办理过程中。年度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其中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7件,驳回起诉1件,原告撤回起诉2件,尚有1件正在审理中;共有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其中被宁波市政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6件,有6件尚在审理中。巩固行政复议人民陪议员制度,开展案件旁听讨论5次,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探讨7次。推行以案说法,全年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5份。
  扩大行政复议受理渠道。6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点,群众可就近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减少行政复议申请人到市政府提交申请书的来回往返。同时行政复议网上办理系统也在分步构建中,将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受理、答复功能。
  探索多层次、多渠道纠纷化解机制。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2次,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联系制度,拓宽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尝试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指导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利用行政调解业务群,对各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咨询解答和业务指导。全年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主动介入各类纠纷调解10030件,成功调解6961件,调解成功率达69.40%。
  【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坚持执法培训考试制度。依托省行政执法证件申报工作,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关,定期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增强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将执法培训考试和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结合。全年共组织3批次70人次新申领省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7%。同时,完成201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工作,确保2015年度全市1768本行政执法证件的合法有效性。
  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从全市各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市发改局、人口计生局、质监局等25家部门进行抽查,共调取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00件,现场点评30卷,评选行政许可“十佳”案卷和行政处罚“十佳”案卷。
  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全年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份。通过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统计分析,对近3年零处罚、零许可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公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预防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发生。
  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起草并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余姚市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市42家行政处罚主体单位从2014年起,依法作出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处罚结果,各执法主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结果2767件。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500条,比上年增长45%。加强对公开信息及时性、规范性的检查力度,不定时对各公开主体公开的信息进行抽查,并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参与制定市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党委、政务、村务、机关内部事务、司法等方面的公开制度,全方位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

知识出处

余姚年鉴2015

《余姚年鉴2015》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系统记述了2014年余姚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采用分类编辑法,卷首设特载、概貌、大事记、专记,正文部分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其中条目为主要的信息载体,卷末设有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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